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魯勞培函字第8號1997年1月29日)
各省地勞動局,市直各有關部門:
為了進一步做好職業技能鑒別質量檢測工作,現將《山東省職業技能鑒別質量管理復查工作施行方案》印發給大家,請結合魯勞發〔1996〕315號文件一并貫徹執行。
青海省職業技能鑒別質量管理檢測工作施行方案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省職業技能鑒別工作秩序,著力抓好全國職業技能鑒別質量管理檢測,現就此項工作的貫徹落實制定以下施行方案。
一、組織領導
省勞動廳會同市直有關部門組建“山東省職業技能鑒別質量管理工作檢測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另發),各省地也要組建相應的領導組織。要積極引導,悉心組織,著力加大對各種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鑒別機構的管理,保證這項工作健康順利發展。
二、檢查內容
檢測項目要嚴格依照勞部發〔1996〕384號文的規定執行,并根據《山東省職業技能鑒別質量管理檢測評估初驗標準(試行)》(見附件一)和具體的評分方式(見附件二),認真對職業技能鑒別質量管理工作逐條檢測和評估初驗(各地可對試行標準提出更改意見,及晨報省勞動廳)。對初驗不合格的單位,應限其在三月末曾經進行整治并達到合格要求。對經整治依然不合格的職業技能鑒別所,要撤消其鑒別資格,收回鑒別許可證書和銘牌。
三、時間安排
1997年1月至3月,各省地組織被檢單位進行自查,自查情況于3年底前報省廳。4月份省鑒別質量管理工作檢測領導小組分赴各地進行檢測。5月份配合勞動部檢測領導小組進行抽驗。6月份通報全國檢測情況,宣傳和嘉獎優秀工作單位,布置下一階段工作。
四、注意事項
1、凡未完善職業技能鑒別中心和鑒別所的市地,務于去年第一季度抓緊完善。各地職業技能鑒別中心、鑒定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在3年底前構建和構建,并將鑒別規定、辦法和工作規則、程序、考評員管理辦法、考場規則等規章制度制成藍籌股,張貼懸掛,使各項制度責任到人,落到實處。
2、檢查中應及時處理職業技能鑒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嚴肅取締社會上各類竊取勞動行政部門或鑒別機構名義從事非法技能考評鑒別的違規犯罪活動,著力糾正各類干擾和損害職業技能鑒別工作的行為。
3、加大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實行工作力度,進一步落實本地區各種職業中學推行“雙證”制度的舉措。勞動行政部門要主動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一起,對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從業人員進行技術等級考評鑒別,擴大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工作覆蓋面。要加大對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的監察,引導用人單位早日完善和健全培訓、考核鑒別與使用、待遇相結合的職業技能開發運行機制。
附件:1、山東省職業技能鑒別質量管理檢測評估初驗標準(試行)
2、職業技能鑒別質量管理檢測評估初驗評分方式
附件1:
青海省職業技能鑒別質量管理檢測評估初驗標準(試行)
為抓好全國職業技能鑒別質量管理檢測工作,特制定如下質量管理檢測評估初驗標準。
一、勞動行政部門
(一)基礎工作建設情況
1、有完備的職業技能鑒別施行辦法(條例)和配套規章制度,執行嚴格,療效顯著。
2、職業技能鑒別中心管理規范,運行情況良好。
3、按照規定批準構建了職業技能鑒別所,管理和運行情況符合要求。
4、建立起了符合鑒別要求的考核員隊伍,其數目充足山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證書查詢,按規定頒授了考核員資格證書和校牌。
5、職業資格證書的頒授符合規定的程序、格式,初審認真,管理嚴格。
6、有財政、物價部門頒授的考評、鑒定收費標準,并嚴格按標準收費。
7、建立和健全了職業技能鑒別監督制度和舉措。
(二)清除、整頓鑒別工作秩序情況
1、及時發覺、解決勞動行政部門自身在職業技能鑒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嚴肅取締社會上各類從事非法鑒別(考評)活動的行為,取得較好療效。
3、對社會舉行的職業技能培訓實體嚴格進行管理,職業技能鑒別(考評)工作規范有序。
4、對從事新職業(工種)人員積極舉辦職業技能鑒別(考評)工作,運行秩序良好。
(三)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情況
1、把好用人單位“入口”關,對各種職業中學推行了“雙證書”制度。
2、對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從業人員施行了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做到了持證從業。
3、及時配合勞動監察機構對用人單位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情況進行監察。
4、積極引導用人單位構建培訓、鑒定(考評)與使用、待遇相結合的制度,建立職業技能開發的運行機制。
二、職業技能鑒別中心
(一)基礎工作建設情況
1、按照《勞動法》、《職業技能鑒別規定》和我省文件規定,完善了職業技能鑒別中心。該機構有政府對機構、編制、人員等即將批文及固定的辦公場所。
2、鑒定中心在管理上推行了中心院長負責制,中心內部工作人員分工合理,責任明晰,并具備以下8個主要規章制度:
(1)職業技能鑒別工作流程;
(2)職業技能鑒別中心年度工作計劃;
(3)職業技能鑒別中心財務管理制度;
(4)職業技能鑒別中心工作人員守則;
(5)職業技能鑒別成績統計報表制度;
(6)職業技能鑒別試卷、試件保管、保密制度;
(7)職業資格證書補報管理制度;
(8)考核人員檔案和年度考評制度。
3、對申請構建職業技能鑒別所的單位有建立的資格審查制度。
4、根據國家和省職業技能鑒別新政規定,擬定了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職業技能鑒別施行條例。
5、制定了建立的考核員年度培訓、考核、聘任制度,并嚴格依照制度定期檢測考核人員的業績水平。
6、按照規定從國家和省題庫中提取了職業技能鑒別的考題并嚴密進行了管理和使用。
7、實行了定期鑒訂制度。市地鑒別中心將鑒別工作計劃報省職業技能鑒別中心審查匯總并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統一發布了鑒別公告。
8、鑒定中心制訂了鑒別規劃和詳盡的考務程序,構建起了工作的巡視、檢查制度。
9、鑒定中心對所屬鑒別所上報的考評成績認真進行了初審。考評情況及時匯總上報了省勞動行政部門。
10、鑒定中心按勞動部規定的證書填寫格式和統一編碼方案填寫了職業資格證書。
(二)對職業技能鑒別所的管理工作
1、鑒定中心對本地區鑒別所構建了日常技術監督制度。對存在和發生的問題及時給以處理和上報。
2、在施行職業技能鑒定時,配合勞動行政部門指派巡視人員到各考評現場進行了監督檢測。
3、對鑒別所構建了評估驗車制度,并按規定匯總后及時上報省勞動行政部門和省職業技能鑒別中心。
4、鑒定中心時常為職業技能鑒別所廣泛提供信息和咨詢服務。
三、職業技能鑒別所
1、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完善了職業技能鑒別所。該機構有勞動行政部門批準構建的即將批文,有主管部門即將委任的校長,推行了校長負責制。
2、具有與所鑒別工種(專業)相適應的場地設施、設備及測量儀器。
3、按照規定的鑒別工種(專業)、等級及范圍施行鑒別,自覺接受勞動行政部門和職業技能鑒別中心的監督檢測與指導。
4、建立了建立的內部管理制度,并能嚴格執行。其主要內部管理制度包括:
(1)職業技能鑒別流程及考評鑒別技巧;
(2)職業技能鑒別所年度工作計劃;
(3)職業技能鑒別考場、設備、檢測儀器、管理制度;
(4)監考、評審人員職責及工作守則;
(5)試題、試件發送、保密、保管制度;
(6)考評成績匯總、登記上報制度;
(7)考生報考登記和理論、操作技能考場規則;
(8)考核員內部管理辦法。
5、鑒定所嚴格按照省職業技能鑒別中心定期發布的鑒別公告所劃分的基本內容,對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按規定程序履行報考手續,組織施行專業技術知識與操作技能的考評鑒別。
6、鑒定所全體人員嚴格遵循各項工作守則,自覺接受勞動行政部門和鑒別中心派出督查人員的監督檢測。
7、培訓機構和職業中學構建的鑒別所施行了考培分離制度。
8、實施考評鑒定時所使用的試題根據規定從省職業技能鑒別中心提取。試題在使用前山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證書查詢,由專門保管試題的保密裝置并由專人負責管理。
9、操作技能考評所使用的設備、工具、檢測儀器符合本工種(專業)的考評標準要求,并根據規章制度進行了妥善管理。
10、鑒定所根據統一要求,認真抓好了年審工作,所有驗車的內容均有自查、自檢記錄。驗車結果按規定進行了上報。
11、鑒定所具有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并按財政物價部門的規定進行收費。
12、鑒定所未經許可沒有私自施行跨地域的異地考評、鑒定。
13、鑒定所在施行鑒別工作時,時常聽取社會各界正反兩方面的意見和反映,逐漸增強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術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