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
依據《東南學院博士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施行條例》的有關規定東南大學研究生院,現將研究生院捐助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大會工作的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請人條件及捐助要求:
1.申請人以第一作者(若為第二作者則第一作者應為其導師)并以西南學院名義撰寫的科研學術論文被本學科領域在境外舉行的有重要影響的國際學術大會所接受,并應邀在會議或分會上做會議報告或宣讀法文論文(oral),參會方式為壁報()的不予捐助。
2.申請者應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脫產生除外),每名研究生在讀期間只享受一次捐助,如已捐助過短期學術交流(3-6個月),則不能再申請國際大會捐助。出國參會時必須是在中國境內學習階段。
3.研究生院經費及優勢學科經費均只捐助往返交通費、會議注冊費及護照費。設最高限額:歐美及新加坡地區最高限額15000元;歐洲地區最高限額10000元;港澳臺地區最高限額5000元,超額部份自理。原則上每位大會每位大學最多捐助3位博士生及3位碩士生,同一個導師最多捐助2位博士生及2位碩士生。
二、申請與審批程序:
1.申請者自行聯系國際大會并取得約請函。
2.符合捐助要求的申請者從校內系統【綜合服務大廳()-研究生國際交流應用-國際大會】完成申請和以及參會結束后相關總結材料的上傳。經費使用計劃表也從申請系統下載(由優勢學科經費支助的不需填寫東南大學研究生院,相關大學會出具優勢學科經費使用計劃表),導師及大學簽字簽章后在報銷時連同預約報銷單一并交至研究生院公派辦。代辦報銷相關手續時間為每周一、三、五下午,項目經費號會告知各大學研究生秘書老師。
3.初審通過獲得捐助的參會人員出國前到國際合作處系統網上代辦批件。(網上辦事大廳----可用就用----外事服務----中學生因公出國(境)申報審批系統)中學生網上申報遞交后,要提醒導師及大學領導上網進行初審!
聯系人:王悅電話:郵箱:
研究生院公派辦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