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單位
嘉興學院是浙江省屬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二類公益性院校。 實行“省市共建、聯管,以省為主體”的管理體制。 學校位于浙江省嘉興市,現有良林和平湖兩個校區。
二、招聘職位、條件及福利
(1)需求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崗位8個,共13人。 其中,輔導員職位由于工作時居住學生公寓和管理服務方便,按性別比例招聘。 職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招聘計劃(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
部分崗位招聘對象為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2023年7月底前畢業生)。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二類本科院校,或同期畢業并于2023年7月底前取得學位證書的留學生,以及其他按照國家規定可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福利的人員政策,應屆畢業生均可申請。 以畢業生身份申請。
招聘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要求的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申請人應符合以下條件:
1、遵守法律法規,品行良好二類本科院校,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心條件;
4、不存在按規定應當回避的職務與職務之間的情形;
5、能夠在崗位招聘時限內及時參加工作;
6、符合該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專業資格要求根據大學專業目錄和單位、崗位實際就業情況綜合確定。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確定。 本次招聘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進行。
身體條件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并由委托體檢機構確定。 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工作經驗要求一般根據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確定,時間從全年到報名截止時間計算。
(四)工作福利
招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注冊崗位管理,實行聘任制管理。 錄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工資福利。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 網上注冊。 應聘者應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24:00登錄嘉興大學人才招聘網“招聘職位”欄目完成報名并上傳該職位所需的相關證明材料(如如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黨員證書、學生干部經歷證明、專兼職輔導員證書等),建議使用谷歌瀏覽器,每人限聘一個職位。 逾期報名或未應聘而報名的,均視為無效。
2、資格初審。 申請人可于2023年5月17日前后通過嘉興學院人才招聘網()查詢初選資格結果。
3、考試開題比例。 各崗位資格預審通過的人數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三倍。 否則,相關崗位的招聘人數將相應減少,直至取消招聘計劃。
4. 參加考試前在線確認并打印準考證。 學校將在網上確認參加筆試的考生,并向確認參加筆試的考生發放準考證。 未經確認的候選人將不被視為具備完整的資格。 具體方案及事項將在嘉興大學人才招聘網和我校人事處網站招聘信息欄目公布。
(二)考試及相關安排
考試將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相關安排和信息將在嘉興大學人才招聘網和我校人力資源辦公室網站招聘信息欄目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請申請人密切關注并自行核對。
1.筆試
筆試內容以崗位相關知識和綜合能力為主,不帶參考書。 筆試沒有及格分數。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5的比例確定該職位面試人選名單。 招聘崗位實際參加考試人數低于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資格審查
面試前安排現場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資格審核要求申請人攜帶下列材料各一份原件、一份復印件(審核后退回復印件): 身份證; 本科及以上學歷及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可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其他相關材料); 黨員證明(根據崗位需要); 本科(或研究生)畢業院校出具的擔任學生干部的證明(根據崗位需要,材料需注明姓名、身份證號、班級、擔任職務、任職時間等); 崗位要求 其他證明材料。
如果證件(證)不齊全或提供的證件(證)與申請要求不符,將無法參加下一環節。 未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資格。 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未參加資格審查而空缺的職位,不再安排補面試。
3.面試
資格審查合格者,進行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方式:根據職位性質采用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適應能力、相關業務知識以及與擬任職位的匹配程度等綜合能力和素質。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分數低于60分的,將不會進入下一階段的入圍。
4、總分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若總分相等,則面試成績較高者進入下一階段。
(三)體檢及檢查
考試結束后,按照確定的方法計算總成績。 各崗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心理測試和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較高者優先)。
體檢、考察工作參照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辦法和標準進行英語作文,并以錄用單位的認可意見為準。
(四)宣傳招募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招聘候選人,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對擬聘人員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就業的,學校將按規定辦理相關錄取手續。
(5)其他
1、應聘者放棄、被取消入圍、錄用資格、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將根據需要研究決定是否安排替代。 若決定補考,則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選拔(總成績相同的,優先考慮面試成績較高的考生)。
2、招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內報到。 逾期未報告的,用人單位不得保留其就業資格。
四、紀律、監督和咨詢
(一)本次公開招聘相關信息將在以下網站發布:
1.嘉興學院人事處網站(“招聘信息”欄目);
2.嘉興學院人才招聘網();
3、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流程相關信息僅在招聘單位網站上發布,敬請應聘者注意。
(二)違紀違法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法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的規定執行。第 35 號)。
(三)如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請于信息發布之日起5日內向主管機關報告,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四)有關本次招聘的具體問題,請直接咨詢招聘單位。
附件:嘉興學院公開招聘日程(2023年第二批).xlsx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