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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項名稱
機構代領就業技能輪訓補助
二、政策依照
《濟南市關于轉發魯財社[2018]86號文件做好就業補貼資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告》(濟財社[2019]25號)、《關于逐步規范職業技能輪訓工作的通告》(濟就字[2022]8號)
三、辦理條件
廣州戶口的農村轉移勞動者、城鎮登記待業人員、未繼續升學的初大學結業生、濟南學籍的在校高中生、貧困家庭孫輩等
四、經辦層級
區級受理初審
五、辦理材料
(一)還要服務對象提供材料
1.《職業輪訓補助辦理表》
2.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合格證書)
3.代領職業輪訓補助合同書
4.國稅收據或行政事業性計費匯票
5.領取補助人員的參訓考勤記錄(每節課考勤打卡1次)和參訓影像資料等
(二)還要內部校準的材料
1.身分證
2.人員身分類型證明材料(醫保交費、失業登記、在校高中生、就業困難人員、退役軍官、殘疾人、未升學初大學結業生等)
3.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合格證書)
六、辦理步驟
(一)申請參訓。符合條件的輪訓對象先行申領電子醫保卡,登陸浙江省公共就業人才服務網上服務大廳(下稱省就業服務內網)補報個人信息(城鎮登記待業人員做待業登記,企業員工做就業登記,其別人員做個人信息登記),遞交個人身分證明材料。
(二)審批班期。輪訓機構登陸省就業服務內網公布輪訓信息,補報并核驗參訓人員身分信息,掃描上傳參訓人員市民身分證及人員類型證明材料,向區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下稱區縣)提供輪訓申請表(附件1)、參訓人員花清冊(紙質和電子版)、培訓計劃、教學大綱及輪訓班主任資質證書。
(三)領取電子輪訓券。區縣登陸廣東省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信息系統(下稱省就業服務網段)初審相關資料并通過系統校準人員信息,初審無誤后,制做電子輪訓券領取到參訓人員電子公積金卡徐州人力資源證培訓機構,并設置電子輪訓券考勤打卡功能。
(四)備案開班。區縣將初審通過的開班信息報市公共就業服務中心備案后通告輪訓機構開班。
(五)補助報送。輪訓畢業后,輪訓機構在省就業服務內網補報并掃描上傳《職業輪訓補助辦理表》、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合格證書)、代領職業輪訓補助合同書、稅務收據或行政事業性計費匯票報送補助,并向區縣提供辦理補助人員的參訓考勤記錄(每節課考勤打卡1次)和參訓影像資料。考勤記錄不得高于規定課時的80%,參訓影像資料含開班、理論教學、實操場景、鑒定考試等關鍵環節,時長不得高于輪訓總課時的50%(經區縣查證后,涉密企業輪訓影像資料自行存留備查)。
(六)公示籌集。區縣登陸省就業服務網段初審輪訓機構遞交的補助辦理資料,校驗資料信息完整與真實,確認無誤后將輪訓成果在本級政府或部委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徐州人力資源證培訓機構,將補助資金支付到輪訓機構在中行開立的基本帳戶,并在系統沖銷學員電子輪訓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