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各高校個人招生及春季高考招生簡章出爐啦! 從無錫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信息網獲得:無錫城市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提前招生細則已發布。 本文整理了2024年高考考生的相關資料《無錫城市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提前招生規定》,供大家高考考生和家長參考。
[最新]無錫城市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提前招生規定
院校招生章程通常要求包含學校簡介、招生計劃、申請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助學金等重要申請信息。考生應仔細閱讀各院校的招生章程,以免遺漏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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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關于印發江蘇省高職院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招生委[2019]3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經江蘇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江蘇省教育廳《關于2024年在江蘇省高職院校開展提前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高職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實行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重錄取的教育高考制度。 2024年我校將繼續在江蘇省開展運營,高職院校正在試點提前招生改革,選拔適合高職院校學習相關專業的人才。 按照“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無錫市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代碼:1214,學校地址:江蘇省無錫市惠山區前甌路12號。
第三條 學校簡介:無錫城市職業技術學院于2004年經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并報教育部備案。 是無錫市人民政府舉辦的一所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專科)院校。 學校建設與地方產業緊密結合,形成了緊密結合的專業體系,設有14個教學學院(系),58個高職(專科)專業,11個專業組,全日制在校生1萬余人。
第四條 學歷頒發:學生在規定期限內達到專業畢業要求,由無錫城市職業技術學院頒發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架構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無錫市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就業部門。
第七條 學校根據需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組,負責本地區的招生推廣和咨詢工作。 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任命。
第八條 學校提前招生工作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和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紀檢監察部門全面參與提前招生的各個環節; 廣大考生家長和學生可以通過我校招生信息網站監督我校的前期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專業教學使用外語為英語)、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高考報考人數、生源質量、協調區域等。發展等因素,結合學校近年來編制的生源計劃,進行綜合分析、審查后,確定學校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包括專業名稱、專業代碼、學制等信息)和招生計劃以省招生主管部門為準。
第四章 報名方式及時間安排
第十條 志愿者申請時間:2024年3月6日至8日(截止時間為3月8日17:00)。
第十一條報名方式:考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高級職業院校招生報名平臺,根據資格考試成績和我校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專業規劃向我校提出申請。 考生可以向我校申請6個專業,并明確轉專業意向。
第十二條 注冊條件:
1.已報考2024年普通高考,并通過普通高中學歷10科考試合格: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化建設并取得成果。
2、報考我校普通專業的考生,須符合普通高中學歷層次科目7科及以上資格。
3、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符合普通高中學歷等級科目6科及以上資格,并須參加江蘇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并取得成績。
4、報考我校“空乘”專業的考生建議符合以下條件:年齡17至20周歲,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重大精神疾病,儀表端莊,五官端正,表情清晰關節清晰,牙齒整齊。 無畸形,無X型或O型腿,穿夏裝時身體外露部位無明顯疤痕(不超過兩厘米且顏色與膚色相近),無紋身無錫學院2024錄取分數線,男生身高1.72~1.85米,女生身高1.62~1.75米,矯正視力在0.8以上,無色盲、色弱或斜視,體重在標準以內或不嚴重超標(身高負110會波動10) %),本人及直系親屬無違法犯罪記錄,無不良嗜好,品德良好。
5、報送專業類別必須一致。 普通專業和藝術專業不能同時報考。
6、考生須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要求。
第十三條 資格審核:3月20日前,學校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考生信息對考生進行第一輪審核; 4月12日前,學校將進行第二輪資格審核。
第十四條 違規行為處理:考生及工作人員在提前報名時出現違規行為,按照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處理。 考生違規行為將報告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無錫學院2024錄取分數線,并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第十五條附表:
注:如受不可抗力等特殊情況影響,校準時間和方法將適當調整。
第五章 考試與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一般專業學校考試方式:采取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筆試)的方法。 文化素質測試包括語文、數學,各100分; 職業適應性測試主要考核人文素養知識、自然科學知識、邏輯思維知識、心理測試知識、時事知識等,分數為100分。 總分為300分。 考試時間為3月23日14:00至16:00,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藝術類專業采用省統一考試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
注:學校將在第一輪招生的基礎上,于4月17日組織第二輪考生測試(如第一輪公布的計劃已完成,則不再進行第二輪招生)。
第十七條 學校考試費用按照蘇資費[2007]423號有關規定收取,每生60元。 交通、食宿費用由學生自行承擔。 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的相關要求及學校測試公告將于3月20日前由學校公布。
第十八條 普通專業錄取總成績為資格考試折算成績+學校考試成績+政策加分的10分; 藝術類專業錄取總成績為10折算的資格考試成績+省級藝術統考成績+政策加分加分。
第十九條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照考生10項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成分。 考試合格每科扣10分,考試不合格每科扣5分。 滿分為100分。
第二十條 按照“按分排序,隨心所欲”的原則,根據考生資格考試成績、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學校考試成績以及考生政策加分,計算總成績并按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列。 學生按順序錄取,通過錄取系統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 總成績相同的,普通專業按照語文、數學、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錄取; 藝術類專業按省藝術統考成績錄取; 若仍相同,則根據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積分政策:
1、烈士子女入學時加20分。
2、退役軍人在服役期間獲得二等功以上或者被戰區(原軍區)單位授予以上榮譽稱號的,入伍時加分20分。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錄取時加5分。
4、退役軍人個體戶,入學時加10分。
5、同一考生滿足多個加分條件的,以差值最大者為準。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被學校錄取的考生,經省招生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學校發出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 學校應當按照《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4]136號)文件精神執行。 ),并按照江蘇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 學年收取的費用為:文科專業4700元,工科專業5300元,藝術專業6800元。
第二十四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每學年1200元(按照蘇資費[2002]369號確定)。 住宿費標準如有調整,具體收費標準以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為準。 。
第二十五條 為落實“決不讓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的莊嚴承諾,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貸、免、補”資助制度。 “獎勵”是指按照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相關政策和《無錫市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獎勵辦法》每年向各類學生頒發的獎學金; 按照《助學管理辦法》文件精神,學校設立勤工助學崗位,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自食其力的平臺; “資助”是指國家助學金,以及學校的俊源助學金和福利彩票助學金,對經濟特別困難的家庭、勤奮學習、上進心強的學生提供經濟幫助; “貸款”是指來自原籍地的信用助學貸款,學生攜帶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教育局資助中心申請; “減免”是指繳納學費有困難的學生,如殘疾學生(持有殘疾證)、注冊學生(憑市縣扶貧辦發放的《扶貧手冊》)可以到學校就讀申請學費減免手續; “補貼”是指解決特困學生暫時困難的補助,如特困學生生活補助等。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 已被高職院校提前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或其他形式的錄取。 確需參加高考的,必須向報考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 獲得批準后方可參加,但不再參加任何形式的入學。
第二十七條 提前報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 提前報名的考生入學后參加學校組織的體檢和資格復審。 體檢或者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報上級機關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無錫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