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代碼:502
學校簡介:南通師范學院源于1902年張謇創辦的通州民禮師范學堂,是我國師范教育三大發源地之一。2014年1月經江蘇省政府批準升格為南通師范學院。建校120年來,學校積淀了豐厚的文化底蘊,培養了大批優秀人才,享有“教師搖籃”和“紅色師范”的美譽,在我國中小學師范教育領域獨樹一幟,享有盛譽。
根據江蘇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委組織部印發的《關于做好2022年全省鄉村教師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文件規定,南通市繼續實施2022年鄉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我校承擔從初中畢業生起的鄉村小學、幼兒教師定向培養任務(以下簡稱“定向師范生”)。現就我校2022年定向師范生招生情況說明如下:
一、招生計劃
2022年鄉村教師定向培養招生計劃按照今年全省鄉村教師定向培養相關文件確定的招生專業和計劃執行。
二、招生對象
2022年南通市中考各縣(市、區)初中畢業生。
三、申請條件
申請定向師范生志愿者需滿足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家鄉、熱愛教育事業,立志成為一名鄉村教師。
2、品行端正,心理素質良好,人際關系融洽。
3.身心健康,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相關要求。
4.考生填寫中考報名表前,戶籍所在地須在填報定向報名所在縣(市、區),且在戶籍所在地縣(市、區)中學入學滿2年(含2年)。南通通海中學、蘇溪通源實驗中學考生應根據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定向招生計劃填寫相應的報名表。
5.初中生考生綜合素質測評等級要求:指標①、②須達到合格等級,指標③、④、⑤、⑥四項中至少有兩項須達到甲級,其余指標不得低于乙級。
6.報考師范類藝術體育類定向專業(音樂教育、美術教育、體育教育)的考生除滿足以上條件外,還須滿足2022年南通師范學院師范類藝術體育類專業補考條件。
四、錄取程序
1. 志愿者申請
自愿報考定向師范教育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在填寫本市統一組織的中考報名表時,在“提前批次”報名欄填寫定向師范教育申請,填報報名表時間及要求按照南通市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教師資格認定體檢相關規定,患有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得報考藝術教育、學前教育專業。
2. 組織采訪
1、凡報考定向師范生的考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面試。學校將根據定向師范生報考條件對考生面試資格進行審核。面試資格審核不合格的考生,將被取消面試資格,不予錄取。
2、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將來從事小學教師、幼兒教師工作所需要的基本條件和素質。面試的主要內容包括:外貌、五官、色覺、語言表達、聽寫、唱歌、舞蹈動作等。
3. 未能參加面試或面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4.面試時間為2022年6月20-21日,面試地點、方式將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面試要求等內容將在南通師范學院招生網()和學校微信公眾號上公布。
(三)體格檢查須知
根據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師[2002]59號)、《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取消教師資格認定報考人員體檢中乙肝檢測的通知》(蘇教任[2010]14號)、《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報考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字[2010]15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要求,體檢不合格,不符合報考教師資格條件的,不得報考或被錄取為相關專業定向師范生。今年定向師范生面試不包含體檢。 考生請到具有相關資質的醫院進行體檢,面試時無需攜帶體檢報告。
我校擬錄取的師范生體檢結果將直接參考考生中考體檢報告,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 入場
1.定向師范生錄取工作按照省教育廳有關文件和《南通市2022年中專考試招生工作意見》《關于做好2022年南通市中專招生志愿填報工作的通知》執行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招生,首批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后續批次志愿錄取。
2.根據各縣(市、區)各專業招生計劃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招生,對通過面試和藝術、體育類專業加試的考生英語作文網,按照中考成績從高到低按1:1比例錄取,學校擇優錄取。小學教育、學前教育專業錄取分數線不低于南通市中考總成績的80%,音樂教育、美術教育、體育教育專業錄取分數線不低于南通市中考總成績的75%。
3、錄取時如出現同一專業成績相同:按中考語文、數學、英語成績總和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如再次相同,則按中考語文、數學成績總和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如再次相同,則按中考數學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五)協議簽署
學校對被錄取為定向師范生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按照《關于做好2022年全省農村教師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要求,考生報到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與考生簽訂《定向就業協議》。考生持錄取通知書和簽訂的《定向就業協議》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學生報到后,學校與學生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培養期間,戶籍不轉移、戶籍不變更、專業不變動。
(六)審查備案
定向師范生入學后,學校對其資格進行審查,并將審查通過的錄取名單存檔。
五、就業政策
定向師范生就業政策按照省、市有關文件執行。
六、合同履行管理
學校將不斷完善培養、培訓和考核辦法,對極少數因品德問題、學業不達標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學業的學生實行淘汰機制,根據省、市農村教師培養有關文件、學生就業培養協議和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取消其定向培養資格。定向師范生須嚴格遵守就業協議,畢業后未到崗任教或未完成服務期的,在未服務期內不得報考江蘇省事業單位,并須按照有關規定繳納違約金。
七、費用說明
根據省、市有關政策,定向師范生學費、住宿費、國家獎學金與其他學生相同。住宿費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蘇價費[2002]369號文件規定收取。定向生前三年學費免收,后兩年學費按照蘇價費[2014]136號文件規定收取。七年制直通車定向生本科階段后兩年學費由本科院校按照聯合培養本科院校收費標準收取。
職稱
學費(元/生/學年)
住宿費用
小學教育
4700
開發區校區:1200元/人/學年
如皋校區:700-1100元/生/學年
音樂教育
4700
藝術教育
4700
體育
4700
幼兒教育
4700
8. 學生資助政策
為鼓勵學生全面發展,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采取“獎、助、減、免”等資助措施,學生充分享受各級各類獎、助學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