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師職稱
河南省高級經濟師資格申報、評審條件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科學人才觀,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我省經濟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和能力,培養和造就一支高素質的經濟專業人才隊伍,積極為我省經濟建設社會發展服務,根據國家和我省職稱改革有關政策規定,結合經濟專業特點,制定本條件。
第二條本條件適用于全省各類企業、事業單位中從事經濟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條高級經濟師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價辦法。凡申請參加高級經濟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須通過全省統一組織的高級經濟師資格業務考試。
第四條高級經濟師實行資格評價與職務聘任相分離。
第二章申報條件
第五條基本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二)高級經濟師資格業務考試成績合格且在有效期內。
(三)任職年限內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
(四)身體健康,能夠全面履行崗位職責。
第六條學歷及資歷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研究生畢業并獲得博士學位,取得經濟師或相關專業技術資格滿2年,從事經濟工作2年以上。(二)研究生畢業并獲得碩士學位,取得經濟師或相關專業技術資格滿4年,從事經濟工作5年以上。
(三)大學本科畢業,取得經濟師或相關專業技術資格滿5年經濟師職稱專業分類,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
(四)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須通過考試取得經濟師資格或相關專業技術資格滿5年,其中大學??飘厴I須從事經濟工作11年以上,中專畢業須從事經濟工作15年以上。
(五)已具備其他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現在經濟專業崗位工作,且滿1年以上。
第三章評審條件
第七條業務工作能力和經歷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系統、扎實的經濟專業理論知識,掌握相關專業知識,了解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熟悉與本專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國際慣例。
(二)及時了解、掌握國內外現代經濟理論、方法和發展趨勢,在實際工作中,能夠運用現代管理方法和手段,指導和改進本單位、本部門經濟管理工作。
(三)對從事的專業領域有較深入的研究,能發現和解決經濟活動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并能從理論上加以分析、判斷、歸納和總結。
(四)業務工作經歷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企業、事業單位經營管理工作2年以上。
2、作為骨干參與企業、事業單位經營管理工作3年以上。
3、主持或作為骨干參與完成1項省級以上或2項省轄市級重點攻關項目或重點工程項目。
4、主持或作為主要完成人承擔1項省部級以上或2項省轄市(廳)級科研課題或專題調研報告。5、作為業務骨干長期從事經濟工作,取得突出的工作業績。
第八條具有較高的理論素養和學術水平,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公開出版經濟或相關專業學術著作1部,每部本人撰寫5萬字(獨著或第一作者)。
(二)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經濟專業論文2篇;或在省部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經濟專業論文3篇;或在省部級以上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經濟專業論文2篇,并在省部級以上經濟專業學術會議上宣讀2篇。
本條中所有論文均要求為獨著或第一作者,論文每篇不少于3000字。
(三)主持編寫經濟、管理或相關專業培訓教材2部,每部本人撰寫5萬字,正式出版發行,并在實際工作中應用。
第九條業績成果具備下列條件中的2條以上:
(一)在經濟工作中成效顯著,研究成果獲國家級獎或省部級一、二等獎1項,或省部級三等獎、省轄市(廳)級一等獎2項以上。
(二)主持企業經營管理工作3年以上,企業的經營管理達到省內先進水平,企業資產規模、銷售收入、利潤、上繳稅收、凈資產收益率等主要經濟指標連續3年持續穩定增長。
(三)主持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大力推進技術進步和技術創新,有2種以上高新技術產品或適銷新產品面市,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四)主持企業經營管理工作期間經濟師職稱專業分類,重視節能降耗和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的省級節能改造重大項目或環保治理重大項目已經省級主管部門驗收運行,項目技術上達到我省先進水平,效益顯著。(五)主持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在某一領域或某一專項工作中,大膽改革,積極創新,為提高單位經營管理水平和決策水平作出了主要貢獻,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受到上級部門表彰。
(六)主持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完成1項省級或2項省轄市級重點攻關項目、重點工程項目,投產后達到設計指標,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并通過有關主管部門驗收。
(七)主持或作為主要完成人,承擔的1項國家級或2項省部級或3項省轄市級重點攻關項目或重點工程項目的可研報告或項目評估報告,通過省部級主管部門鑒定(驗收)。
(八)主持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制定的2項的區域或行業發展規劃,得到采用,并正式印發實施。
(九)主持或作為主要完成人,承擔1項省部級或2項省轄市(廳)級科研課題、專題調查研究報告,被相關部門采用。
(十)長期從事會計、審計、稅務、評估、咨詢等社會中介活動,主持過5個以上大型企事業單位年度財務報告審驗、專項審計工作、稅務、財會咨詢、評估、策劃等大型項目工作,業績突出。
(十一)作為業務骨干在經濟工作中,對本專業有獨到見解,提出有較高價值的建議,或所制訂的規章制度、管理辦法,被廳級以上單位或大型以上企業采用,對改進單位(部門)工作,提高效率(效益)作出了重要貢獻。
(十二)長期從事經濟工作,成績突出,獲得省轄市以上“五一勞動獎章”、“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
第十條為了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對于在經濟工作中業績特別突出,社會貢獻特別巨大的人員,可以不受學歷、資歷等限制,經省人事職改部門批準破格申報評審高級經濟師資格,但須符合以下條件:1、領辦、創辦企業,并主持企業經營管理工作5年以上。
2、企業規模及經營管理水平居全國同行業領先水平,企業資產規模、銷售收入、利潤、上繳稅收、凈資產收益率等主要經濟指標連續5年以上持續穩定增長,年銷售收入3億元以上,年上繳企業所得稅500萬元以上或創造就業崗位1000個以上。
3、本人獲得省級以上勞動模范或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條件中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是指會計師、統計師、審計師及按規定可聘為經濟師的各類執業資格。
第十二條本條件中所規定的有關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當年年底。
第十三條本條件中所規定的申報條件和評審條件必須同時具備。業績成果、論文與論(譯)著,須是任現職以來所取得的。
第十四條本條件中有數量級別概念的,凡是某數量級別以上或以下者,均含本數量級別。
第十五條本條件所列企業經營管理的“主持人”,是指企業副總以上級別的高級經營管理人員,“骨干”是指具體承擔項目的調研、立項、項目實施、綜合研究報告的編寫等全過程的負責人或者是具體從事生產、經營等某一方面的負責人,“主要完成人”以項目任務書或有關文件為依據,排名須在前5位。
“省部級鑒定(驗收)”是指項目完成以后,由省部級業務主管部門組織的鑒定或驗收,通過者須提交鑒定(驗收)相關資料。
調查報告、發展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建議、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等均須有原稿、原件和相應部門(單位)鑒定意見,個人排名須在前5位,被采用的須提供有關單位采用證明。本條件中提到的效果、效益,是指直接的效果、效益,須交驗所在單位鑒定意見和省轄市以上主管部門證明材料。
第十六條企業上繳稅收以企業所在地縣(市、區)以上稅務部門出具的納稅證明為準。
第十七條公開出版的著作指取得ISBN統一書號,公開出版發行的本專業學術專著或譯著,科普類、手冊類、論文匯編等不在此列。
公開發行的專業學術刊物不含增刊、???、特刊。宣讀論文須提交宣讀證書。
以筆名發表或出版的論文、著作及本人撰寫的字數,須由所在單位和出版部門同時出具證明。
第十八條本條件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河南省經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試行)》(豫人職〔201*〕19號)同時廢止,以往有關規定與本條件不一致的,以本條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