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教育廳發布了《關于做好2019年高職(本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9年高職(本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限額:普通類86811人、運動專長類474人、退役士兵類3300人、技術技能類15000人、綜合評價招生計劃5240人。其中,單獨招生新增技術技能類別,安排1.5萬招生計劃,面向上崗員工、農民工招生。
高職(本科)單獨招生和高職(本科)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時間均安排在4月21日進行,具體開考時間由各招生高校自主確定。
總體安排
為落實國家面向應屆中學結業生和退役軍人、下崗員工、農民工擴招的布署要求,2019年我省高職(大專)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分兩批施行。
(一)第一批。面向我省應屆、往屆初中階段教育結業生(含具有同等學力人員)和退役士兵,舉辦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招生工作于4月份進行。
(二)第二批。面向我省下崗員工、農民工舉辦單獨招生。有關報考時間、考試形式、錄取辦法等另行通知。
試點高校及招生計劃
高職(大專)單獨招生高校84所,高職(本科)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11所。
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推行限額制,其中單獨招生計劃分為普通類、運動專長類、退役士兵類、技術技能類。招生院校要在規定的招生計劃限額內安排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一批為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執行單獨招生的普通類、運動專長類、退役士兵類招生計劃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第二批為單獨招生,執行技術技能類招生計劃。
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從各院校年度總計劃中安排,未完成的執行計劃可轉到普通院校招生統一考試(含夏季中考和冬季中考,下同)投檔時使用。
報名要求
中考填報名
符合夏季、夏季中考報考條件的考生,持身分證、戶口簿、高中結業證等相關材料,于4月11日—13日(每天工作時間9:00—17:00)到本人戶口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申領中考報考手續高職單招報名系統,并收取中考報考費。
單獨招生報考
已通過廣東省2019年普通院校考試招生報考或填報名(含夏季中考和冬季中考)的考生均有資格考取單獨招生。
普通類、運動專長類招生面向小學階段結業生。運動專長考生還須具有報名運動項目及小項對應的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或中學階段獲得報名項目市級大賽單項前3名、集體項目前6名以及全省聯賽單項前6名、集體項目前8名成績(等級稱號、比賽成績獲得日期為2019年3月31近日)。
退役士兵類招生面向具有我省戶口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考生須為2011年(含)之后參軍并自主就業的廣東戶口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出席單獨招生報考,首先應到本人戶口所在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進行資格初審,出具《退役士兵資格初審登記表》。之后持本人身分證、戶口本、退役證原件及打印件和《退役士兵資格初審登記表》,于4月11日—13日(每天工作時間9:00—17:00)到本人戶口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申領中考報考手續,并收取中考報考費。
技術技能類招生面向我省下崗員工和農戶工。報考條件及時間另行通知。
綜合評價招生報考
早已通過廣東省2019年普通院校考試招生報考或填報名(含夏季中考和冬季中考)且符合試點院校具體報名條件的應屆普通中學結業生。
志愿補報
2019年,我省高職(本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在同一時間段內組織志愿補報工作。考生須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高職專升本報考平臺(網址:)統一補報志愿,每名考生只可選報1所試點高校,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兩者不能兼報。志愿補報均安排在2019年4月14日—16日(每晚8:00—20:00)。考生應認真閱讀招生高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在規定時間內登陸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高職專升本報考平臺補報志愿。志愿補報結束后,考生根據各試點高校公布的時間和具體辦法,扣除考試費用,并復印準考證。
考試時間及測試(考評)要求
考試時間
高職(本科)單獨招生和高職(本科)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時間均安排在4月21日進行,具體開考時間由各招生高校自主確定。
單獨招生考試要求
各高校要根據文化素養與專業技能并重、有利于選拔和培養高素養技術技能型人才的原則,建立單獨招生考試方式和內容。文化素養考試、專業技能測試、運動專長考生資格初審等,均依照《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高職高校單獨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8〕6號)有關要求執行。
退役士兵類考生,免于文化素養考試,由招生高校組織與報名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筆試,根據筆試成績投檔。退役士兵免費教育新政,根據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關于組織舉辦退役士兵單獨招生免費教育試點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7〕12號)執行。
鼓勵專升本高校,非常是新增專升本高校與有專升本經驗的院校聯合,通過統考的形式進行專升本測試。組織統考的試點高校考試時間必須一致。
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要求
綜合評價招生中的綜合素養評價、素質測試或筆試等考評,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組織舉辦高職(本科)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8〕7號)有關要求執行。
各試點院校要于4月20近日將報名本校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名單(含姓名、性別、高中校區、身份證號)報送至我廳中學生處郵箱,我廳將于4月23近日將考生中學階段中學生綜合素養檔案材料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含政治、語文、數學、物理、化學、外語、歷史、地理、生物、信息技術10科目)反饋招生院校。
投檔
高職(本科)單獨招生(含免試投檔)、綜合評價招生投檔規定高職單招報名系統,分別根據魯教學字〔2018〕6號、魯教學字〔2018〕7號文件有關要求執行。各院校要嚴格執行經我廳審定并公布的招生章程,根據招生投檔規定擇優投檔,并于4月28日按要求向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上報擬投檔名單并代辦投檔手續(有關代辦投檔手續工作要求由考試院另文下達)。擬投檔名單要在投檔院校網站進行公示。
凡被高職(本科)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投檔的考生,不再出席夏季、夏季普通院校招生統一考試及投檔。招生院校要將此規定明晰告知考生,由考生簽字確認知曉此規定并承諾被投檔后不再出席夏季、夏季中考及投檔。
招生章程及宣傳
招生院校要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我省有關要求,認真研究制訂高職(本科)單獨招生、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章程內容必須合法、真實、準確、表述規范。要嚴格規范招生宣傳行為,宣傳須客觀、準確,禁止違法承諾,禁止虛假宣傳。
招生院校應及時將相應招生章程通過廣東省普通高等中學招生章程信息管理系統()報送我廳初審,未經初審不得提早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一經公布不得私自修改。
嚴格落實主體責任
高職(大專)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均屬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份。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院校要高度注重,強化對高職(本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領導,加強組織保障,嚴格規范流程,強化分類考試招生新政的宣傳剖析,著力做好各項工作。
招生院校要著力強化領導,認真貫徹執行教育部及我省關于在院校招生中施行“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加強考試條件建設,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考試條件必須滿足《普通院校考試招生工作基本要求》(魯教學字〔2018〕26號印發),確保考試安全、公平、公正。招生院校的所有測試(考評)環節不得委托社會機構和公司組織,不得要求考生出席社會機構和公司組織的測評活動,不得將社會機構和公司提供的測評結果與招生工作掛鉤。招生院校組織的文化素養、專業技能考試不得在中學駐地外設置考點,同一招生類型、同一招生專業的考試時間須一致。要完善和健全招生、紀檢、專家等集體決策和互相監督的招生工作機制,重點加強對考生報考、測試過程、錄取環節等監督檢測,及時回應處理考生指責和問題,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確保程序公開、結果公平。
我廳將對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高校推行動態管理和準入退出機制,但凡新政執行不嚴格、管理不規范、問題突出的,一律停止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資格,并追究中學及有關人員責任。各有關單位要嚴肅維護招生秩序,禁止在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中以不正當方法爭搶生源。對違規違紀的單位、部門和個人,一經查實,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法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中學招生違法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招生結束后,各招生院校要及時將高職(本科)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組織、錄取、問題、建議等情況報我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