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公辦高中衡水中學“脫鉤”后,“衡水一中”很快將成為歷史。 隨著國家規范“公眾參與、公眾參與”的辦學行為,以衡水一中為代表的各地“公眾參與、公眾參與”學校正面臨命運的轉折。 損害教育生態的功利性、短視做法正在逐漸被拋棄。
過去的非法招生做法一直備受爭議
在很多人心目中,“衡水一中”和“衡水中學”很難區分。 事實上,衡水中學是省級示范性高中,是公辦學校,而衡水一中是衡水中學參股管理的民辦高中。
“衡水一中是衡水中學與泰華公司合建的一所民辦高級中學,其管理、師資、招生、教育、教學均以衡水中學為基礎。” 據衡水一中官網顯示,2013年6月8月,衡水一中與太華簽署合作辦學框架協議。 同年8月,衡水第一中學正式開工建設。 2014年8月,衡水第一中學竣工并正式投入使用。
這些年來,衡水一中與衡水中學一起成為人們眼中的“衡中系”高中。 以其高考錄取率位居全國前列而備受關注,長期以來被外界視為“高考神話”。 與此同時,與眾多民辦“超級中學”一樣,衡水一中提前招生、跨地區招收優質生源的辦學行為也飽受爭議。
2017年5月,21世紀教育研究院發表文章指出,以衡水中學為代表的超級中學教育模式正在對我國基礎教育產生負面影響。 不擇手段創造學術成果的行為加劇了應試教育傾向和城鄉教育失衡,減少了農村學生進入優秀大學教育的機會,破壞了區域教育生態。
隨后,河北省教育廳于2017年5月組成專項檢查組,對河北省衡水中學、衡水一中的招生情況進行專項檢查。2017年6月,河北省教育廳下發《河北省教育廳關于整頓河北省衡水中學、衡水一中辦學行為的通知》指出,檢查中發現兩所學校存在不規范甚至非法辦學的情況不同程度的招生。 對兩所學校提出了“盡快建立民辦學校法人產權制度,將資產劃入學校名下”、“河北衡水中學法定代表人不得行使職權”等多項整改要求。 《衡水第一中學法定代表人權力》等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教育政策研究所執行所長張志勇指出,衡水中學、衡水一中之所以多年來采用這樣的辦學體制和管理體制,是因為一方面,他們打著公立高中的旗號辦學; 另一方面,利用民辦高中招生的便利,爭奪優秀生源。 這一做法是一些“超級中學”創造學術成就的“重要法寶”。 這種非法提前招生、跨區域招生的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和基礎教育公共服務原則,破壞了教育生態,損害了教育公平,是典型的功利性、短視教育行為。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表示,公辦與民辦學校不分清楚、學校違規辦學,導致規范公辦高中的政策解體,助長民辦學校野蠻生長,造成對全縣師生產生虹吸效應。 同時,由于學校資源掌握在公辦學校和地方政府教育部門手中,民辦學校的社會權力組織者也存在被邊緣化的問題。 這類民辦學校是類似于校內校的“假民辦”,影響了真正的民辦學校。 學校健康發展。
重大政策頻頻瞄準“公民參與”
近年來,政策也不斷規范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的招生行為。 多次強調,嚴禁非法競爭生源、“夾點”招生、跨地區招生、無計劃招生、提前招生等行為。
2018年以來,教育部在相關文件中強調實施“公民招生”。 2019年7月印發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明確提出“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報考地點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報考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機考隨機錄取。
隨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頒布實施。 《條例》對“公辦名校辦假假民辦學校”亮起紅燈,明確規定“公辦學校不得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營利性民辦學校;公辦學校不得利用國家財政資金舉辦或者參與舉辦營利性民辦學校”。參與民辦學校的主辦,不得影響公立學校”。 學校教學活動不得僅以品牌輸出的形式參與辦學,并須經主管部門批準。”
此外,還有專門針對“公民”的重磅文件。 2021年8月,教育部等八部門聯合下發《關于規范公辦學校設置或參與設置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通知》,明確了不同類型“公眾參與”的范圍和監管路徑學校和受監管的公共教育資源。 全面規范其使用。
根據上述文件衡水市第六中學,公辦學校與其他社會組織、個人共同舉辦的“公眾參與”學校,經協商一致且條件成熟后,可轉為公辦學校; 不符合“六獨立”要求(即獨立法人資格、校園、校舍設備、專任教師、財務會計、招生、頒發文憑等難以整改的,可轉為“六獨立”)。公立學校或根據情況終止。
同時,教育部發展規劃司負責人指出,公辦學校與其他社會組織、個人共同舉辦的“公眾參與”學校,在辦學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可以繼續舉辦民辦學校。符合“六獨立”要求; 辦學條件不符合“六獨”要求。 如果符合“六獨”要求,但能限期整改的,民辦學校可以繼續辦學。
更名后能否解決公民身份不分的問題還有待觀察。
從“衡水一中”更名為“衡水太華中學”,可以看出學校選擇了民辦道路。 張志勇表示,衡水一中更名衡水市第六中學,彰顯了摒棄功利短視的教育行為、恢復衡水健康教育生態的決心和意志。
“可見,對于‘公眾參與’學校,政府的治理力度非常強,決心也非常明確。” 北京民辦教育協會副會長、中國民辦教育協會研究分會副會長馬學雷指出,民辦學校不能再以“公眾參與、公眾參與”的形式,不僅占用既有公辦學校的資源、品牌、師資,又享有民辦學校的自由市場地位。 這不利于教育公平和教育生態。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專家表示,未來不可避免地還會有更多類似的中學更名。 記者注意到,一系列政策出臺后,多地已有所行動。 2021年9月中旬,河南省許昌市制定了相關工作方案,明確全市現有許昌七中、鄭州國清中學、花都學校等5所“公眾參與、公民化”義務教育學校、項城縣清華園學校等三所學校將恢復公立運營; 山西省還規范了“公眾參與”中小學轉為公辦學校后的收費; 此外,四川、湖北、浙江、廣東等地也開始規范“公民參與”辦學流程。
截至發稿,“衡水一中”官網尚未顯示學校更名情況,也未公布任何變更或后續發展計劃。
在熊丙奇看來,衡水一中能否更名為衡水太華中學,解決長期存在的公辦民辦不分辦學問題,還有待觀察。 如果只是更名,但更名后的民辦學校并沒有實現“六獨立”——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獨立法人)、擁有與公辦學校分開的校園(獨立校園)、基礎教育和教學設施和獨立的專職教師(獨立教師)團隊,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進行獨立核算(獨立財務),獨立招收學生,獨立頒發學歷證書——公立學校都舍不得這個“胖子”,而私立學校也想依靠公共資源來招生。 、辦學,當地政府默許甚至縱容,那還不如換湯不換藥,不管違規繼續公辦民辦學校。 招生辦學亂象依然存在,破壞高中教育秩序和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