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必須根據學生的中考偏好、中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錄取學生。 未填寫志愿的初中畢業生不得錄取。 學校不得以入學押金、押金等形式向學生收取入學相關費用。
未經省教育廳批準,市外公辦高中不得在我市招生。
主城區分6批次招生
考生在中考后評估成績并填寫申請表。 主城區(蓮池區、景秀區、高新區)和白溝新城的考生可選擇保定一中、保定二中、保定一中五所公辦省級示范高中之一保定市第三中學、保定外國語學校、保定市第七中學。 填寫報告。 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被其他學校錄取。 我市省級示范高中今年將繼續增設“是否符合調整”欄目。 市外民辦高中的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統籌,市考試院組織實施。 主城區分6批次招生。
1、提前批量:
保定一中與清華大學附屬中學合作創辦“清華大學附屬中學創新實驗班”,計劃招生210名學生。
保定二中依托物理、化學、生物優勢保定一中招生保定一中招生,設立“優秀創新實驗班”,計劃招收100名學生。
保定三中與中國人民大學附屬中學合作創辦“中國人民大學附屬中學創新實驗班”,計劃招生240人。
保定外國語學校依托北京外國語大學設立“外語創新實驗班”,計劃招生200名學生(其中主城區80名)。
保定七中依托人文優勢,開設“特級班”,計劃招收100名學生。
美術中學正在招收美術拔尖創新人才培養班,計劃招生108人。
愛和城高級中學(長城中學)招收公益目標學生50名。
2、提前第二批:公立高中招收具有藝術、體育特長的學生。
3、第一批:公辦省級示范高中定向招生。
4、第二批:公辦普通高中(保定田家濱中學、白溝新城一中)和保定三中實驗學校(民辦)招生。
5、第三批:城外民辦高中招生。
6、第四批:本市民辦高中招生。
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范圍
各縣(市)及清原區、徐水區、滿城區的公辦普通高中原則上招收本縣(市、區)內的學生; 民辦普通高中在本市及外地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范圍內招生。 。 我市城外民辦高中招生按照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和《保定市2021年城外民辦高中招生管理辦法》的要求執行。 富平職教中心“3+4”本科項目面向全省招生(提前招生)。 保定物探一分院、四分院、六分院面向全市招生。
保定市第一中學、保定市第二中學、保定市第三中學、保定外國語學校、保定市第七中學(文學生)、保定市田家濱中學、保定市白溝新城第一中學面向蓮池區、景秀區、高新區、白溝區開放。 新城招生。 保定一中宏志班在全市范圍內獨立組織招生。 保定外國語學校外語創新實驗班(小語種)面向全市招生。 保定七中藝術體育特長生(含清華美院美育研究實驗班)面向全市招生,由學校按照規定招生規模錄取計劃。 保定美術中學拔尖創新人才(藝術指導)培訓班面向全市招生。 保定田家炳中學為保定一中錄取考生舉辦支教班。 招生地點為田家濱中學(原則上不超過100人)。
保定一中“1+3”創新實驗班學生不參加中考,今年繼續招收主城區初二年級學生。 保定三中今年面向全市招收二年級“1+3”創新實驗班學生,學生不參加中考。 保定市第十七中學教育集團外國語學校初中畢業生,在學生及家長自愿的基礎上,可直接升入集團高中。 學校與學生及家長簽訂直接錄取協議,不再參加中考。 愛和城高級中學(長城中學)在主城區招收公益生。 保定三中實驗學校招生計劃的20%統一在主城區。
全市統一最低入場線
本市根據初中畢業生入學考試成績和高中招生計劃,統一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合理引導學生分流并向社會公布。
主城區(蓮池區、景秀區、高新區)和白溝新城提前錄取,錄取分數線根據招生計劃確定。 未完成的網上計劃將納入未完成計劃的目標學生統一錄取。 提前批次錄取按照考生所在省份規定的考試科目成績,不計加分。
省級示范高中未完成指標予以撤銷。 從已報考學校但未錄取的考生和未報考學校但填寫“調整對象”的考生中,已考入省級示范高中的學生將被收回。 平均分和考生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調整。 調整前已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調整。
主城區和縣(市、區)普通高中招收藝術、體育特長生的,在初中畢業生入學考試成績公布后安排招生。 不得自行組織文化抽查。 學校制定藝術、體育專業學生招生計劃。 學校確定藝術、體育最低錄取控制線,普通高中不得招收低于藝術、體育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學生。 學校的藝術、體育類學生招生計劃須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備案,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中考成績公布后,保定市民辦高中按照規定批次、時間、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組織招生,凡低于普通高中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不予錄取。高中。 保定愛和成高級中學(長城中學)自行組織招生,除公益生50人外。
嚴格執行扣分政策
在主城區、白溝新城就讀初中的外地學生、在非定點公辦初中就讀的農民工子女、有轉學經歷的學生,按中考成績扣除申請入讀公立省級示范高中時的成績。 實際成績50分后即可排隊錄取。 申請早期批次和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五年制(含“3+2”)、“3+4”本科及其他院校入學不扣分。
考入主城區公辦省級示范高中時,如已在初中連續學習三年并已辦理初中畢業生登記滿三年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不扣50分:(1)戶籍在主城區(蓮池區、景秀區、高新區)、白溝新城,且在公辦初中定點招生范圍內就讀的; (2)主城區(蓮池區、景秀區、高新區)及白溝新城民辦學校就讀的(需提供主城區、清遠區戶籍,滿城區、徐水區或主城區居住證); (三)主城區無戶籍,但在主城區(蓮池區、景秀區、高新區)和白溝新城、辦理居住證的外來務工人員及外來戶籍職工子女隨遷到區教育體育局指定學校學習。
清遠區、徐水區、滿城區戶籍考生,在主城區定點公立學校就讀的考生,報考主城區省級示范高中,不扣50分。 在主城區非定點公立學校就讀的考生應返回居住地報名。 如果申請主城區省級示范高中,扣除50分后錄取。
戶籍異地的考生報考省級示范高中時須提供居住證明。 其他居留證件無效。
嚴格執行中考加分政策
嚴格規范學籍管理。 各初中學校一律不得接收無學籍學生,不得隨意轉出、接收學生。 嚴禁空招生、不招生就讀,杜絕一生多次招生或一次招生多名學生的現象。 特殊情況需要轉學的,必須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對違反學籍管理相關規定、擅自轉學或錄取學生、虛假中考報名等擾亂招生秩序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減少該校省級示范高中名額,并嚴肅處理被追究責任。 。
嚴格落實中考加分政策和項目。 按照有關規定,對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的公安英雄和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消防救援隊員子女、“四名華僑候選人”等優待對象”(歸國留學人員、歸僑子女、省內華僑子女、僑眷、高級知識分子子女)給予額外照顧。 普通高中招生不得與招商引資、人才等各種經濟因素掛鉤,任何學科競賽成績不得作為加分因素。
嚴格控制初中留級。 歷屆初中畢業生均須以社會考生身份報名參加中考。 不得報考普通高中。 可以報??考五年制(含3+2)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
嚴格遵循招生流程
考生應根據當地高中招生政策和相關標準,自行填寫高等教育申請表。 一旦確定,不得更改。 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校、教師等應當尊重學生自主填寫選項的權利,不得強迫學生填寫指定選項。
參加中考并被心儀學校錄取的考生,應持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 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且未向錄取學校說明原因的,視為放棄學習機會。 不允許進入任何其他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舉辦的各類實驗班、試點班,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并報保定市教育局備案。 普通高中未經批準不得以中外合作辦學名義招生。 嚴格規范公辦普通高中“國際部”(或“海外課程班”)招生行為,納入統一招生管理,實行分頭計劃。 錄取成績應符合同批次學校的錄取要求。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得轉入普通班。
各地要落實流動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流動地參加中考的政策,保障流動兒童接受教育的權利。
嚴肅查處各類違規招生行為
嚴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超計劃招生、非法跨地區招生; 嚴禁普通高中冒用對方名義共同招生、入學后違規轉學; 嚴禁普通高中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選拔學生。 以招生為目的的各種考試,或者以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成績作為招生依據的; 嚴禁普通高中以高額物質獎勵、免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奪生源; 普通高中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 嚴禁招收貸款學生、分離學籍、申請空缺學籍。
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錄取率; 嚴禁民辦高中參加公辦高中以公辦高中名義招收學生; 嚴禁公辦高中以“助學”、“組辦”、“聯合辦學”等名義參與民辦高中招生。 城外民辦高中不符合《保定市2021年城外民辦高中招生管理辦法》的招生行為屬于違規招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將由違規招生學校承擔。
對發現并查實的違法招生行為,按照事前暫停、事中糾正、事后處罰、最終問責的違法查處程序及時處理并通報。 對于違規招生的學校,將視情節輕重進行約談、通報批評。 按照有關規定,將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暫停當年招生、甚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按照規定和紀律,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