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和本辦法的規定, 《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2023〕1號)等有關招生考試工作的文件和規定,為落實教育部“依法招生”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英文譯為and,英文縮寫為NUA??A。 現隸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
辦學層次和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入選國家“雙一流”建設大學,現有航空航天科學與技術、力學、控制三個“雙一流”學科科學和工程。
學校地點:明宮校區(南京市秦淮區御道街29號)、將軍路校區(南京市江寧區將軍大道29號)、天目湖校區(溧陽市濱河東路29號) ,常州市)。
第三條 學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期限內達到專業畢業要求的,授予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本科畢業證書; 符合學校授予學士學位有關規定的,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批準,授予普通學位。 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的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我校普通本科層次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及高校專項、國家專項、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飛行員、內地藏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還有少數民族。 預備班等
第五條 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藝、勞動等方面的條件,并選擇最好的。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組,負責研究制定本科招生方針政策,指導本科招生實施,討論決定本科招生相關事宜。 本科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組織實施的執行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按照教育部相關工作要求,促進區域和城鄉入學機會均等。 學校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結合歷年實際招生情況,確定省份。 (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規劃。
第九條 學校分?。ㄗ灾螀^、直轄市)、分專業本科招生計劃,由省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 考生也可以登陸學校招生網站進行查詢。
第十條 學校應當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預約方案。 預約計劃數占招生計劃總數的1%。 預約計劃用于調整各地參加統考學生人數不平衡的情況。 預留方案按照集體決策、質量優先的原則投入使用。
第四章 招生類別及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遵守教育部規定的相關加分政策,原則上承認省招生考試機構確認的國家加分,并根據省招生考試機構確認的成績進行招生和專業安排。 。 所有高考加分和積分不適用于未安排省級和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轉學比例。 按批次順序自愿提交,查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20%; 按照平行志愿提交批次來看,被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105%。
第十三條 申請英語、日語專業的考生須以英語為外語。 考生入學后,除日語專業外,所有學生均將英語作為第一外語。
第十四條 飛行技術專業根據委托單位的培養需要,僅招收男生; 根據專業培養特點和行業實際情況,交通運輸(空管與調度)專業建議男生報考,女生慎重報考; 其他專業沒有性別限制。
第十五條 我校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 同時,根據我校專業培養的實際要求,對以下專業報考者,根據報考者身體健康狀況,提出如下補充要求:
飛行技術專業還需符合《普通高等學校飛行技術專業招收飛行學生實施辦法》規定的體檢要求; 結合民航專業的特點,飛機適航技術專業和交通運輸專業要求考生肝功能正常,色覺正常,交通運輸(空中交通管制與調度)專業還要求考生具有單眼裸視力電子信函4.0或以上,且無語言、發音或聽力障礙; 應用化學專業要求正常的色覺。
第十六條 我校按照成績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成績錄取專業(內蒙古自治區除外)。 不會有太大差異。 當提交分數相同時,文史類(或首選科目為歷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理工類(或首選科目為歷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理科類(或首選科目為歷史)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理科類(或首選科目為歷史)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理科類(或首選科目為歷史)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理科類(或首選科目為歷史)考生物理類)和3+3模式綜合改革類(飛行技術類專業除外)依次進行比較。 數學、語文、外語成績。
我校對內蒙古自治區實行“1:1招生計劃內按專業錄取”的招生規則。 即首先對提交的考生按??照提交的成績進行排序。 若成績相同,文史類考生按語文、外語、數學成績順序比較;理工類(飛行技術專業除外)考生按數學、語文、數學成績進行比較。和外語成績按順序排列。 經排序后,等額確定招生計劃1:1范圍內的考生名單,按照“專業選擇清”招生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如有退學,則按照招生計劃外排名的考生按照“成績清零”錄取規則錄?。貉a錄取。
根據該批平行志愿備案,不能滿足所報考專業的考生,在服從專業調整且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擬轉專業錄取要求的情況下,將轉入其他專業。 否則,候選人將被撤回。 根據候選人的分數和申請狀態進行調整。
第十七條 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其選擇的科目必須符合我校報考專業的要求。 學校招生按照省招生考試機關公布的計劃和相關措施執行。
第十八條 藝術類專業:
(一)設有文科專業的省份,僅招收文科考生。
(二)報考我校音樂表演、環境設計、戲劇影視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須參加當地省招生考試機構組織或認可的專業考試和2023年全國普通高等教育統一考試招生。 我們學校不會組織學??荚嚒?/p>
(三)報考音樂表演專業的考生,可按要求參加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或認可的音樂專業統考并考試合格,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音樂類本科錄取控制線他們省份的文化。 備案后,按照省專業統一考試成績排序,按照各省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省級專業統考成績相同的,高考文化成績較高者優先。 高考文化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進行比較。 進行招生。
報考環境設計、戲劇影視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須按要求參加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或認可的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并成績合格,高考文化課成績須符合本省藝術類本科生文化招生控制線。 入檔后,按照考生專業統考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的總分對考生進行排序,按照各招生計劃擇優錄取省。 若總成績相同2023年南昌航空大學招生信息網錄取分數線,則按考生語文、外語、數學成績順序比較錄取。
(四)藝術類專業詳細錄取要求參見《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3年藝術類專業招生公告》。
第十九條:飛行技術專業:
(一)年齡在16周歲至20周歲之間(2003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憑身份證)。
(二)飛行技術專業面向江蘇省、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廣東省、河北省、重慶市、上海市等9個?。▍^、市)招收學生參加2023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 參加統考的高中畢業生,學科要求為理科(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須符合我校要求,具體以各省教育招生公告為準)考試機構)。
(三)我校2023年招生最低控制分數線為當年當地高考文化課總成績的60%,英語科目原分須達到95分(含)以上。 對通過我校組織的初試、體檢、心理測試、背景調查的考生,在高考成績和英語學科原成績達到最低分數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照高考成績從高到低。 排序并選擇最好的; 如果提交分數相同,則依次比較英語、數學、語文、綜合(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三門選修科目總成績)的成績。 具體備案規則以省級招生考試機關公告為準。 國家招生政策如有調整,我們將另行通知。
(四)飛行技術專業詳細招生要求參見《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3年飛行技術專業招生簡章》。
第二十條 保送生、大學專項、國家專項、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少數民族預科班、新疆內地高中班、西藏內地高中班等,由教育部主管。教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 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我校同批次招生控制分數線內學生人數不足的,按批次順序錄取第一志愿考生。 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我校可以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錄取將根據成績而定。 如果仍存在不足的合格候選人且不是第一志愿,則將收集志愿者。 根據平行志愿者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者。 若招收志愿者仍不足,剩余計劃將轉至生源充足的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我校將對新生進行統一審核。 復試不合格的新生,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我校按照國家規定和江蘇省物價局批準的標準確定學費、住宿費標準。 學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 專業學費按學年收取,學分學費按學生在學年內實際修讀的課程學分收取。 新生第一學年開始時,按照所學專業學年費預收學費,其中工科專業5800元/學年,理科專業5500元/學年文科專業5200元/生年,文科專業6800元/生年。 學生當年2023年南昌航空大學招生信息網錄取分數線,省優勢學科和專業將增加10%。 下一學年開始時,按照學生上學年實際修讀的學分,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結算學費。 第二學年及以后的費用將根據學生修讀的選修學分計算。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國內學費為26400元/生/年。 國外學費按照國外大學的收費標準執行。 少數民族預科班預科階段學費按照學?,F行專業最低學費標準執行,即5200元/生每年。 根據住宿條件,住宿費為每名學生每年800元至1500元不等。
第二十四條 飛行技術專業新生入學后在天目湖校區學習。 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測控技術與儀器、生物醫學工程、探測制導與控制技術、電子信息(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信息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集成電路設計)、飛行器適應性航空技術、交通運輸專業、土木工程、智能建筑、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軟件工程、物聯網工程、人工智能等專業的大一、大二在天目湖校區學習。 一年級在將軍路校區學習。 自動化(航空電子與控制)(中外合作辦學)、交通運輸(機場運行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新生第一階段學習地點位于天目湖校區。 第二階段學習地點根據培養計劃安排。
第二十五條 我校建立“全面、開放”的獎學金、助學金制度。 設有新生“綠色通道”,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在準確掌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基本信息的基礎上,按照“貸、獎、助、考、補、免、減、報銷、輔導”相結合的原則,建立完善的助學體系。以經濟資助與精神激勵,構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服務體系、就業服務體系、學習服務體系、人才發展服務體系,全面服務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成長成才。
第二十六條 我校本科生招生咨詢電話為:,招生網站:,電子郵箱:。 校監察室投訴熱線:。
補充規定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我校招生網站向社會公布。 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政策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