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提交申請材料:相關材料須于2011年12月23日前郵寄至華南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微博)(以收到的郵戳為準)。 逾期提交的材料將不予審核(請確保網上提交的電子信息與發送給學校的書面材料內容一致)。 申請材料包括:
u 《申請表》(1寸免冠照片直接上傳至申請表)
u高中學習成績及成績排名復印件(加蓋中學公章)
u重點高中獲獎證書復印件(加蓋中學公章)
u個人陳述(由學生書寫和手寫)
注:申請我校自主選拔(特招)的學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須在我校招生網站下載、填寫并郵寄以下材料:
l(具有除藝術、體育天賦以外的突出特長的學生可自由申請。)
l 高中階段批準為第一作者的著作、論文、專利復印件(加蓋高中單位公章)。 深度訪談時需要核對原件。
4.確定學術能力測試資格
我校將組織專家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確定學術能力測試考生名單。 考生可于2011年12月31日后通過“優秀人才培養合作高校聯合自主選拔錄取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
初審通過的考生可在繳費期限內通過報名網站繳納報名考試費。 預計繳費時間為: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8日。2012年“卓越聯盟”自主選拔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200元。
在報名網站確認付款后,考生登錄報名系統,安排好系統考場后,即可使用A4紙打印學術能力考試準考證。預計打印時間:2012年1月16日~2月11日
五、學術能力測試安排
。 考試地點:學生可選擇前往“卓越聯盟”2012年設立的31個考試地點之一(北京、天津、石家莊、呼和浩特、哈爾濱、長春、大連、濟南、太原、西安、烏魯木齊、蘭州、重慶、成都、昆明、武漢、上海、杭州、南昌、南京、合肥、鄭州、廣州、福州、長沙、南寧、海口、貴陽、沉陽、銀川、西寧)參加自主選拔學術能力測試(考試中心地址另行通知)。 報考我校自主選拔(特招)的學生必須選擇廣州考點參加學術能力測試,才能參加當晚的深度面試。
。 測試時間:2012年2月12日(具體安排稍后通知)。
。 測試內容:
數學:考試時長90分鐘,滿分100分
社會科學(中英文(論壇)):測試時長150分鐘,滿分150分
自然科學(物理、化學):考試時間90分鐘,滿分100分
(文科考生無需參加自然科學考試)
六、面試安排
。 自主選拔(特招)深度面試:對于確實有突出才能(非藝術、體育)的學生華南理工大學自主招生,學生可以自由申請并填寫申請表。 經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后,將增設深度面試。 面試時間為2月12日晚上,地點為廣州華南理工大學北校區(具體安排稍后通知)。 考試合格者,將獲得自主選拔(特聘)資格。
。 自主選拔創新思維面試:我校根據考生高中學習狀況和學術能力測試成績,對部分考生進行面試; 面試時間初步定于3月中旬,地點為廣州華南理工大學北校區(具體名單及安排稍后通知,請務必保持溝通)。
7、確定自選合格候選人名單:根據候選人筆試成績和面試情況華南理工大學自主招生,擇優確定自選候選人名單。 名單將在我校招生辦公室網站上公布,并通知考生所在高中。 收到考生簽署的同意書后,報教育部。 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機構辦理登記及其他手續,名單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審核并公布。
三、錄取原則
1、自主招生考生必須是應屆高中畢業生。 全國高考第一批、第一志愿須填寫我校; 實施平行志愿者的省份須將我校填寫為第一批、第一批平行志愿者; 志愿者表格上已設置“自主選拔”欄目的省份只需填寫此欄即可。 具體要求請參見考生所在考點的要求。
2、自主招生考生高考成績在我校當地錄取線以上,錄取后加10分(含報考創新班、建筑學、電氣工程及自動化、機械工程等理科專業的考生)自動化、工商管理等文科專業),金融專業加分5分)根據個人喜好和各專業成績在校內安排專業。 不納入我校本地招生子專業計劃,但各專業招生名額不超過我校預留專業。 若超出計劃人數,則根據考生成績和志愿順序確定專業。 同時,各專業錄取的推薦生、獨立生、藝術特長生的人數總數不得超過該專業招生人數的10%; 高考成績達到地方重點控制線以內但未達到我校地方招生線20分以內的可以錄取,但應遵守專業調整。 實行平行志愿省份時,錄取線以學生所在省考局向我校提供的第一次模擬錄取成績為準。
3、建筑學、城市規劃、風景園林設計等專業需額外參加素描考試。 未通過素描的,將參考當年各專業錄取分數線和考生高考意愿,根據考生高考成績酌情調整專業。
4、綜合素質特別優秀、人才突出、通過自主選拔(特招)深度面試、高考成績達到當地重點控制線的自選(特招)考生,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領導小組討論后批準。 特殊招生可以作為自選特殊招生學生進行。 原則上,此類學生將被安排到適合其特長的專業。
五、以上措施以教育部當年最新文件精神為準。
4、監督機制
1、申請者和推薦高中應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如實申報相關材料。 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其自主選拔錄取資格,并取消其中學推薦資格。
2、考生所在中學應將我校自主招生資格及學校推薦考生公示不少于10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
3、我校信訪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