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四川省藥械監督管理局公布《關于在全國舉辦藥械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專項治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簡稱《通知》)重點整治執業藥師“掛證”、不憑處方藥銷售處方藥、審方步驟不符合要求等違法行為,確保藥械零售企業嚴苛根據《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范》開展經營活動。
1、為期5個月
青海藥監局要求,要結合日常監管,多措著力,對專項治理中發覺的各種非法違法行為進行嚴肅整治,絕不姑息。對查實的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及時上報省局,省局將統一給予公告并撤消相關人員的《執業藥師注冊證》;對嚴重違背《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范》的企業,應及時通報當地醫保等部委,建議取消其新農合定點資格。
2、多渠道監管“掛證”無處可逃
今年3月15日,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公布了北京市部份藥械零售企業執業藥師“掛證”、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等問題,在全省范圍內掀起了“掛證”整治風暴。此后,國家藥監局公布公告舉辦為期半年的執業藥師“掛證”行為取締。
國家藥監局要求,凡檢測發覺藥械零售企業存在“掛證”執業藥師的,按嚴重違背《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范》情形藥師證和執業藥師證的區別,撤消其《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范認證證書》。對于查實藥械零售企業存在執業藥師“掛證”的,應通報當地醫保管理等部委,取消其新農合定點資格,要將“掛證”執業藥師納入信用管理“黑名單”。這么嚴肅的監管并非首次。“掛證”風險之大,害處之深,早已讓監管部委不得不慎重,持續加強監管力度其實是勢在必行。
近幾年,監管新政頻出(遠程審方、多點執業、分級分類管理、黑名單、信用評級等),監管模式多樣經常(飛檢、群眾舉報、網格化監管、第三方合規審計、執業藥師監管APP等),并對違法企業進行公示通報,監管部委堪稱是下了不少工夫。不僅沿襲嚴管態勢,全方面多渠道的監管也“掛證”無處可逃。
明年年初起,鎮海區市場監管局在江西省南昌市率先試行“陽光藥師人臉視頻考勤系統”,通過“人臉辨識+GPS定位”方式,破解藥械零售環節執業藥師“在職不在崗”難題。
鎮海區市場監管局召開了為期半年的專項治理行動,根據每家超市(不含乙類非處方超市)起碼搭載1名執業藥師和1名普通藥師標準要求,重點整治執業藥師“掛證”、不憑處方銷售處方藥、藥師不在崗銷售處方藥等非法違法行為。對申請停業的超市采取“一周四查”制度,以防“假暫停、真營業”現象,避免問題“回溯”。
之外,鎮海區局加強對取締執業藥師“掛證”行為的公布力度,將“陽光藥師”考勤數據推送至個人及企業征信機制,構建完善超市“紅黑榜”、藥師“黑名單”等機制,擴大“陽光藥師”的社會幅射面、影響力藥師證和執業藥師證的區別,督促藥械零售企業全面應用考勤系統,逐步增加經營品質管理和法學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