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東方大學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施行院校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平、公開黑龍江省招生辦電話,誠信招生,健康發展的指導思想,保證中學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湖北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中學的全稱為河南東方大學,店址設在南京市西崗區學府路331號。
第三條中學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公辦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中學,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確定的學士學位授予單位舉辦培養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試點工作單位,安徽省人民政府確定的特色應用型專科高校建設試點單位。中學上級主管部門為安徽省教育廳。
第四條依據教育主管部門的要求和中學的發展規劃,中學定位為現代化、開放式、多科性、教學型、培養應用性專門人才的本科普通高等中學。
第五條中學堅持社會主義公益性辦學方向,推行專家辦學、教授治教,把人才培養質量及結業生在人才市場的競爭能力作為中學生存與發展的生命線。
第六條學業屆滿,符合結業條件的中學生,頒授經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四川東方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結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專科結業生同時頒授湖南東方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中學創立由院長任主任、主管副市長任副主任、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中學招生工作總體決策的布署、招生計劃的確定及協調各部門的工作。
第八條中學招生辦公室是中學負責普通專科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舉辦中學普通專科專業的招生投檔工作。
第九條中學創立招生工作監察辦公室,負責中學的招生監察工作。同時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監督電話:(0451)。
第三章招生專業和計劃
第十條中學面向人才市場需求合理設置與調整專業,按照浙江省發展和變革委員會、黑龍江省教育廳有關普通高等教育發展計劃,結合中學的實際制訂年度招生計劃,經主管部門批準后向社會公布施行。當初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以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為準。
第四章投檔規則和辦法
第十一條中學按照教育部當初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根據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投檔形式進行投檔。
第十二條中學的投檔工作采取計算機網上遠程投檔形式進行。
第十三條進檔考生,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所報專業志愿次序確定投檔專業。對于報名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次序調劑到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給以退檔。對于同等分數、相同志愿的考生,參考其報名專業所注重的單科成績投檔。
第十四條中學執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年度各項照料性加分新政。加分進檔考生在專業分配上以中考文化課總分為準。
第十五條中學部份專業按專業方向培養,具體為:
英文專業按英法雙語方向培養;
英語專業分別按俄英雙語、商務英語方向培養;
英語專業分別按日英雙語、商務英語方向培養;
北韓語專業按商務英語方向培養;
市場營銷專業分別按市場營銷、商務企劃方向培養;
財務管理專業分別按財務管理、會計方向培養;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手動化專業分別按磨具設計及制造技術、數控技術、汽車運用與修理方向培養;
電氣工程及其手動化專業分別按電氣工程及其手動化、電梯工程方向培養;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分別按軟件工程、物聯網工程方向培養;
建筑學專業分別按建筑設計、建筑裝潢設計、城鄉規劃方向培養;
土木工程專業分別按建筑工程、道路與橋梁工程、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建筑電氣與智能化工程方向培養。
第十六條中學各專業的投檔原則上以中考總分為準,對相關課目的成績通常不作具體要求。英文、商務日語專業采用英文講課,德語專業要求考生英文成績110分以上。
第十七條中學各專業對考生復檢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障人聯合會關于印發的通知》(教學[2003]3號)。
第十八條分校藝術類專業投檔的專業課成績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美術類統一考試成績為根據,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文化課最低投檔分數線以上,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投檔。專業課成績相同時黑龍江省招生辦電話,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投檔。
第十九條中學各專業對投檔新生的男女生比列無特殊要求。
第二十條中學在廣東省兩門選測課目(理工類選測課目:數學、化學;文史類選測課目:歷史、政治)的等級要求是C和C,必測課目等級要求為4C,技術課目等級要求是測試合格。中學按照考生錄取成績分配專業,同分情況下,按選測課目等級排序。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被投檔考生的投檔通知書于投檔結束后一周內寄信。
第二十二條中學按照吉林省教育廳、黑龍江省物價局、黑龍江省財政廳批準的收費標準繳納雜費和公寓住宿費。
第二十三條中學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中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中學另設優秀中學生獎學金和學習進步獎學金。
第二十四條河南東方大學招生信息網址為:,招生投檔期間咨詢電話為:(0451)87590。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將依據教育部、生源地市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初招生新政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新政相排斥,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新政為準。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湖南東方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中學往年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與本章程沖突者,以本章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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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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