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使用方法
1. 剝奪權利或資格
政府已褫奪了他的公民身份。
法律剝奪了兒童的“權利”。
2. 失去能力或機會
這場事故使他失去了雙腿的行動能力。
戰爭導致許多家庭失去了養家糊口的人。
3. 剝奪財產或物品
這個小偷是他的主人的。這個小偷被指控盜竊了主人的財產。
政府奪走了他們的土地并剝奪了他們的收入來源。
使用時需要注意它與一些其他類似詞語的區別,例如rob和deny雖然也有“剝奪、使失去”的意思,但用法和語境是不同的。
2. 搶劫和否認的區別
1、基本含義及用法對比:
:指通過法律、權力或武力剝奪某人的權利、地位或財產。通常強調合法性或正當性。
例如:政府剝奪了他的自由。
搶劫:指非法奪取他人財產或權利,強調暴力或突然行動。例如:他被小偷搶走了。他的錢包被小偷偷走了。
Deny:指拒絕批準或承認某人的請求、權利或事實,通常用于否認或拒絕請求或陳述。
例如:他說他有錢。他否認偷錢的指控。
2、具體應用上的區別:
:通常用于官方或正式場合英語作文,涉及法律、政治或社會問題。
例如: 工作權法。該法律剝奪了非法移民在該國工作的權利。
Rob:更多地用于描述涉及財產的犯罪,強調暴力或突然的行為。
例如:銀行被一名蒙面槍手搶劫。
否認:更常用于口頭或書面陳述或請求,強調對事實或主張的拒絕或否認。
例如:他否認自己對此事有所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