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為了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教育招生秩序,著力保障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2022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南陽醫學本科校區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菏澤醫專單招,制訂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德州醫學本科校區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德州醫學本科校區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評、綜合評價、擇優投檔”的原則。
第三條濟南醫學本科校區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父母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中學概況
第四條中學名稱:德州醫學本科校區;中學代碼:10444。
第五條中學地址:廣東省平頂山市牡丹區學院路1950號。
第六條中學辦學層次及類型:本科;民辦普通高等本科校區。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七條德州醫學本科校區組建由中學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中學招生工作。
第八條濟南醫學本科校區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施行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徐州醫學本科校區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執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和施行意見,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市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施行條例;按照國家和省政府核準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及有關規定員制本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實事求是地舉辦招生宣傳工作;組織施行本校投檔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投檔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對投檔的新生進行檢查;接受教育行政部門委托組織本校有關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考試工作;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第九條濟南醫學本科校區紀委對招生工作施行監督。
第四章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條濟南醫學本科校區招生計劃通過各市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渠道向考生公布。具體招生計劃和專業以市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五章投檔規則
第十一條校區根據各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錄取比列調取考生檔案,具體比列由各市(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二條按教育部要求,推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投檔體制,貫徹執行德智體美勞全面評判,以文化成績為主,公正競爭、擇優投檔的原則。
第十三條英語語種要求:專業投檔英語語種不限。
第十四條男女比列:助產專業只招收男生,其他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五條對考生復檢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障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中學招生中學生入學身體檢測取消肝炎項目檢查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執行。
第十六條
1.在施行中考綜合變革試點的省份,執行相關省市的規定,接受錄取并根據“分數優先,遵守志愿”原則投檔。廣東省冬季中考根據“分數優先,遵守志愿”原則確定投檔專業時,優先投檔所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若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待其余考生投檔結束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照專業計劃缺額情況進行專業調劑,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不予投檔。
2.在未施行中考綜合變革試點的省份,根據各省市的規定接受錄取并按“分數優先,遵守志愿”原則投檔,對進檔考生根據中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依照各專業計劃數和考生所報專業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投檔專業。在確定投檔專業時,優先投檔所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若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待其余考生投檔結束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照專業計劃缺額情況進行專業調劑,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不予投檔。
3.投檔結果的公布渠道:我校投放計劃的各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錄取通知書。
第六章收費、退費標準
第十七條中學根據省發展變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錢根據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中學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中學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捐助方法幫助中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中學生可申請助學按揭、“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免除、勤工助學等捐助項目。捐助條件和標準由中學按照中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根據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中學生捐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中學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資格檢查與證書頒授
第十九條新生入校后,中學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入學復檢和資格審查,對復檢和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學資格。新生若不能根據本校通知要求按量報到,需向我校招生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否則視為手動舍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依據教育部和教育廳有關規定,新生入學后以投檔專業為準,原則上不再作專業調整。若涉及轉專業事宜菏澤醫專單招,按照上級主管部門文件精神及中學具體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頒授學歷證書的中學名稱及證書種類
1.中學名稱:德州醫學本科校區
2.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學歷證書可步入教育部學歷查詢系統—中國高等教育中學生信息網()查詢。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二條中學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申領或代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德州醫學本科校區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中學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若與上級有關新政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新政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