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學院2021年自主招生簡章(全文)
復旦學院公布了自主招生簡章,測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部份,初試時間為6月10日左右,初試采用面試方式,考試課目為物理與邏輯、物理探究、閱讀與抒發。下邊小編為你們分享的是復旦學院2021年自主招生簡章(全文),希望對你們有所幫助
一、領導機構
我校領軍人才選拔招生工作在復旦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復旦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施行。
領軍人才選拔招生認定及投檔工作根據綜合評價、公平公平、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確定認定、錄取名單,中學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收對象
抱負遠大、追求卓越、品學兼優、素質全面,一貫優秀并具創新潛質的普通中學結業生均可申請,綜合學業成績應在全年級前列。
三、招生專業
我校領軍人才選拔招生投檔人數不超過教育部核準的招生計劃。各招生專業及對應的初試測試課目如下:
結合我校相關學科/專業特色及培養要求,我校部份學科/專業將在復試階段舉辦特色選拔測試。舉辦特色選拔測試的學科/專業及擬認定人數如下:
四、學科/專業特色選拔項目
1、經濟與金融(國際班)、工商管理類(會計學)、工商管理類(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擬認定不超過30人
2、建筑學(含城鄉規劃):擬認定不超過15人
3、車輛工程(車身方向):擬認定不超過5人
4、醫學實驗班、臨床醫學、藥學:擬認定不超過20人
5、英語、英語(世界文學與文化實驗班):擬認定不超過5人
6、理科試驗班類(新雅書院)、文科試驗班類(新雅書院):擬認定不超過10人
特色選拔項目的入選形式:初評比秀的中學生按照初審成績和志愿補報情況確定入選名單;初審良好、通過的中學生初試后按照中學生的初試成績和志愿補報情況確定入選名單。各特色選拔項目總入選人數不超過該項擬認定人數的3倍。最終,獲得領軍人才選拔招生認定且獲得某學科/專業特色選拔項目認定的中學生,將被認定至該專業;其他獲得領軍人才選拔招生認定的中學生將被認定至專業類。
五、報名形式
請登陸“清華學院領軍人才選拔報考系統”(),步入“網上報考”,注冊并登入后按要求確切完整地填寫申請表,并經簽字確認后掃描或照相上傳。
1、報考類型及志愿補報要求
a、學生需在“報考類型”中選擇“領軍人才選拔”。
b、學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進行專業類申請,每人最多容許補報5個專業。
c、申請出席學科/專業特色選拔項目的中學生需將第一專業志愿填寫為對應專業。
2、申請表填寫要求
請依照以下要求網上填寫并遞交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填寫并遞交者視為無效申請。
a、申請表中的“成績信息”需由學校初審簽章以證明成績真實。
b、申請表中的“綜合信息”需逐條填寫,并上傳證明材料的掃描件或相片。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參與的社會活動”一欄可填寫:小學階段參與的科學研究、創新實踐、文學創作情況;中學階段參與的志愿服務、社團活動、學校或班團中學生工作等情況。
在“綜合信息”-“高中期間的得獎記錄”一欄可填寫:小學階段獲得的'市級(含)以上學科大賽獎勵情況;中學階段獲得的校級(含)以上個人榮譽情況;本人所具備的文藝、體育特長情況。
“綜合信息”詳細填寫說明請參考附件。
c、申請表中的“志愿信息”務必謹慎填寫,我校將根據中學生填寫的志愿信息認定專業類(專業)清華大學 自主招生,并在中考后按照中學生認定的專業類(專業)進行投檔。
d、申請表中的“專業申請理由”僅針對中學生申請的第一專業志愿填寫。“專業申請理由”是學科/專業特色選拔項目入選及專業認定的重要參考。
e、可由了解中學生特征和事跡的推薦人為申請中學生撰寫推薦信,推薦信總量不超過2封,需按報考系統內要求完成填寫并上傳。
六、選拔程序
1、初評:我校將組織專家組進行初審,專家組將按照中學生的中學學習發展特征及全過程表現,包括平常學業成績、學科得獎情況、參與課外研究或學習的情況、科技發明/文學創作/創意創新成果的情況、文體特長情況、參與社會工作/社聯活動/社會實踐/志愿公益活動的情況、綜合得獎及突出事跡的情況、個人陳述及推薦情況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評審。
初審結果分為:優秀、良好、通過、不通過四檔。其中“優秀”的中學生可免予出席初試,直接步入復試;“良好”的中學生可出席初試、復試;“通過”的中學生可出席初試;“不通過”的中學生不能步入以后的考評評價環節。初審結果將在報考系統內公布并在我校專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中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初審結果生效。
2、初試:初審“良好”、“通過”的中學生均需出席我校組織的初試。初試采用面試方式,考試課目為:語文與邏輯、物理探究、閱讀與抒發,中學生根據補報的專業類出席考試。初試結果將在報考系統內公布。
3、復試:我校將按照中學生初試成績分省、分科類確定初試通過名單。復試內容包括綜合筆試、學科/專業特色選拔項目測試(部份中學生)、體質測試,均在北大大校區內進行。復試結果將在報考系統內公布。
4、認定確認及公示:領軍人才選拔招生認定結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通過后在報考系統內公布,并在我校專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中考平臺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認定結果生效。
七、認定辦法及讓利新政
我校將按照中學生的初審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擇優認定領軍人才選拔招生候選人,具體方式如下:
1、初評“優秀”的中學生按照其初審成績(滿分40分)、復試成績(滿分60分)的總分,分省、分科類確定候選人;初審“良好”及初試通過的中學生按照其初審成績(滿分40分)、初試成績(滿分200分)、復試成績(滿分60分)的總分,分省、分科類確定候選人。學科/專業特色選拔項目測試成績不記入復試成績但決定入選專業的認定。
2、領軍人才選拔招生認定的讓利分值通常為10/20/30/40/50/60分,部份非常優秀的中學生可獲得降至一本線的投檔讓利(對于合并專科批次的省份,參照本省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執行)。并可被約請參與以下個別后續特殊培養環節:
(1)優先推薦出席北大學院中學生骨干培養項目;
(2)為中學生配備“學業導師”或“校友導師”;
(3)優先推薦出席社會工作、社會實踐、科技創新團隊、公益志愿等;
(4)提早入校接受培訓,做好在學院班集體中發揮重要作用的打算。領軍人才選拔招生認定的讓利分值在中考投檔時參照的是我校大專一批在各市的模擬錄取線。院校模擬錄取線由生源地市級招辦根據專科一批招生所有院校在生源省份最終確定的錄取比列測算生成。
3、對于可以獲得領軍人才選拔招生認定讓利的中學生,體質測試成績優秀者,將給與額外的5分降分(但獲得一本線認定讓利分值的中學生除外)。
4、獲得認定的中學生在各市自主招生批次補報的專業志愿需與被認定的專業類(專業)保持一致。
5、我校領軍人才選拔招生的認定結果不再郵寄書面合同,報考系統內公布的認定結果及說明將是投檔的最終根據,請考生勿必仔細閱讀。
八、日程安排及公示
3月22日-4月10日,領軍人才選拔招生報考。
5月中旬,公布初審結果并在我校專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中考平臺公示,中學生可在報考系統內查詢結果和復印初試準考證時間,并確認是否出席我校的后續測試。
6月10日左右,初試。(具體測試時間以報考系統內公布為準)
6月16日至17日,復試。
6月22日,公布領軍人才選拔招生認定結果清華大學 自主招生,并在我校專科招生網、教育部陽光中考平臺公示,中學生可在報考系統內查詢。
九、其他
1、我校將高度注重對領軍人才選拔招生的規范管理,嚴肅領軍人才選拔招生工作紀律和執紀問責。強化考評過程管理,建立招生決策機制;認真落實領軍人才選拔招生監管責任,強化報考、考核、錄取的全過程監督。
2、學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確切的報考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內容或則隱匿可能對考生形成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刻取消其資格;早已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小學及推薦人應該對所開具的材料認真核對,出現弄虛造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舉措的權力。
3、我校領軍人才選拔招生的報考及測試不繳納任何費用。考生因家庭經濟誘因出席復試存在困難的,可以向我校申請支助。
4、本簡章由北大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