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組織架構
(一)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學院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的決策、領導、協調和監督,制定本單位復試招生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學院按專業設立復試組。 復試組在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開展復試工作,確定本專業復試的具體內容、模塊和考核標準。 每個復試組應配備一名秘書,負責記錄整個復試過程。
(三)學院成立檢查組,對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和有效監督,并在復試組織實施過程中重點督導關鍵環節和重要崗位的紀律落實情況。 -考試。
二、招生計劃
專業代碼
職稱
研究方向
計劃數(不含已錄取推薦生數)
英國文學
翻譯學
英國文學
日本語言文學
日語語言學
日本文學
外國語言學與應用語言學
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外語課程與教師發展
12
學科教學(英語)
研究方向不區分
58
英文翻譯
研究方向不區分
17 號
英語口譯
研究方向不區分
日語翻譯
研究方向不區分
13
復審比例:實行差別復審。 招生計劃數(不含保送生和士兵計劃數)與復試參加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1.2。
3. 復試
(一)復試時間
復試時間計劃為3月30日(星期四)至3月31日(星期五)。 具體團體復試時間可參見《浙江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復試時間表》(附件1)。
(二)復試形式
我院所有招生專業均采取現場復試的方式。 現場復試包括資格審查、專業面試、思想政治考核、心理健康測試等環節。 具體復審流程見附件1。
(三)復試內容
1、現場復試考核內容一般包括基礎專業知識、科研創新能力、外語聽說能力和綜合素質。 其中,專業基礎知識主要考核內容來自《浙江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復試考試科目,考核方式為面試形式。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主要考核個人的實際表現2023年浙江外國語學院專科錄取分數線,內容應包括候選人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守信等。考官對考生進行考核,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況,同時審查考生所在單位(學校)的考核意見,給予考生公正的評價。 思想政治考核成績分為及格和不及格,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
(四)復查結果
考生的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兩部分組成。 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復試滿分為200分,采取面試形式。 復試成績低于120分的學生不予錄取。
(5)心理測試
考生須于3月30日前完成網上心理測試,并使用電腦登錄心理測試網站:(賬號:身份證號碼,密碼:身份證后6位)。 具體操作請參見《心理測試操作指南》(附錄2)。
(六)注意事項及要求
1、面試分組和面試順序在考生報到后通過抽簽確定,并于復試前在學院官網公布;
2、應聘者專業面試時間為20分鐘。 面試當天,考生須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在規定時間內進入候考室等候考試。
3、候考考生實行集中封閉管理。 不得攜帶任何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攝像設備、掃描設備、智能設備等)進入候車室。 不得攜帶任何書籍、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攝像設備、掃描設備、智能設備等)或具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4、參加現場復試的考生應根據學校、學院發布的復試信息選擇合理的出行方式,規劃好自己的行程,做好復試期間的出行安排、食宿安排。 -提前考試。 如遇緊急情況,請及時撥打第一時間與本院聯系。
4、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請按以下順序對材料進行編號和排序:
1、有效身份證正反面、準考證、《思想政治道德考核表》(附3)、《資格審查表》(附4)、《個人簡介》(附5)、《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6);
2、應屆生需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核查報告》(附有“二維碼驗證碼”); 往屆學生須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 外國學歷需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的《外國學歷學位證書》。
3、網上報名后未通過中國學信網學歷審核的考生,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變更姓名、身份證號碼的考生須提供戶??口簿或公安局出具的證明。
學院將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要求對考生身份和資格進行審核,并對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嚴格審核。 對弄虛作假的,不予復審; 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重新審查。 對于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錄取資格、錄取資格、學籍、甚至學位。 責任由候選人承擔。
5、調整工作
(一)調整的基本要求
1.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
2、轉學考生初試成績須達到第一志愿國家A級復試成績,并達到擬轉學專業國家A級復試成績(或自評)。
3、轉專業與首選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屬于同一學科類別。
4、初試科目與轉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其中,初試國家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轉專業國家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所有學術學位專業不接受專業學位考生轉學。
(二)調整工作要求
1.所有轉學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轉學服務系統”接受。 調整與復審選拔比例一般不小于1:1.5。
2、學院每次開啟調整系統,持續時間不得少于12小時。 對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初試科目申請同一專業的插班考生,學院根據初試成績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 不應簡單地以考生提交轉學申請的順序等非學術標準作為依據。
3、候選人可以調整志愿者鎖定時間為36小時。 達到鎖定時間后,如學院未明確處理意見,則解除鎖定,考生可以繼續填寫其他申請。
六、招生工作
(一)錄取原則
各專業按照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權相加后的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總成績相同的,按照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初試商務一、商務二總成績、外語成績錄取初試成績,以及成績從高分到低分。 第一志愿和轉學考生將分別進行復試和排名,考試合格的優先錄取。
初試滿分500分,復試滿分200分。 總分計算公式為:
總分=(初試成績/5)*初試權重(60%)+(復試成績/2)*復試權重(40%)。 (分數記錄到小數點后兩位)
(二)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復試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2023年浙江外國語學院專科錄取分數線,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復試不合格(復試分數低于120分)。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考核未通過。
3、轉學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碩士招生轉學服務系統”確認等待錄取。
4、本科應屆畢業生、自學考試、網絡教育屆時即可畢業。 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本科生。
5.擬錄用定向就業人員未按時提交定向就業協議的。
6.提供虛假信息。
七、信息公開及投訴渠道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安排、招生計劃、復試、轉學、錄取等信息將按規定主動及時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學院網站和全國碩士生招生轉學服務系統上發布上級部門的。
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
浙江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官方網站:
(二)咨詢投訴渠道
咨詢及投訴渠道:
浙江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咨詢:
2023年浙江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科研招聘咨詢QQ群:
電話: -電子郵件:
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 - 電子郵件:
浙江師范大學紀檢監察室:
電話: - 電子郵件:
8. 其他
錄取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教育部規定對所有注冊考生進行全面審核。 對弄虛作假或考試不及格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學籍,并通知原單位; 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九、未盡事宜按上級部門和學校有關文件執行。
以上內容如有變動,請以最新通知為準。 請考生隨時關注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我校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
外國語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領導小組
2023 年 3 月 26 日
附件1:浙江師范大學外國語學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安排表.doc
附件2: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復試心理測試操作指南.doc
附件3: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道德考核表.doc
附件4:2023年浙江師范大學碩士招生復試考生資格審查表.doc
附件5:浙江師范大學研究生復試考生個人簡介.doc
附件6:浙江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學位誠信復試承諾書.docx
附件7:外國語學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復試資格審核流程.doc。
附件8:浙江師范大學手繪圖.jpg
附件9:到校交通.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