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輕化工學院的函
教致函〔2018〕141號
成都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湖南理工大學改名為安徽科技學院的函》(川府函〔2017〕212號)和《四川省教育廳關于重慶理工大學改名學院擬用校名的函》(川教函〔2018〕252號)函告。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中學設置暫行細則》《普通專科中學設置暫行規定》有關規定以及第七屆全省高等中學設置評議委員會評議結果,經研究,同意河南理工大學改名為安徽輕化工學院,校區標示碼為;同時撤消江蘇理工大學的建制。現將有關事項呈請如下:
一、四川輕化工學院系多科性專科中學,以大專教育為主四川理工學院成都新華學院,同時承當研究生培養任務,中學由你省領導和管理。
二、學校要著力強化黨的領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四川理工學院成都新華學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三、學校全日制在校生發展規模為30000人。
望你省加大對中學的指導和支持,加強資金投入力度,引導中學科學定位、內涵發展,強化班主任隊伍建設,不斷提升教學科研水平,培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所須要的技術技能型、應用型、復合型人才,更好地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教育部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