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審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擇優錄取、寧缺勿滿的原則。 積極探索和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則,采取多樣化的考試方式和手段,保證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正義原則。 確保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開、監督有效,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核、突出重點的原則。 考核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的基礎上,重點考核考生的業務素質、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
4、堅持客觀評價原則,所有擬錄取考生均須參加復試,并對復試成績進行量化評定。 復試合格并符合錄取標準的,方可錄取。
5、堅持回避原則。 學校教職員工有近親屬參加本次學習考試或有其他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本次考試公平、公正的,應主動回避,不得參與復試、招生相關工作。 。 對違反規定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二、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鄭州輕工業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研究生復試招生工作的領導管理、組織實施、統籌協調、監督檢查、信息公開等工作。 各招生學院應成立本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校復試招生辦法,制定本院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并負責具體實施。 ——考試工作。
三、復審工作安排
(一)復驗方法
根據教育部關于復試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和省教育考試局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綜合研判,學校決定: 2024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原則上采取現場考核方式。 根據要求,在保證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報研究生招生工作組批準后,學生可以自主決定采用現場復試還是網上遠程復試。 原則上,同一專業應采用相同的復試方式。 如果您選擇使用網絡遠程復試,您應該為網絡遠程復試準備替代平臺。 一個系統將用于重新測試,另一個系統將用作備份。
(二)復試規則
各招生學校應根據本復試錄取辦法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報研究生院審核。 審核通過后,本辦法及各學院實施細則將提前在研究生院網站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 各學院實施細則應明確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和其他業務要求,以及復試、轉學、錄取等方面的具體規定。 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應當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 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復試錄取規定無效。
(三)復試分數線及復試比例
參加統考的考生應符合《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A類考生的要求,方可參加復試。 生源數量超出計劃的專業可以提出高于國家標準的要求; 招生 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合理劃定分數線,報研究生招生工作組備案并統一公布。
復試將以平衡的形式進行。 2024年,我校所有招生學科(專業)復試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0%。
(四)專項規劃
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包括“高校退役軍人專項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退役軍人計劃”)15名。 本預案專供專用,不得挪用。 申請普選并符合“退役軍人計劃”申報條件的候選人,可申請轉入“退役軍人計劃”。 初試成績須達到相關招生院校確定的初試成績英語作文,才能接受其他招生院校“退役軍人計劃”轉入的考生。 等級要求。
(五)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相關政策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與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部〔2016〕2號)文件精神及教育部有關規定鄭州輕工業大學在職研究生實行以下相關政策:
1.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實行統一復試標準。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生可以相互轉學,但必須征得考生同意。
2、按照國家規定和上級批準的我校學費標準繳納學費。
3、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不接受檔案轉移和戶口遷移。
4、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不提供住宿。
5、在職研究生不享受國家資助及我校設立的各類助學金。
(六)資格審查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1. 身份審核
核對考生身份證照片與初試準考證照片是否相符,并保留身份證復印件。
2、學歷審核
查驗考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學生證原件; 在國外獲得學位的考生,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證明。
3、專業知識結構和水平審核
審核考生本科(專科)成績單(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往屆生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均在工作,均須加蓋公章)。
4. 健康狀況審查
體檢將在擬錄取名單公布后進行。 考生須在六個月內提交二級醫院體檢表(主要內容包括:肉眼視力、色覺檢查、胸部X光檢查、身高、體重、血壓、肝功能)。教育部和衛生部文件要求體檢時不需要進行“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
(七)復審內容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專業知識和能力、英語能力和綜合素質。
1.專業課筆試
試題由招生學院制定,試卷由各培訓學院集體審核。
2. 英語考試包括筆試、口語和聽力。 筆試由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口語、聽力考試由招生學院組織(翻譯碩士除外)。
3、專業課程及綜合素質面試
招生學院復試領導小組組織專業課和綜合素質面試。 面試須進行錄音,并認真填寫《鄭州輕工業大學碩士復試記錄》,并當場給出點評和評分。
綜合素質面試的目的是更全面地了解應聘者情況,考察其基礎知識掌握情況,綜合分析表達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2024年河南工業大學錄取分數線,例如發表的文章、論文等。
各復試組在評分前可召開復試組會議,研究考生的考試和評價標準。 復試時,每位會員必須現場獨立評分。
4、政治思想素質檢查
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達、道德品質等進行綜合評價。重點了解考生的觀點和對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認識,對考生的專業思想和學術態度進行必要的檢查。
(八)復試分數計算方法
整個復試過程都會進行錄像和錄音(遠程網絡復試還需要在考生端對整個過程進行錄音和記錄)。 復試分數為100分,包括:
1.英語水平測試(占復試成績的30%,30分)
(1)英語聽說測試(10分)。 每名考生的聽力和口語考試時間為6至8分鐘。 考試內容分為兩部分:
A.自我介紹,不少于200字;
B. 測試人員和考生之間的英語對話。
主要考察三個方面:
A、語法和用詞的準確性、語法結構的復雜程度、詞匯的豐富程度、發音的準確性;
B. 話語的長度和連貫性;
C.語言的靈活性和適用性等。
(2)英語筆試(20分)。 考試時間為1小時。
2、專業筆試(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物流工程與管理碩士占復試成績的30%,30分;其他學科和專業占復試成績的40%, 40分)。 專業筆試考察學生的專業素質和能力,考試時間為2小時。 專業筆試科目按照當年各專業招生簡章確定。 各招生學院統一組織出題,研究生院統一組織考試。
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網絡教育考生(工商管理碩士同等學歷考生除外)和物流工程與管理碩士)復試階段須額外修讀2門本科課程(筆試),額外考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每科考試時間不少于2小時。 試卷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分數。 該分數作為錄取資格的參考,不計入總成績。
3、專業面試(占復試成績的30%,30分)。 專業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知識結構和綜合能力。 每位候選人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5分鐘。 面試成績由復試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定,填寫評分表,記錄員現場統計并封存。 當復試組成員成績高于或低于平均分20%(不含20%)時,視為無效,予以剔除,并重新計算平均分。
4、初試科目不包括“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專業,復試時需設置“思想政治理論課”科目考試。 考試時間1.5小時,總分100分。 該科目的10%計入復試成績。 。
5、各招生院校復試后,面試記錄和筆試卷須整理保存備查。 保留期限為3年。
4、調整工作
轉學須符合教育部關于轉學的規定(具體參見《2024年全國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第九章)及我校招生簡章及本規定的規定。
我校將根據各專業規劃空缺情況組織實施調整。 調整工作辦法將在網上公布。 各招生學校將根據單位需要發布相應的調整工作辦法。 需要調整的考生請關注鄭州輕工業學院研究生院網站公告。
五、入學方式
(一)根據學科、專業招生名額,根據考生總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總分計算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K×(對應百分比)+復試總成績×(對應百分比)。 在:
1、工商管理、會計、物流工程與管理碩士專業K=3,其他專業K=5。
2、各招生學校可根據學科、專業特點,調整復試差值比和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比例一般為30%-50%,報研究生招生工作組批準后實施。
(三)擬錄取考生名單統一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招生信息欄公布。 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 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名單公示期間不得修改; 名單發生變更的,必須對變更部分作出說明,并將變更內容公示10個工作日。 未經我校公告的考生,不予錄取,不予注冊為學生。
公示后2024年河南工業大學錄取分數線,擬錄取名單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備案。 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報到以招生單位向平臺報備的備案信息為準。
(四)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在公開相關信息的同時,為考生提供咨詢和投訴渠道,包括聯系部門、電子郵箱、電話、郵寄地址等,確保相關渠道暢通,并為考生提供咨詢、投訴渠道。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調查相關投訴、舉報。 處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招生學校有其他不予錄取條件的,應當在實施細則中予以明確。
1.不符合規定的學歷要求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
2、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格考核結果不合格。
3、復試總分低于60分(退役軍人計劃除外)。
4. 考生在附加科目中任何一科未及格。
5、初試、復試作弊的。
6、體檢不合格者。
7、復試期間或者復試后違反《誠信復試承諾》,向他人泄露復試題及其他相關信息的。
8.入學后復試不合格者。
六、復審監督和復議
(一)復試過程監督嚴格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執行。 學校紀委和研究生院將選派專門人員組成檢查組,對整個復試過程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
(二)研究生招生復試檢查組負責對我校在招生復試中執行國家招生政策、法規、制度和紀律的情況進行檢查。 依法監督招生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支持招生工作人員正確履行職責,保障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復審過程實行檢查制度。 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會同研究生招生復試督導領導小組成員到復試現場進行檢查或者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檢查。
(三)各招生學院招生復試領導小組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受理考生對復試結果的申訴。 申訴經認定屬實的,將責令復審組進行審查。 如果考生對審核結果仍有異議,招生委員會將有關決定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復議。
七、復試安排
時間
內容
2024 年 4 月 8 日之前
各學院已陸續公布復試名單及復試實施細則,并完成1名志愿考生復試錄取程序
2024年4月8日-4月28日
完成生源調整復試錄取工作
2024 年 6 月上旬
發出錄取通知書
各學院可根據工作安排適當調整上述時間。 需要進校參加復試的考生應持初試準考證進校。 具體安排將及時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請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
八、附則
本辦法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鄭州輕工業學院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