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是指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工作崗位。其包括小學班主任崗位;安裝工程技術人員崗位;科研崗位;林業技術推廣和服務崗位;醫務崗位;文化美術方面的藝人、播音、編輯、編審、文化館員;體育教練。
界定等級:
專業技術崗的級別一般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詳細界定為十三個等級。正中級職稱包括一~四級;副中級職稱包括五~七級;高級職稱包括八~十級;高級職稱包括十一~十五級山東經濟專業技術副高資格考試,其中十五級是員級崗位。
結構比列:
專業技術崗位的最高等級和結構比列根據事業單位的功能、規格、隸屬關系和專業技術水平等誘因,依照現行專業技術職務管理有關規定和行業崗位設置管理指導意見確定。
專業技術中級、中級、初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列,按照經濟、社會事業發展水平和行業特征山東經濟專業技術副高資格考試,以及事業單位的功能、規格、隸屬關系和專業技術水平,推行不同的結構比列控制。專業技術中級、中級、初級崗位之間的結構比列,市屬事業單位總體控制目標是1.5:4:4.5,縣(市、區)屬事業單位總體控制目標是0.5:3:6.5。詳細控制標準依據各級政府人事行政部委和事業單位經理部委根據人事管理權限、核定下達的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列確定。
競聘條件:
1、競聘專業技術十級至三級崗位的,需通過相關考評評審,且分別在專業技術崗下一級崗位上分別工作3年以上;
2、競聘專業技術十一級崗位,需通過相關考評評審,且在專業技術崗十二級崗位上工作2年以上;
3、競聘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需通過相關考評評審,且在專業技術崗十五級崗位上工作1年以上。
這些地方“僧盆栽少”,推行評聘分離機制。即滿足條件的員工可出席人社等相關部委組織的職稱評審,通過后取得職稱證書;各單位依照自身專業技術崗位的還要,組織進行崗位競聘,擇優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