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的
根據《導游管理條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導游活動,必須取得導游證。
導游證可分為正式導游證和臨時導游證兩種。 導游證有效期為3年,臨時導游證有效期不得超過3個月; 另外,導游證有效期滿后,可以申請補發導游證,而臨時導游證有效期滿后,不能要求延期,旅行社必須重新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延期。
正式導游證與臨時導游證的主要區別如下:
1、您是否取得導游資格證?
即持有正式導游證的人是指通過導游資格考試并取得導游資格證的人員; 而臨時導游證的持有者是指未通過導游資格考試、未取得導游資格證的人員。
2. 有語言能力限制嗎?
也就是說,持有正式導游證的人沒有語言能力限制。 正式導游證持有者可以是具有特定語言能力的人員,也可以是不具有特定語言能力的人員; 而持有臨時導游證的申請人必須具備特定語言的語言能力,否則將沒有資格獲得臨時導游證。
3、取得導游證的程序不同。
申領正式導游證,須由申請人親自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領取; 臨時導游證由旅行社根據需要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申請。
4、有效期不同
根據《導游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導游證的有效期為3年,這意味著如果在這些期限內不參加導游年度審核,3年以上廣東導游證報名網站,取消導游證資格。 臨時導游證的有效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廣東導游證報名網站,即可以是幾天,也可以是1個月、2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另外,導游證有效期滿后,可以申請換領導游證。 臨時導游證有效期滿后,不得延期。 需要繼續包租的,旅行社須重新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申請代收。 根據《導游管理條例》,頒發導游證和臨時導游證的部門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門,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局。 導游證、臨時導游證的式樣、規格由國務院旅游行政部門即國家旅游局規定。 需要明確的是,導游證、臨時導游證的格式、規格由國務院旅游行政部門規定。 這并不意味著導游證和臨時導游證必須由國務院旅游行政部門制作。 格式、規格可以由國務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并統一制作,也可以由國務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門規定格式、規格,省、自治區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各地區、直轄市可以制定并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