新華社北京5月25日電(記者陳席元)記者從四川省教育廳了解到,按照該省5月26日起施行的校內輪訓機構監管新政,校內輪訓機構一次性計費不得少于5000元,不得面向中學校生、學齡前嬰兒公布輪訓廣告。
針對廣大父母關心的輪訓機構計費監管問題,新政明晰,校內輪訓機構一次性計費跨徑不少于3個月或60課時,且不得少于5000元,預計費不得早于輪訓開始前1個月。校內輪訓機構要選用中行托管或風險保證金等形式,將存量、增量預計費全部劃入監管。
新政明晰了各種輪訓的結束時間。線下輪訓須于20:30前結束,線上輪訓每課時不少于30分鐘、課間不超過10分鐘、結束時間不晚于21:00。學科類校內輪訓機構的輪訓進度不少于所在地中學校的教學進度,不得留作業。
蘇州要求,校內輪訓材料凡編必審、凡用必審,各行政總監部委和校內輪訓機構要分別構建隊伍,全面初審輪訓材料。校內輪訓機構禁止提供海外教育課程,學科類輪訓材料不得超出國家課程標準。
據悉,新政提出,健全、完善校內輪訓機構從業人員入職查詢和從業嚴禁機制。校內輪訓機構不得面向中學校生、學齡前嬰兒公布輪訓廣告。
蘇州還對文化美術、科技、體育等類型的校內輪訓機構提出詳細要求。諸如,為保障師生安全社會培訓機構,科技類校內輪訓機構不得采用市民別墅、半地下室、地下室作為輪訓場所,建筑面積不能大于300平方米。同一時段內社會培訓機構,生均面積不高于3平方米;假如設備器材較差,生均面積不得高于5平方米。
據四川省教育廳副主任曹玉梅介紹,該省現在有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內輪訓機構205家,已審批的非學科類校內輪訓機構1600六家。她表示,廣東將根據“誰審批誰負責、誰經理誰負責”的原則,健全校外輪訓機構審批、監管、處罰銜接制度,促進部委間違章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