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疆大學考研調整基本條件
1.符合招生簡章規定的轉專業申請條件。
2、初試成績須符合報考首選專業B類考生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我校各招生學院規定的調整條件。
3. 轉專業與首選專業相同或相近,且應屬于同一學科類別。
4、初試科目應與轉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 其中,初試國家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轉專業國家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護理專業(工程護理專業)的考生轉入本類護理專業的,初試成績須達到所在專業學科門類(門類)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們學校護理專業。 第一志愿報考非護理專業的考生如轉入護理專業,其初試成績須達到我校相應非護理專業學科門類(門類)的國家基本考試成績要求。
6. 第一志愿申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館情報、審計等專業碩士學位的考生,須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且初步考試成績符合轉專業和轉專業。 在入學地區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以申請互轉,但不得轉入其他專業; 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轉入上述專業。
第一志愿申請法學(非法學)碩士學位的考生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轉入本專業。
7、申請“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人選2023年新疆師范大學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不得在計劃外錄取; 未申請該項目的考生不得被錄取。
八、報考“退役大學生軍人”專項項目并申請轉普通項目的考生,須達到本地區相關專業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國家初試基本成績要求,方可報考“退役軍人”專業。被轉移。 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錄取,享受退役大學生、軍人初試加分政策。
九、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轉學。
2. 接受轉學專業(2022年)
三、2022年調整及錄取情況
(此數據來源于新生考研調劑系統)
四、調整及復審細則
復試表格
利用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進行在線遠程復試。 復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含附加考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整個復試都有音頻和視頻記錄。
復試內容
復試主要測試考生的創新能力、業務素質和綜合素質,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業務素質和能力、外語水平、心理健康狀況等。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教育、自學、網絡教育考生復試時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須為其申請專業加修兩門本科課程。
專業課程考試和附加考試的形式由招生學校根據學科、專業特點確定,報研究生院審核后實施。
總分如何計算
總分是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的權重之和。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總分=(初試總分+其中,X為享受關愛政策的考生加分。
享受關愛政策的考生有兩類:一類是符合《招生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規定的各項加分政策的考生,此類考生的X為規定加分。 二是符合少數族裔關懷政策資格的候選人。 此類候選者的X根據以下公式計算:
X=M1-M2或D1-D2,X四舍五入為整數進行計算。 其中,M1為申請該專業的所有上線考生的平均分; M2為申請該專業的所有少數民族考生的平均分; D1為本專業國家分數線要求的總分; D2為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要求的總分。 若M1-M2>D1-D2,則X=D1-D2; 若M1-M2<D1-D22023年新疆師范大學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則X=M1-M2; 如果 M2>= M1 或 D2>=D1,則 X=0。 本項僅適用于單選總體方案考生。 轉學候選人和專項計劃候選人不在此范圍內。
入場規則
我校根據招生計劃、復試招生辦法、考生初試、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情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思想政治素質、道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未通過附加考試(任何科目)的學生將不被錄取; 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齊全的;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國家招生規定的考生,不予錄取; 不符合招生學院招生規定的考生,不予錄取。 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查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 非全日制考生的錄取類別必須是定向就業。
符合錄取條件的總計劃考生,按專業(研究方向)、學習方式、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相應招生計劃的順序錄取。
符合錄取條件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候選人,按生源地招生計劃依次錄取。 對于生源不足的地方,剩余招生計劃可用于其他生源; 生源充足的地方,按照招生計劃,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退役大學生軍人”專項計劃考生按照招生計劃,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若復試考生總成績相同,則按照復試成績、商科預科成績及招生學校規定的其他排序標準從高到低排序,直至區分名次。 如果仍無法區分排名,招生單位可以對考生重新進行復試。 調整后的考生按照復試批次分批排名、分批錄取。
對于擬錄取轉學考生的考生,我校將通過燕趙網轉學系統發送待錄取通知書。 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以招生學校規定為準,一般不超過12小時)接受待錄取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 學校不再保留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