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印發《部分高校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方案》(教發[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 經批準,北京大學將繼續開展2022年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以下簡稱強基計劃),以“為國家選拔人才、培養人才”的宗旨,探索多維度考核和評價模型,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才華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提供后備人才。
01
機構和原則
為加強組織領導,北京大學成立了強基計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
北京大學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執行程序,擇優錄取。
02
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各省(區、市)均符合2022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報名條件。 有志于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學生均可報名。
03
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一、強基計劃招生專業
第一組
數學、物理、化學、力學
生物科學、歷史、考古學
哲學、中國語言文學(古文字學)
第二組
歷史、考古學、哲學
中國語言文學(古文字學)
醫療組
基礎醫學(八年制)
2、招生計劃以北京大學強預科項目報名系統公布的信息為準。
3、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專業組進行報名。 每個專業組都有自己的方案,分別入圍和錄取。 醫學組按照北京大學醫學部招生代碼招生。
4、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須符合所報考專業的學科要求(見附件)。
5、傳統高考省份理工科考生限入I組或醫學組,文史類考生限入II組。
6、第一組歷史學、考古學、哲學、中國語言文學(古文獻學)專業,僅限自愿錄取。
04
報名方式及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4月8日至4月30日:
考生可登錄北大強基計劃報名平臺(網址: )和北大強基計劃綜合優質材料提交平臺(網址: )北大自主招生網,按照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申請北大強預科計劃的考生不能同時申請其他院校強化預科計劃。
4月8日至4月24日:
在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總決賽中獲得二等獎(含)及以上的考生,可登錄北京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網站) :)及北大強預科項目綜合優質材料提交平臺(網址:),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并提交例外資格申請。
二、參加2022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
3. 入圍評審方法
6月26日前后,各省本科招生最低控制分數線(合并錄取批次按各省確定的分數線),以申請強基計劃考生的高考成績(不含任何加分)為依據分,下同))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各省、專業組強基計劃招生計劃數的6倍確定各省入圍考核考生名單(得分相同者為最后入圍者),入圍標準將予以公布。
對在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總決賽中獲得二等獎(含)以上并特殊情況申請強基項目的考生,北京大學將審查他們的學科專業知識和綜合表現。 。 4月26日,考生可登錄北京大學強預科項目綜合優質材料提交平臺(網址:)查詢特級資格審核結果。 審核合格者,獲得特殊資格; 未通過審核的,仍按高考成績確定,也可登錄北大強基計劃報名平臺(網址:)選擇取消北大強基計劃報名。
所有入圍考生高考成績均應達到所在省份本科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合并錄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扣分為準)。
4. 評估測試
北京大學將于6月28日至7月4日對入圍考生進行考核測試,具體安排以網上報名系統通知為準。
1、學科基礎素質測試:通過筆試重新檢驗學生的學科基礎能力。 筆試科目:語文、數學。
2、綜合素質評估:北京大學將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全面、深入的考核和評價,通過面試核實考生的綜合素質材料。
3、體育考試:北京大學將為入圍考生組織體育考試。 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重指數、肺活量、坐位前屈、立定跳遠、仰臥起坐等。 體育考試成績優異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 對于表現優異的考生,北京大學將根據其學科特長進行個別評估。
五、入學方式
1.綜合分數計算方法
強基計劃綜合得分為100分。 其中,高考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占綜合成績的85%; 北京大學組織的考核成績(即學科基礎素質測試+綜合素質考核)占綜合成績的15%。
2.確定錄取名單
根據強基計劃下各專業組各省招生計劃數量,各專業組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預錄取名單。 根據預錄取考生的綜合成績和專業偏好,按照平行志愿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按以下單項順序和成績順序錄取專業:高考成績、學校考試總成績、基礎學科質量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估。
當特等入圍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本省相應專業群強基計劃中非特等入圍考生綜合成績最低線時,北京大學予以錄取(不含強基計劃招生計劃)省公布的基礎計劃),并根據其競賽成績、綜合成績、職業愿望等進行專業招生。
強預科預錄取名單經北京大學強預科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報各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并辦理錄取手續。
北京大學將于7月5日左右公布錄取結果并公布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省(區、市)高考志愿錄取; 未錄取的考生可以正常參加省(區、市)后續批次志愿錄取。
05
培訓計劃
為深入貫徹黨和國家關于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戰略部署,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的意見,在自身長期深厚積累和豐富經驗基礎上,借鑒基礎學科人才培養經驗,北京大學將實施“深化基礎學科人才培養計劃”,開展“博雅學院”試點工作,統籌推進強基計劃學生培養全過程。
北大強基計劃力求實現學生成長、國家人才選拔、社會公平的有機統一。 對錄取考生,制定有針對性的管理方案,完善學士、碩士、博士培養模式,培養有志于從事基礎學科研究、或從事高端芯片、軟件等重點領域的學生,智能技術、新材料、先進制造、國家安全。 以及國內緊缺的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綜合素質優良的拔尖創新人才。
1、實施靈活、個性化的培訓計劃。
系結合專業培養目標,凝練核心課程體系,為強基計劃入選學生制定基礎性、個性化的教學計劃和培養方案。 一方面加強專業基礎的培養,另一方面也給學生更大的自主選課空間。 構建與其他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的戰略平臺,制定鼓勵學生跨學科、跨專業、跨階段選修、跨校選修的專項政策,提高學生的跨學科綜合素質能力。
2、采取多元化教學方式,打造多層次教學平臺。
通過大班教學和小班討論教學方式推動教學方式轉變。 充分利用翻轉課堂、自主研討、小班授課、研究性教學、實踐教學等新的教學形式和方法,加強師生互動,開闊學生視野,拓展知識面,帶領學生了解前沿學術問題,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終身學習的能力。
3、全面落實導師制。
安排院士、講座教授、優秀青年等頂尖學者擔任導師和班主任為學生授課,實行“1+X”導師制,為每個學生配備一名專業導師和多名跨學科導師。 在科學研究、職業規劃、思想政治教育、素質教育、心理健康等方面提供指導、指導和幫助,形成全人培養、全面發展的人才模式。
4.鼓勵學生參與科學研究,加強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的培養。
依托科研優勢培養高素質研究人才,為有志于科學研究的優秀學生提供高水平的科研平臺和交流機會,鼓勵教師融合本領域的最新科研成果和發展方向納入本科教學,鼓勵學生積極申請本科科研項目,接受完整的科研訓練。 在強化本學科基礎的同時,提供跨學科領域的學習和研究平臺,進一步培養學生的學術能力和創新意識。
5.開展多渠道國際交流。
鼓勵和支持學生參加學術會議、長期或短期國際交流項目、國際專業競賽等交流活動,使學生接觸世界科學文化研究前沿,融入世界一流學術團體,拓展國際視野,促進學生知識創新與技術創新的融合。
6、實施全面素質培訓。
教學與科研相結合北大自主招生網,堅持實踐育人,引導學生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變化和生活實際,實現知行合一,造就具有科學精神、科學方法、科學知識和能力的學生未來致力于國家重大戰略發展領域建設。 基礎學科專業創新人才和具有科學能力的跨學科復合型創新人才。
(強基計劃各招生專業詳細人才培養方案參見北京大學本科招生網站)
06
重要議程
2022年4月8日至4月30日
網上報名強基礎計劃報名
2022年4月8日-4月24日
為強基礎計劃候選人申請特殊資格
2022 年 4 月 26 日
公布考生特級資格審核結果(考生登錄北大強基計劃綜合素質材料報送平臺查詢。特級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考生可登錄北大強基計劃報名平臺,選擇取消北大強基計劃注冊)。
2022年6月26日左右
公布入圍結果及入圍標準
2022年6月27日左右
開放準考證打印
2022年6月28日至7月4日
評估測試
2022年7月5日左右
公布錄取結果及錄取標準
07
其他說明
1.考生綜合素質材料造假或者在北京大學考核中作弊的,取消其強基項目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告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 ,有關部門將按規定進行處理。
2、招生專業涉及多個培養單位的,北京大學將根據考生意向和考試成績確定考生進入培養單位。
3、強基計劃的招生和培養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 若教育部政策有調整,按新政策執行。
4、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入學后原則上不得轉專業。
5、選拔、考試期間,考生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入圍北京大學考試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報考北京大學,北京大學可酌情提供交通、住宿補貼。
6、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開展強基計劃審核招生相關工作,未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7、學校考核工作計劃如遇到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影響招生考試進程的,將根據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另行通知。
08
監督保障機制
一、在本簡章實施過程中,北京大學將確保招生計劃公開、選拔方式公平、錄取結果公平。 如果您對北大強基計劃招生有異議,可以以您的名義提出書面申訴。 申訴聯系方式為:
地址:北京大學王克楨樓20層2001室北京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
電子郵件:
2、北京大學對被錄取學生的入學資格進行審查。 對不符合錄取資格的學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