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發布
《2023年十堰市高中階段》
學校招生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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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湖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23年高中招生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十堰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對象
普通高中招生對象為2023年參加中考、具有國家電網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對象是應屆初中畢業生和應屆初中畢業生; 省教育廳批準的“3+2”學校(專業)招生對象為參加2023年中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二、招生學校、招生計劃及計劃類型
(一)招生學校及計劃
高中學校包括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
十堰市2023年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總規模為4023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為24650人(招生學校及分校計劃見附件1),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為15580人學生(招生學校及分校計劃見附件2))。
(2) 計劃類型
1.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分為五類
(一)教學計劃
指導計劃是市教育局下發的計劃形式,各學校必須按照批次招生控制分數完成。 十堰市第一中學、鄖陽中學、東風高中各縣(市)招收考生比例為指導計劃的8%(具體計劃見附件3)。
(二)學生計劃分配
生源分配計劃是將部分優質高中教學計劃的一定比例直接分配給指定初中的計劃。 定點生錄取范圍為:中考總成績在指導計劃招生線30分以內。
十堰一中、鄖陽中學、東風高中分別將50%的生源分配方案列入十堰市指導計劃,將分配的生源分配至指定初中(具體生源見附件4)分配計劃)。
各縣(市)第一中學在本縣范圍內招收分配生時英語作文網,由各縣(市)教育局制定招生政策,并報送分配生名單報考。
(3) 具有學科專長的學生計劃
為配合國家實施“強基計劃”,推動普通高中多元化、特色化發展,滿足不同潛力學生的發展需求,十堰市第一中學、鄖陽中學和東風高級中學2023年各有50個單獨招生計劃,將繼續招生。 具有學科專業知識的學生。 招收學科專業學生的具體辦法由十堰一中、鄖陽中學、東風高中根據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確定。
(四)體育、藝術特長生計劃
體育藝術特長生計劃是指普通高中招收部分在體育、音樂、藝術等方面具有一定特長的考生的計劃。 特殊人才考試由招生學校自主制定、實施,市教育局指導和監督。 特殊人才培養計劃、項目及相關工作安排詳見《十堰市教育局關于2023年普通高中招收體育藝術特殊人才學生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十堰市教育局關于招收普通高中體育藝術特殊人才學生的通知) [2023]17號)。
體育、藝術類專業的學生,??必須是通過各學校組織的統一考試并公布的考生。 未參加考試或考試不及格的考生不得被錄取為特長生。
(五)國際班計劃
國際班計劃是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具有中外合作辦學資格的高中學校招生和中外合作辦學計劃的一種形式。
2.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有兩種類型
(一)中等職業學校組織的技能高考教育專業規劃和高職院校與中等職業學校聯合開展的“3+2”中職教育一體化專業規劃;
(二)中等職業學校組織中等職業就業教育專業規劃。
三、招生范圍
十堰一中、鄖陽中學、東風高中指導計劃、國際班計劃面向全市招生,分布式生源計劃面向指定初中招生。 車城高級中學、柳林中學兩所辦學計劃面向市區(含云陽區)招生。
十堰一中、云陽中學、東風高級中學、車城高級中學、柳林中學面向全市招收特殊人才。
云陽區第一中學單獨指導計劃220名學生十堰招生考試網,云陽區第二中學單獨指導計劃270名學生在主城區招生。 未完成的規劃將納入云陽區規劃。
丹江口二中面向丹江口市和武當山特區招生。
各縣(市)其他普通高中在本轄區內招生。
民辦高中招生范圍與當地公立高中一致。 招生不足的,由學校提出申請,市教育局協調調整轄區內招生計劃。 私立高中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入公立高中。
中等職業學校按照屬地原則在本市范圍內招生(具體招生范圍及比例見附件2)。 他們主要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 如果有空余名額,他們可以招聘往屆畢業生。
十堰市鄖陽區外國語學校初中今年仍作為市區初中參加高中招生。
四、招生批次
(一)普通高中分為三批
1、早期批次:學校招收具有體育、藝術特長的學生。
2.第一批:
十堰市第一中學、鄖陽中學、東風高級中學、鄖陽區第一中學(面向主城區招生)。
3.第二批(1)
(一)各縣(市、區)第一中學:丹江口市第一中學、鄖西縣第一中學、竹山縣第一中學、竹溪縣第一中學、房縣云陽區第一中學(云陽區招生對面)。
(二)市區第二批普通高中:車城高級中學、柳林中學(市區招生)、鄖陽區第二中學(市區招生)、丹江口市第二中學學校(武當山特區招生)。
(3)民辦高中:十堰鄖陽區外國語學校、十堰高新區知行高級中學、十堰精中實驗學校、東方遠志中學、十堰龍門學校、十堰龍泉黃岡學校、十堰陽光書院、武當中學華中師范大學附屬、十堰天河英才中學、竹山縣南山五福堂高級中學、房縣行知實驗學校、竹溪縣外國語學校。
第二批(二)
各縣(市、區)普通高中:丹江口市第二中學(丹江口市招生)、鄖西縣第三中學、竹山縣第二中學、竹溪縣第二中學、房縣第二中學、鄖陽區第二中學(鄖陽區招生)。
(二)中等職業學校分兩批
1.第一批:開設技能高考專業的中等職業學校和開設中高職“3+2”一體化培養專業的相關中等職業學校;
2.第二批:開設中等職業教育和就業教育專業的中等職業學校。
各批次志愿者結構及具體計劃類型見附件6。
5. 志愿者申請表
2023年,高中招生將繼續根據考后成績進行。 志愿者申請分為兩個時期:模擬申請(7月6日至7月7日)和正式申請(7月8日至7月9日)。 志愿者申請工作須在7月10日前完成。
招生期間,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完成情況,市招生考試機構將在每批次提交后公布未完成的計劃信息,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填寫《征集志愿者申請表》。
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初中要加強對考生填報報名表的政策解讀和技術指導。 各學校要為考生提供網上填寫申請表的場所和指導,為考生創造良好的網絡條件,凈化網上申請環境,考生的意愿要得到真正的尊重和保護。 嚴禁干擾、限制考生報考,嚴禁違背考生意愿篡改考生意愿。
因遺漏、錯誤,未按照規定時間、程序和要求填寫申請表,或者委托他人代為填寫申請表而造成申請信息錯誤或遺漏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六、錄取原則
1. 2023年第一批普通高中招生仍實行傳統梯度志愿形式,本著“意愿第一,成績跟隨”的原則。 招生時,學生首先按照第一志愿學校排名,然后按照招生計劃、批次錄取控制分數和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招生過程中,按照計劃和1:1錄取比例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直至招滿為止。 當第一志愿在線學生人數不足時,僅錄取第二志愿成績的在線考生,以此類推。 縣(市)十堰一中、鄖陽中學、東風高中未完成規劃納入城市指導規劃。
2. 學生報讀分配生計劃時,首先按照首選學校列出,然后按照分配生計劃、減分范圍和分數由高到低錄取。 對于按降分幅度錄取后未完成學業的考生,在計劃生源范圍內,不分學校,未考入任何學校的考生將按照降分幅度從高分調整為低分。根據他們的喜好。 將兩個文件傳輸合并起來,然后傳輸到一個文件中。 為確保完全完成指導計劃并符合分配要求的考生能夠順利錄取,具有指導計劃在線資格的考生只能根據指導計劃申請入學,所報分配申請為無效的。 因申請不完整而未能成功申請教學課程資格的在線考生將無法參與分配學生的招生。
3、具有體育、藝術特長的學生,經招生學校專項測試(指體能、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具體招生辦法詳見《十堰市教育局關于2023年普通高中招收體育藝術類專業學生的通知》(十教發[2023]13號),直至方案特殊人才計劃已滿,未完成的特殊人才計劃將納入指導計劃。
4. 申請國際班的考生必須填寫國際班偏好。 錄取時,填寫自己的喜好和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選擇錄取。 參加國際班的費用相對較高。 被國際班錄取的考生未按學校規定報名并繳納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 對于未完成的國際班計劃,尚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考生將根據自己的喜好和分數進行排隊。 ,直到錄音滿為止。
5、第二批普通高中招生實行并行志愿備案,按照“考生成績優先、按照志愿順序”的原則。 一次提交后不再進行補充備案。 對于無法在線完成招生計劃的批次學校,市招生考試機構將向社會公布學校空缺計劃,公開征集志愿者,從高分到低分選拔志愿者。
六、中等職業學校統一使用省招生平臺招收新生,根據志愿、成績、計劃擇優錄取。 向學校提交申請,學校根據考生偏好專業和成績,統籌安排就讀專業。 招生范圍覆蓋多個縣(市、區)的中等職業學校實行分類招生。 具體報名人數見附件2、附件5。 學生資源不足的學校采取公開招募志愿者的方式。 若招募志愿者后學生資源仍不足,可招收往屆畢業生,待新生錄取后辦理注冊手續。
七、錄取考生成績相同時,執行以下原則:中考總成績相同時,按語文、數學、英語總成績較高者錄取優先事項; 當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相同時,以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最高者優先。 得分較高的候選人將被優先考慮; 如果五科總分相同,則優先考慮有特長的考生。
八、十堰市高中生錄取順序以申請表上的順序為準,從上到下、從前到后。 一名候選人只有一次被錄取的機會。 已被上一批學校錄取的考生予以錄取。 您不能撤回參加后續批次學校招生的申請。
七、相關要求
1、在市高中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市招生考試機構于7月11日開始組織高中學校網上招生并簽署審核錄取結果。
2.招生采取集中封閉式網上錄取方式,各高中級別學校按相應批次規定的錄取時間進入錄取現場。 為保證招生過程公平、公正,市招生考試院及時公開招生信息。 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湖北省高中招生管理信息系統查詢中考成績、錄取結果等相關信息。
3、2023年,市招考機關在公布考生成績的同時,公布了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和中考成績表。 各縣(市)第一中學、縣(市)第二中學的招生控制分數線由各縣(市)確定。 由市)教育局制定,報市高中招生領導小組批準。
4.各招生學校十堰招生考試網,特別是國際班計劃高中和民辦高中,必須提前公布其招生計劃、招生范圍、辦學業態、收費明細等,提高招生錄取的透明度,不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五、各地要完善工作方案,嚴格工作紀律,加強過程監督管理,確保高中招生公平。 未經市高中招生領導小組批準,任何地方、學校不得超計劃招生、降低錄取標準、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拒絕錄取正常錄取的學生、偏離錄取標準。注冊。 平臺外報名需提前報名。 建立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動態調控機制。 未到市招生考試機關辦理入學手續的學生,不能取得高中生身份。 嚴禁任何形式的提前組織招生、免試、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地區招生; 嚴禁學校混招生、違規辦理入學后轉學; 嚴禁參與公辦學校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的名義招收學生; 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各種考試以選拔學生,或者以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成績作為招生依據; 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奪生源; 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 嚴禁招收借學生、分離學籍、空學籍; 嚴禁收取擇校費、與入學和招生相關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 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6、戶籍在十堰市外地參加中考,需要回十堰市就讀普通高中的學生,入學后可申請轉入十堰市相應級別的普通高中。中考所在地的普通高中,并取得普通高中學生身份。
七、各縣(市、區)招生工作方案由當地教育局制定,并于7月5日前報市招生考試機構。
附錄:
附件1
2023年十堰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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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3年十堰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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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3年,十堰一中、鄖陽中學、
縣(市)東風高中招生計劃
(點擊查看大圖)
附件4
2023年,十堰一中、鄖陽中學、
東風高級中學初中招生名額表
)
附件5
2023年十堰中等職業學校
招生專業計劃目錄
附件6
十堰市高中2023年招生
填寫志愿者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