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留學網中考網為你們提供福建職業大學2016招生章程(原北京鐵道職業技術大學),更多中考招生資訊請關注我們網站的更新!
湖北職業大學2016招生章程(原北京鐵道職業技術大學)
第一章總則
為了保證河南職業大學2016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大學和考生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青島職業大學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訂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福建職業大學普通本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廣東職業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評、綜合評價、擇優投檔”的原則。
第三條廣東職業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其父母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大學概要
第四條大學全稱:河南職業大學,大學代碼:12328。
第五條大學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院校。
第六條大學辦學層次:高職高專。
第七條學習方式:全日制。
第八條大學地址:西安市經十西路23000號。
第九條大學概況:河南職業大學(原北京鐵道職業技術大學),是廣東省教育廳直屬管理和省內惟一具有高鐵行業背景的高職高校,2014年以優秀等次通過國家骨干高職建設項目初驗。大學前身是創立于1951年的北京高鐵機械中學,1958年至1963年曾為北京鐵道大學,2000年擴建為蘭州鐵道職業技術大學,2004年由隸屬鐵道部移交陜西省人民政府管理,2010年經安徽省政府批準改名為青島職業大學。
大學坐落昆明市經十西路23000號,校園占地1209畝,校舍面積38.18萬平方米。設有城市軌道交通系、鐵道機車與機電武器系、鐵道汽車與機械工程系、鐵道供電與電氣工程系、鐵道工程與土木工程系、鐵道訊號與信息工程系、鐵道運輸與財經管理系、生物工程系等8個教學系,招生專業28個,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5425人。在60多年的辦學歷程中,秉持“知能共進,德道同優”之校訓,堅持“為中學生的學習和就業服務”的辦學理念,秉持“促進中學生個性化發展”的人才培養特色,堅持“以育人為核心,以服務為基礎,以管理促發展”的教育理念,結業生遭到社會和用人單位的廣泛認可,就業率高、就業質量好。在“山東省高職高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和“山東院校就業工作評估”中均被評為優秀,獲得由湖南省人事廳、教育廳聯合頒授的“普通高等中學結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和“山東省學院生創業教育示范校”榮譽稱號,獲得廣東省教育廳、財政廳聯合頒授的“學生捐助先進單位”稱號。
大學注重對中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擁有一流的實習實訓條件,擁有60余個校內實驗實訓室,14個“管理企業化、學習工作化”的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152個校外實訓實習基地,其中有國家財政支持的“電工電子及手動化實訓基地”、省財政支持的“數控技術實訓基地”等重點項目。大學設有國家職業技能鑒別所,可對48個工種獨立舉辦中級工技能培訓和鑒別,結業生在獲得結業證的同時,可以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為順利就業、零距離上崗提供了保障。
大學弘揚“德育化春雨、潤物細無聲”的育人風格,注重傳統文化教育,創立中學生科技、文化社聯近48個,結合方式多樣的文體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產生文化育人與實踐育人相結合的良好氣氛,中學生綜合素養和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高。“十二五”期間,中學生在各種職業技能競賽中共獲得國家級銀獎13項、二等獎25項、三等獎16項,市級銀獎50項、二等獎45項、三等獎37項。至2010年,中學生獲得的實用新型國家專利達140余項,被授予“濟南市知識產權工作先進單位”,成為全國高職高校惟一得獎的單位。
大學施行“個案式就業指導”,指導中學生科學合理進行就業與職業生涯規劃。長期來我院急聘的企業480多家,包括中車大連四方機車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中車大連浦鎮汽車有限公司、中鐵十局、中鐵十四局、中鐵電汽化局、青島港務局、日照港務局、濟南第二銑床集團、北車風電有限公司、濰柴動力股份有限公司、徐工集團、齊魯藥業、青島飲料、東方道邇數字數據技術(上海)有限公司、山東國安電子有限公司、山東魯橋建設有限公司等社會著名企業。截至16年3月,北京、上海、北京、南昌、成都、太原、蘭州、南寧、昆明、烏魯木齊等高鐵局以及中車下屬企業、各城市輕軌公司等軌道交通企業已接受2016屆結業生2211名。大學積極實行“訂膽拖”培養,除上海輕軌、濟南輕軌以外,2015年上海輕軌、深圳輕軌、蘇州輕軌、寧波輕軌、福州輕軌都紛紛來校急聘結業生和在新生中成立“訂單班”,2015年上述輕軌公司與我院累計成立“訂單班”12個,人數合計501人。2016年已與上海輕軌、濟南輕軌、寧波輕軌、石家莊輕軌、太原輕軌達成初步意向,合作成立“訂單班”。
中央財政及廣東省政府為大學國家骨干高職高校建設投入一億多元資金,重點扶植師資隊伍及實驗實訓基地建設,湖北職業大學迎來職業教育發展愈加美好的今天。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條廣東職業大學創立以大學領導為主任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擬定招生新政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廣東職業大學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和施行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濟南鐵道職業學院,具體負責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廣東職業大學紀委對招生工作施行監督。
第四章投檔
第十三條廣東職業大學招生計劃通過各市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方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四條在中考成績達到同批次投檔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大學根據各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錄取比列調取考生檔案,具體比列由各市(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五條按教育部要求,推行中學負責,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考試成績及綜合素養公正、公正、擇優投檔。
第十六條對考生復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七條投檔原則:根據分數優先,并最大程度滿足考生第一專業志愿進行投檔,考生所在省新政要求必須依照該省投檔原則投檔的除外。美術類藝術考生根據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投檔,非美術類藝術考生根據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投檔;優秀運動員,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投檔。
第十八條所有專業不限英語應試語種,但所有中學生入校后要統一編入語文教學班學習(中學不對非德語語種的中學生單獨開辦語言課程)。
第十九條男女生比列,鐵道機車汽車、城市軌道交通汽車、電汽化鐵道技術、鐵道通訊訊號、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專業限招男生比列為10%;鐵道交通營運管理、城市軌道交通營運管理專業限招男生比列為20%;鐵道工程技術專業只招女生。其它專業沒有男女生限制。企業在我院“訂單班”的招生性別比列遵照企業要求。
第二十條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錄取規則根據《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中學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施行方案》執行。
第二十一條投檔結果根據教育部要求和各市規定的方式公布。
第五章其它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校后,中學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入學復檢和資格檢查。復檢或檢查不符合投檔條件的中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普通高職雜費和住宿費的繳納,執行廣東省物價局統一的標準。
我院普通本科(高職)雜費標準每人每學年為普通類專業5000元,會計專業4800元,藝術類專業7000元,產學研合作辦學類專業暫定8800元(以四川省物價局最終批文為準)。
第二十四條轉學雜費規定。執行魯政辦發[2008]65號文件規定:按照中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雜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五條大學中學生捐助工作堅持“幫困助學”與“育人成材”相結合的原則,結合中學實際濟南鐵道職業學院,認真施行“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國家助學按揭,勤工助學,雜費減、免、緩捐助新政,產生了以生源地助學按揭為主要渠道,以獎、助學金為重要輔助,以勤工助學為主要補充的家庭經濟困難中學生資助體系。籌建了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浙江省政府獎學金和豐厚的校內獎助學金。構建了融多種方式于一體的中學生獎勵捐助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中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六條具有學籍的普通本科中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合格,頒授教育部統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蓋“山東職業大學”印章。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中學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廣東職業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中學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第二十八條中學往年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新政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新政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廣東職業大學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