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財經大學占地1876畝,下設會計學院、金融學院、商學院、管理學院、信息工程學院、土木工程學院、智能工程學院、學院藝術設計學院、教育學院、外國語學院、統計與大數據學院鄭州財經學院專業分數線,下設文化傳媒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繼續教育學院等14個二級學院,2個教學部院系:體育教研室、公共藝術教研室; 開設本科及專科專業69個,其中本科專業36個,涵蓋經濟學、管理學等領域。 、工學、文學、藝術、教育學6個學科門類。 學校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
學院與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正寶遠程教育、河南博物院、中鐵一局集團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國)等126家優質企業單位建立人才培養實訓基地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宇通集團。 與鄭州機場區、鄭州物流港務局、阿里巴巴、華為、恒大集團、海爾集團、格力電器等政府和企業簽訂校政企合作協議。參與市政府重點攻關課題10項,完成2020年省財政廳決策研究課題1項,完成鄭州物流港務局課題1項。 與英國斯旺西大學、新西蘭UUNZ商學院、新西蘭珠心算學院、美國荷蘭大學等30多所大學建立了多層次合作關系。 開展學士碩士聯合學習、碩士博士聯合學習等合作項目,派出500余名師生赴10多個國家考察、交流和專業培訓。
學院
學校現有教職工1572人,其中專任教師1027人,教授、副教授504人,具有碩士學位教師868人,“雙師型”教師386人。 圍繞“培養應用型人才”這一中心任務,持續推進師??資隊伍建設“五大工程”,即師德師風建設工程、青年教師培養工程、博士生培養工程。教學團隊、學科帶頭人和骨干人才培養工程、高層次人才國際化工程。 實施教師“3T”(博士學位三年提升)計劃。 學校有計劃、分層選派中層干部、骨干教師和中青年教師到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開展合作研究。 現有在讀博士學位教師44人。
招生簡章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國家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政策,保障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條例》和《高等學校招生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根據學校的具體條件。
第二條 鄭州財經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 新生按德、智、體、藝、勞綜合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鄭州財經大學 部門代碼:13497
第四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五條 學制:普通本科四年制
第六條 學校性質:私立
第七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八條 學歷證書:學生完成學業并成績合格的,由鄭州財經大學按照國家規定頒發畢業證書; 本科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校按照國家規定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九條學校簡介:
鄭州財經大學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院校。 位于河南省省會鄭州市。 學校自1997年建校以來,始終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依法規范辦學。 已成為一所辦學特色鮮明的大型學校,教育質量和科研水平位居省內同類院校前列。 應用型本科院校。
學校設有會計學院、商學院、金融學院、管理學院、信息工程學院、土木工程學院、智能工程學院、藝術設計學院、教育學院、外國語學院、學院統計與大數據學院、文化傳媒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 、創新創業學院14個二級學院和體育系、公共藝術教學部2個教學部; 2022年招生35個本科專業,涵蓋經濟學、管理學、工學、文學、藝術、教育學等多個學科門類。
學校先后榮獲“河南省優秀民辦學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學校”、“河南省文明示范學校”、“全省教育系統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進集體”等稱號”、“河南省考生最理想院校”、“鄭州市花園單位”、“河南省綜合實力最強的民辦院校”、“河南省高等教育與就業質量十佳示范院校”、“十佳院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河南省人民滿意大學”、“2021年河南省十佳大學”“值得中學和本科院校信賴”等榮譽稱號。
第三章 組織架構
第十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和計劃,領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鄭州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在學校和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實施學校招生、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成立由紀檢、監察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督工作組,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十三條 學校不得委托任何社會中介機構和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入學條件
第十四條 招生對象:當年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資格的考生。
第十五條 考試成績:考生總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類考生文化課、專業課成績符合規定考生所在省(自治區)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招生控制分數。 入學控制分數。
第十六條 外語:我校安排英語作為外語教學。
第十七條 身體條件:體檢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性別比例:男女性別比例不限。
第十九條 報名方式: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的要求執行。
第五章 招生計劃
第二十條 學校根據學校發展規模、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等情況,制定本年度招生計劃,報上級機關審核。 審核后的招生計劃由我校通過招生信息網站、招生簡章等方式向社會公布。學校將不超過本科生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于調整2019年在線生源。各省(區、市)對在各省(區、市)平行自愿申請流程中投票較多或加大投入的候選人予以推遲錄取。 學校調整方案采用的基本原則是:集體決策、推遲招生、公平公開。
第六章 入場規則
第二十一條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教[2022]1號)的要求,“學校是嚴格執行教育部規定的招生監督責任制。 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開展德、智、體、藝、勞綜合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高水平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條 錄取一般原則:
學校以“專業明確”的原則招生,不設置專業差異。 提交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河南省外語聽力)、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對實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我校執行當地省招生部門公布的招生政策和招生模式。 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省招生部門制定的招生細則執行。
第二十三條 藝術類考生錄取原則:
在專業和文化成績均合格的前提下,藝術類本科生按照專業課和文化課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如果總成績相同,則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如果文化課成績相同,則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河南省外語聽力)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
第二十四條 按照學生所在省份的規定進行檔案轉移,實行遠程在線錄取。
第二十五條 加分、減分政策按照學生所在地制定的政策執行。
第二十六條 錄取結果公布:登錄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陽光高考信息平臺查詢、撥打電話、登錄學校招生網站查詢、發送通知等
第七章 資助與獎勵
第二十七條 國家獎學金、助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國家助學金3000元/人/年。
第二十八條 學校獎學金、助學金:獎學金1200元/人/年,助學金500元/人/年。
第二十九條 助學貸款: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鄭州財經學院專業分數線,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三十條“綠色通道”:對入學我校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將根據其實際情況辦理入學手續,并采取不同方式對貧困學生給予資助。
第三十一條 設立勤工助學崗位:學校有關部門為學生提供崗位,供學生利用課余時間、雙休日開展勤工助學崗位。 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八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三十二條 2022年學校各專業學費為:本科文科學費14??600元/生/年,本科理科學費14??900元/生/年,預批文科本科學費(不分文理科)理科)16000元/生/年。 住宿費標準為1500元/生/年。
第三十三條 新生報到入學后,學校將對入學資格進行全面審核。 復試不合格的,由學校按照有關規定并視情節給予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如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及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及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由鄭州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