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組織管理
1.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有關招生規定,制定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
(二)各方向成立復試小組,具體開展復試工作。復試小組成員由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學術水平和外語水平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同等學歷的人員組成。小組組長由具有高級職稱的碩士生導師擔任。面試小組設不少于5名考官,設1-2名秘書,負責記錄復試情況、協調工作進度等相關事宜。具體設置如下:
(三)學院黨委紀委對學院復查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
2.確定復試人員名單
針對2024年公共衛生學院碩士生入學考試,我校將在學校復試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對入圍考生進行差別化復試,擇優確定復試人選。
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初試總成績需達到294分(思政50分、英語39分、專業課145分)。退役大學生士兵項目考生總成績不得低于230分,英語不得低于39分。
享受加分及優惠政策考生資格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將獲得相應加分并向社會公布。
入圍比例:第一輪擇優入圍比例為1:1.5,第一輪調整入圍比例為1:3,第二輪調整入圍比例為1:4,不足1人的,按1人計算。
同一方向,初試總成績相同,按順序比較英語、政治、專業課成績,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初試總成績及各單科成績相同,成績相同的考生進入復試,不受報考人數比例限制。考生接受復試通知后,自愿放棄復試資格或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復試系統確認復試資格的,學校將根據空缺名額確定復試人選名單。
3. 調整
所有插班生均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招生插班服務系統”2024年海南醫學院分數線,并滿足我校公共衛生專業基本復試成績和申請要求。
受理考生轉學申請的時間、基本要求及工作流程將提前在學院網站上公布。每次轉學系統開通時間不少于12小時,考生轉學申請鎖定時間為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無明確受理意見,將解除鎖定,考生可繼續填寫其他申請。具體內容請參見我院轉學工作實施細則。
四、復試時間及地點
每輪復試前我院都會提前發布復試須知,告知具體復試時間、考場安排等相關事項,請留意學院官網公告。
1. 重測時間
1、第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3月28日(星期四)。
2.插班生補考時間:4月9日至4月25日。
2. 重新測試位置
1.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地點:智慧教育大廈301-305
2. 轉學考生補考地點:待定
5. 復審方式
線下采訪。
6. 復試內容
各方向重考科目如上表所示,內容如下:
1、自我介紹:可以用中文或英文寫,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生活背景、學習、工作經歷等。
2.專業知識:主要考核應聘人員對所申請專業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專業題共2道。
3. 英語水平: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英語水平,包含一道英語題。
(四)綜合素質:以專家答題形式,主要測試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業務素質與能力、創新精神與能力、心理素質等。
(五)附加測試: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需額外參加2道試題(每門1道)。
七、復審程序
考生進場前隨機選擇考試順序、抽取試題(含2道專業知識題、1道英語題)→考生自我介紹(2分鐘)→讀題并口頭回答重考題(10分鐘,含思考時間)→專家提問測試綜合素質(10分鐘,含思考時間)。
八、資格審查
第一志愿資格審核材料遞交時間:3月27日(周三)9:00-17:00
第一志愿資格審核材料提交地點:城西校區潤深樓北305
資格審查材料要求:1、初試準考證;2、有效身份證件;3、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或往屆畢業生提供本科畢業證;4、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網上核查報告》;5、《海南醫學院考研思想政治素質品德測評表》,須經考生所在單位人事(政工)部門或居委會、村委會蓋章;6、退役士兵專項計劃的,需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役證明》;7、報考定向就業的考生提供就業合同;8、獎金政策支持證明;9、《報考海南醫學院考生知情同意書》
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不符合要求或提供偽造材料者,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取消復試資格。資格審查現場考生需填寫心理測評表。
IX. 重測結果
考生的錄取分數線由重考成績與初試成績合并計算,計算方法如下:
重考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分數,計算方法如下:
復試成績=專業知識測試成績(30分)+英語水平測試成績(20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50分)
錄取分數=(初試總成績÷5)×50%+復試成績×50%。同一方向,第一志愿、插班生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列候補名單,錄取名單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并由學校公布。總成績相同者,按初試英語、政治、專業課成績進行比較排序,成績高者錄取。復試不合格者2024年海南醫學院分數線,不予錄取。方向不合格者,不予轉入其他方向。
10. 體格檢查
考生體檢將在擬錄取名單公布后,在海南省人民醫院、海南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海南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2003]3號)和《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中取消乙肝檢測的通知》(教廳[2010]2號)。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到指定醫院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擬錄取資格。
十一、監督投訴方式
公共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對各復試組的工作進行監督,復試過程將全程錄音錄像,考生如對復試結果有異議,可向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或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