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理工學院轉學函
教函[2021]41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申請批準吉林大學珠海學院劃轉珠海科技學院的函》(粵府函[2020]330號)已收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暫行條例》 《關于設置普通本科院校的意見》和《關于加快獨立學院轉型的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和第七次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估委員會的結果,經教育部黨組會議審議決定吉林大學珠海學院海外考試中心,同意吉林大學珠海學院劃轉珠海科技學院,并設有學校識別碼; 同時,撤銷吉林大學珠海學院建制。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珠海科技大學是一所以省管理的獨立本科層次民辦高等院校。
2.學校必須切實加強黨的建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智力、體力、藝術和勞動。
3、學校定位為應用型高等教育機構,主要培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所需的高素質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
四、吉林大學與珠海華正教育投資有限公司應認真落實雙方簽署的《關于終止合作承辦吉林大學珠海學院及相關事項轉讓的協議》,確保吉林大學珠海學院穩定健康發展。過渡時期的學校。
五、我部門將對學校的定位、條件、行為和人才培養質量等情況及時進行檢查。
希望貴省加強對學校的指導和支持,督促主辦方進一步加大投入,堅持公益性學校定位吉林大學珠海學院海外考試中心,切實加強教學科研平臺和實訓基地建設,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提高辦學水平。健全內部治理結構,完善資產管理和財務會計制度,規范辦學行為,注重內涵發展,推動學校發展特色和水平,更好地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附件:1.珠海科學技術研究院許可信息
2. 珠海科技大學章程
教育部
2021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