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印發《關于推進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變革的指導意見》,布署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變革工作。
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評職稱須要滿足什么條件?
標準來了!
請收好!
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貫徹新時代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自覺弘揚“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于奉獻、大愛無疆”的職業精神,具備良好的政治素養、協作精神、敬業精神和醫德醫風。
二、身心健康,心理素養良好,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
三、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醫療類、護理類職稱,應取得相應職業資格,并按規定進行注冊,取得相應的執業證書。
四、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各層級職稱,除必須達到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分別具備以下條件。
(一)中級職稱
醫士(師):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參加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可視同取得醫士職稱;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可視同取得醫師職稱。根據《中醫藥法》參加西醫醫師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評,取得西醫(專長)醫師資格,可視同取得醫師職稱。
護士(師):根據《護士細則》參加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取得護士執業資格,可視同取得護士職稱;具備學院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一年,可直接任命護師職稱。具備本科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3年;或具備大專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5年,可參加護師資格考試。
藥(技)士:具備相應專業大專、大專學歷,可出席藥(技)士資格考試。
藥(技)師:具備相應專業碩士學位;或具備相應專業學院大專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或具備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取得藥(技)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可出席藥(技)師資格考試。
(二)高級職稱
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高級職稱推行全省統一考試制度。具備相應專業學歷,并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報考出席考試:
臨床、口腔、中醫類別主治醫師:具備博士學位,并取得入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入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學院大專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入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學院大專學歷或學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4年;或具備本科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6年;或具備大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7年。
公共衛生類別主管醫師:具備博士學位并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或具備碩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學院專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4年;或具備本科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6年;或具備大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7年。
主管護師:具備博士學位并注冊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或具備碩士學位經注冊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學院專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4年;或具備本科學歷,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6年;或具備大專學歷,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7年。
主管藥(技)師: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或具備學院專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或具備本科學歷,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6年;或具備大專學歷,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7年。
(三)副中級職稱
1.副校長醫師
(1)申報條件:學歷、資歷及臨床工作量要求
具備學院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受聘兼任主治(主管)醫師職務滿5年;或具備本科學歷,在市級及以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受聘兼任主治(主管)醫師職務滿7年。
完成規定的工作數目要求(詳見附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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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評審條件:專業能力要求
臨床、口腔、中醫類別:熟練把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外外現況及發展趨勢,不斷汲取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并用于醫療實踐,熟悉本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與技術規范。具有較豐富的本專業工作經驗,能熟練正確地救助重癥患者,具有指導本專業下級醫師的能力。加強病案作為評價載體,采取隨機抽取與個人提供相結合的形式,提供5-10份申報人主治或則主持的、能夠反映其專業技術水平的救治、死亡或疑難病案,加大對臨床大夫執業能力的評價。
基于病案首頁數據,重點從技術能力、質量安全、資源借助、患者管理四個維度,借助治療病種范圍和例數、手術級別和例數、術后并發癥發生率、單病種平均入院日、單病種次均費用等指標,科學確切評價大夫的執業能力和水平。其中,西醫專業還應基于西醫病案首頁數據,重點圍繞以西醫為主醫治的入院病人比列、中藥丸劑處方比、中醫診治疑難危白血病病人數目、中醫非抗生素療法使用率等中醫藥特色指標,評價西醫醫師的中醫藥診治能力和水平。具體指標見附錄2。
掃碼查看“附表2:臨床、中醫、口腔專業中級職稱評價指標”
公共衛生類別:熟練把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外外現況及發展趨勢,不斷汲取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并推廣應用,熟悉與本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與技術規范。具有較豐富的本專業工作經驗,能獨立解決復雜或重大技術問題,具有指導本專業下級醫師的能力。
基于參與的業務工作內容,重點考評公共衛生現場能力、計劃方案制訂能力、技術規范和標準手冊制訂能力、業務管理技術報告撰寫能力、健康教育和科普能力、循證決策能力、專業技術成果產出、科研教學能力、完成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能力等方面,包含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報告、疾病與健康害處誘因檢測(剖析預警)報告、制定公共衛生應急處置預案和風險評估報告、業務工作計劃、技術指導方案擬定等內容。
2.副校長護師
(1)申報條件:學歷、資歷及臨床工作量要求
具備學院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受聘兼任主管護師職務滿5年;或具備本科學歷,受聘兼任主管護師職務滿7年。
兼任主管護師期間,平均每年出席臨床護理、護理管理、護理教學工作時間總計不多于40周,病歷首頁責任護士和質控護士記錄累計不多于480條(門診、重癥、手術室、血透、導管室等科室從相應記錄單提取護士記錄)。
(2)評審條件:專業能力要求
熟練把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外外現況及發展趨勢,不斷汲取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并推廣應用,熟悉本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與技術規范。才能正確依照護理程序舉辦臨床護理工作,熟練把握本本科患者的護理要點、治療原則,能熟練地配合大夫救治本專業重癥患者。具有指導本專業下級護理人員的能力。
3.副校長藥師
(1)申報條件:學歷、資歷及臨床工作量要求
具備學院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受聘兼任主管藥師職務滿5年;或具備本科學歷,受聘兼任主管藥師職務滿7年。
兼任主管藥師職務期間,平均每年出席藥學專業工作時間不多于40周。
(2)評審條件:專業能力要求
熟練把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外外現況及發展趨勢,不斷汲取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并推廣應用。熟悉本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與技術規范。才能參與制訂抗生素醫治方案,對臨床服藥結果作出確切剖析,能及時發覺并處理處方和醫囑中出現的各類不合理服藥現象,及時提出臨床服藥調整意見。具有指導下級藥師的能力。其中,草藥專業還應具備草藥初驗、保管、調劑、臨方炮制、煎煮等草藥藥學服務能力,還能提供草藥抗生素咨詢服務,具有草藥處方點評工作能力,提供合理使用草藥建議。
4.副校長技師
(1)申報條件:學歷、資歷及臨床工作量要求
具備學院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受聘兼任主管技師職務滿5年;或具備學院本科學歷,受聘兼任主管技師職務滿7年。
兼任主管技師期間,平均每年出席本專業工作時間不多于40周。
(2)評審條件:專業能力要求
熟練把握本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外外現況及發展趨勢,不斷汲取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并推廣應用,熟悉本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與技術規范。具有較豐富的本專業工作經驗,能獨立解決復雜或重大技術問題,具有指導本專業下級技師的能力。
(四)正中級職稱
1.校長醫師
(1)申報條件:學歷、資歷及臨床工作量要求
具備學院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受聘兼任副校長醫師職務滿5年。
完成規定的工作數目要求(詳見附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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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評審條件:專業能力要求
臨床、口腔、中醫類別:在具備所規定的副校長醫師水平的基礎上,系統把握本專業某一領域的基礎理論知識與技術,并有所專長。深入了解本專業國外外現況及發展趨勢,不斷汲取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并用于醫療實踐。具有豐富的本專業工作經驗,能獨立解決復雜或重大技術問題,具有指導本專業下級醫師的能力。加強病案作為評價載體,采取隨機抽取與個人提供相結合的方法,提供5-10份申報人主治或則主持的、能夠反映其專業技術水平的救治、死亡或疑難病案,強化對臨床大夫執業能力的評價。
基于病案首頁數據,重點從技術能力、質量安全、資源借助、患者管理四個維度,借助治療病種范圍和例數、手術級別和例數、術后并發癥發生率、單病種平均入院日、單病種次均費用等指標,科學確切評價大夫的執業能力和水平。其中,西醫專業還應基于西醫病案首頁數據,重點圍繞以西醫為主醫治的入院病人比列、中藥丸劑處方比、中醫診治疑難危白血病患兒數目、中醫非抗生素療法使用率等中醫藥特色指標,評價西醫醫師的中醫藥診治能力和水平。具體指標見附錄2。
掃碼查看“附表2:臨床、中醫、口腔專業中級職稱評價指標”
公共衛生類別:在具備所規定的副校長醫師水平的基礎上,系統把握本專業某一領域的基礎理論知識與技術,并有所專長。深入了解本專業國外外現況及發展趨勢公共衛生執業醫師考試,不斷汲取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并用于實踐。具有豐富的本專業工作經驗,能獨立解決復雜或重大技術問題,具有指導本專業下級醫師的能力。
基于參與的業務工作內容,重點考評公共衛生現場能力、計劃方案制訂能力、技術規范和標準手冊制訂能力、業務管理技術報告撰寫能力、健康教育和科普能力、循證決策能力、專業技術成果產出、科研教學能力、完成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能力等方面,包含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報告、疾病與健康害處誘因檢測(剖析預警)報告、制定公共衛生應急處置預案和風險評估報告、業務工作計劃、技術指導方案擬定等內容。
2.校長護師
(1)申報條件:學歷、資歷及臨床工作量要求
具備學院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受聘兼任副校長護師職務滿5年。
兼任副校長護師期間,平均每年出席臨床護理、護理管理、護理教學工作時間總計不多于35周,病歷首頁責任護士和質控護士記錄累計不多于240條(門診、重癥、手術室、血透、導管室等科室從相應記錄單提取護士記錄)。
(2)評審條件:專業能力要求
在具備所規定的副校長護師水平的基礎上,精通護理學某一本科的基本理論知識與技能,并有所專長。深入了解本專業國外外現況及發展趨勢,不斷汲取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并用于臨床實踐。具有豐富的本專業工作經驗,能獨立解決復雜或重大技術問題,具有指導本專業下級護理人員的能力。
3.校長藥師
(1)申報條件:學歷、資歷及臨床工作量要求
具備學院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受聘兼任副校長藥師職務滿5年。
兼任副校長藥師職務期間公共衛生執業醫師考試,平均每年出席藥學專業工作時間不多于35周。
(2)評審條件:專業能力要求
在具備所規定的副校長藥師水平的基礎上,精通本專業某一領域的基本理論知識與技能,并有所專長。深入了解本專業國外外現況及發展趨勢,不斷汲取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并用于實踐。具有豐富的本專業工作經驗,能獨立解決復雜或重大技術問題,具有指導本專業下級藥師的能力。其中,草藥專業還應具備草藥初驗、保管、調劑、臨方炮制、煎煮等草藥藥學服務能力,還能提供草藥抗生素咨詢服務,具有草藥處方點評工作能力,提供合理使用草藥建議。
4.校長技師
(1)申報條件:學歷、資歷及臨床工作量要求
具備學院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受聘兼任副校長技師職務滿5年。
兼任副校長技師期間,平均每年出席本專業工作時間不多于35周。
(2)評審條件:專業能力要求
在具備所規定的副校長技師水平的基礎上,精通本專業某一領域的基本理論知識與技能,并有所專長。深入了解本專業國外外現況及發展趨勢,不斷汲取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并用于實踐。具有豐富的本專業工作經驗,能獨立解決復雜或重大技術問題,具有指導本專業下級技師的能力
(五)工作業績要求
以下業績成果可作為代表作:
(一)解決本專業復雜問題產生的臨床病案、手術視頻、護理案例、應急處置情況報告、流行病學調查報告等。
(二)汲取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產生的與本專業相關的技術專利。
(三)結合本專業實踐舉辦科研工作產生的論文等成果。
(四)向大眾普及本專業科學知識產生的科普作品。
(五)參與研究并產生的技術規范或衛生標準。
(六)人才培養工作成效(包括帶教本專業領域的下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數目和質量,以及所承當教學課題和所獲成果等)。
(七)其它可以代表本人專業技術能力和水平的標志性工作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