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教育局,有關高等高校:
依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高等中學考試招生綜合變革施行方案的通知》(鄂政發〔2019〕14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建立高職高校分類考試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1〕36號)精神,推動加快我省高職分類考試招生變革,決定舉辦2022年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工作(以下簡稱“高職專升本”),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1.凡已取得廣東省2022年普通中考報考資格且中考報考號第9-10位代碼為80-89或99的考生均可報考出席2022年面向中職生的高職專升本。
2.凡已取得廣東省2022年普通中考報考資格的武漢戶口退役士兵考生,可報考出席安排有退役士兵專項招生計劃高校的高職專升本。
3.凡已取得廣東省2022年普通中考報考資格的廣東籍扶貧戶孫輩且年紀不超過20周歲(2001年1月26日后出生)的考生,可報考出席北京警官職業大學定向培養法官雇員制校長員高職專升本。
二、招生高校、專業及計劃
結合我省院校招生工作實際湖北省招生考試網,2022年舉辦高職專升本的高校(以下簡稱“招生高校”)、專業、招生計劃及招生對象見附件。高職專升本招生計劃列入招生高校年度大專招生總計劃。分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在經初審的專升本總計劃內由各中學自行確定。禁止超中學專升本總計劃數投檔中學生。
三、招生章程
各招生高校應按照本通知及相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科學制訂2022年高職專升本工作章程,其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敘述規范。招生章程中應明晰中學性質、辦學層次、辦學地點、招生專業、招生對象、報考辦法、考試課目、考試時間及地點、專業計劃及調整規則、錄取規則(含同分考生投檔辦法)、技能拔尖人員優錄新政、學費標準、學籍管理、獎貸助補免舉措、學歷證書種類、聯系方法以及其他須知等,經中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報省教育廳初審備案后在中學網站上發布。
四、志愿補報
2022年高職專升本推行統一平臺志愿補報。考生可在5月19-22日登陸廣東省高職專升本統一平臺(網址:)確認有關信息,選報高校及專業,每位考生限報1所高校及不超過3個專業。考生在志愿補報前必須詳細閱讀招生高校招生章程,了解各中學高職專升本報考條件及考試、錄取要求、培養方式等新政。志愿補報結束后,由招生高校初審,初審合格考生依據招生章程要求,到中學現場簽署相關新政知曉承諾書并交費、領取準考證。資格初審工作貫串考試招生投檔全過程,不符合報名要求的將取消投檔資格。2022年高職專升本考試收費標準由招生高校按有關規定執行,雇員制校長員高職專升本不繳納報考費。
五、考試安排
考生須出席所考取高校組織的文化素養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考試總分400分,其英文化素養和職業技能各200分。其英文化素養考試時間統一為5月29日下午9:00開始。取得高級(含高級)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中職結業生,考取相關專業可申請免于職業技能測試。退役士兵免于文化素養考試,只出席與報名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總分400分。雇員制校長員高職專升本考試安排由招生高校另行規定。各招生高校要參照國家教育考試標準,擬定考試組織方案,設置標準化考場,強化對命題、制卷、試卷分發、運送、保管、組考、監考、閱卷、登分等環節的管理,規范考務操作,嚴肅考風考紀湖北省招生考試網,確保考試安全和公正公平。考試期間,省教育廳將組織專人對考試進行督察。
六、招生投檔
各招生高校根據高職招生新政有關規定、招生章程確定的投檔標準和規則,綜合考慮招生計劃、專業培養要求,依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類確定擬投檔名單。招生投檔要嚴格執行新政,不得隨便調整投檔分數線、錄取規則、錄取標準和擬投檔名單,不得私自擴大和變更招生專業。擬投檔名單在中學網站上公示,時間不多于7天,公示信息保留到2022年12月末。公示結束無異議后,各招生高校根據省招辦要求遞交擬投檔名單,省招辦初審通過后補辦投檔手續。雇員制校長員高職專升本投檔工作根據招生高校公布的章程規則投檔,且投檔后需按要求簽署定向培養協議,明晰培養方式、畢業后工作性質、最低服務期限和毀約責任等。
凡被這次高職專升本投檔的考生,不再出席去年后續普通院校招生統一中考、技能中考以及其他考試投檔。未被投檔的考生但已報考出席統一中考或技能中考的仍可出席相應投檔。
七、有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高職專升本是普通高等中學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份。各地、各招生高校必需要高度注重,悉心組織,嚴格管理,著力落實高職專升本工作主體責任,確保平穩有序推動。具體招生考試工作要求根據《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湖南省高職高校單獨招生考試工作的指導意見》(鄂中考〔2018〕3號)和《省招辦關于做好湖南省高職高校單獨招生投檔工作的通知》(鄂招辦〔2017〕26號)執行。各地教育部門、招生考試機構、職業高校、高中階段中學要強化對高職專升本新政宣傳和評析,確保工作平穩有序。
(二)嚴肅招生紀律。各地、各招生高校要堅決落實高等中學考試招生的各項新政規定,嚴肅招生工作紀律,嚴格遵循院校招生“十禁止”“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對在高職專升本考試中認定有違法行為的考生,按《國家教育考試違法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高職專升本中有違法行為的工作人員,按《普通高等中學招生違法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對高職專升本新政執行不嚴、管理不力、問題突出的高校,一律停止專升本資格,并視情節輕重對中學聯動采取處罰舉措。各招生高校、各位考生要防止各種虛假宣傳、招生盜竊等行為。
(三)加強疫情防治。各招生高校要統籌做好本校疫情防治和高職專升本工作,確保廣大考生、涉考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國家衛健委、教育部印發的最新版疫情防治技術方案和有關中考組考防疫工作要求,認真落實省疫情防治的有關規定,制定疫情防治常態化下組考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加大與當地衛生疾控部門的溝通聯系,并在其指導下科學合理安排布置考場,要積極采取增設考場等舉措,增加人員密度,降低人員集聚和流動,要加強疫情防治物資保障力度,強化對涉考場所通風消毒和衛生安全管理,做好考生及工作人員健康檢測和個人防護,強化對考務人員舉辦疫情防治和考試安全培訓,科學精準、從嚴趨緊、抓細抓實常態化疫情防治措施,確保高職專升本考試安全順利進行。
附件:2022年四川省高職專升本中學分專業招生計劃.pdf
湖南省教育廳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