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南京藝術學院,是國家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我國獨立建制、創辦最早并延續至今的高等藝術學府,是我國惟一具有藝術學學科門類下全部五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和博士后流動站的院校,是國家文化部和江蘇省政府共建的綜合性藝術院校。
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0331,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號。
第四條 學校面向遼寧、安徽、北京、福建等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頒發學歷的中學名稱為:南京藝術學院。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對在規定的期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結業要求者,頒發南京藝術學院專科畢業證書;符合中學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后,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學校專科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正、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評判考生的德智體美勞情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創立由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堅持公正、公正、公開、集體議事決策的原則。具體工作的組織施行由中學招生辦公室負責。
第七條 學校專科招生工作在中學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學校內部多重監督機制,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根據中學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中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誘因,結合近些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剖析,確定中學分省生源招生計劃及不分省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初審后,由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量的0.5%,主要用于調節各地聯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十條 學校按照各市(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列,按照次序志愿錄取的批次,調檔比列原則上控制在11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錄取的批次,調檔比列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部份藝術類專業對報考的身體條件為:
1、音樂演出(聲樂演唱、流行演唱、音樂劇)專業:發聲器官、聽覺器官無實質性腫瘤,男生凈高1.70米以上、女生凈高1.60米以上,專業非常優秀者,條件可適當放寬;2、音樂演出(中國二胡獨奏、管弦與嚴打鋼琴獨奏、鋼琴與按鍵鋼琴獨奏、流行彈奏)專業:聽覺器官無實質性腫瘤;3、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口齒清楚、發聲、聽覺器官無病癥,男生凈高1.73米以上、女生凈高1.63米以上,專業非常優秀者,條件可適當放寬;4、舞蹈演出專業:男生凈高1.75米以上、女生凈高1.65米以上,專業非常優秀者,條件可適當放寬;5、錄音藝術專業:聽覺器官無實質性腫瘤。
第十二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特殊專業復檢及要求)。學校對投檔新生的男女比列無要求。
第十三條 我校在藝術類批次招生的專業,考生均須根據《南京藝術學院2020年專科招生簡章》要求,參加相應專業的市級聯考及我校校考。
第十四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院校招生投檔工作的要求,實行中學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投檔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評判,按公正、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投檔。
第十五條 南京藝術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江蘇省投檔辦法:
1、南京藝術學院美術學、藝術設計學、廣告學、文物保護與修補、藝術史論、美術學(文遺研究)、藝術教育、公共事業管理、文化產業管理、藝術管理專業招收普通類工科和理科考生,學業水平測試課目中,選測科目等級要求BC,必測課目等級要求5合格。在投檔時,將按照以上專業,分別按工科或理科招生計劃數確定最低投檔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投檔專業。專業志愿未能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仍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2、南京藝術學院藝術類招生專業,七門學業水平測試課目中必須有五門(含五門)以上合格,且綜合素養評價中道德品質、公民素質、技術課目均須合格。
3、使用江蘇省美術聯考成績投檔的書法、中國畫、雕塑、公共藝術、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工藝美術、產品設計、藝術與科技、服裝與服裝設計、攝影、數字媒體藝術、動畫、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專業,對文化分(即考生英語、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新政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專業分均達省美術聯考本科批次省控線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與美術聯考專業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投檔時,將按照以上專業招生計劃數之和確定最低投檔綜合分(文化分+美術聯考專業分),在此綜合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投檔專業。專業志愿未能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仍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4、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投檔的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攝影與制做、戲劇影視文學、戲劇影視文學(影視企劃與制片)專業,對文化分(即考生英語、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新政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達江蘇省普通類本二工科省控線×90%×90%的考生,按照考生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考生還須出席省廣播電視編導聯考,且成績合格。
5、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投檔的音樂學、音樂學(師范)、音樂學(音樂傳播)、音樂學(樂器修造)專業,對音樂聯考成績合格,文化分(即考生英語、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新政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達江蘇省普通類本二工科省控線×90%×8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6、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投檔的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導演、錄音藝術專業,對文化分(即考生英語、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新政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達江蘇省普通類本二工科省控線×90%×8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7、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投檔的書法學、舞蹈學專業,對文化分(即考生英語、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新政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達江蘇省普通類本二工科省控線×90%×8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8、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投檔的演出專業,對文化分(即考生英語、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新政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達江蘇省普通類本二工科省控線×90%×7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9、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投檔的舞蹈編導專業,對文化分(即考生英語、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新政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達江蘇省普通類本二工科省控線×90%×65%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0、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投檔的舞蹈教育專業,對文化分(即考生英語、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新政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達江蘇省普通類本二工科省控線×90%×6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1、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投檔的舞蹈表演專業,對文化分(即考生英語、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新政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達江蘇省普通類本二工科省控線×90%×5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2、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投檔的音樂演出(聲樂演唱)、音樂演出(中國二胡獨奏)、音樂演出(管弦與嚴打鋼琴獨奏)、音樂演出(鋼琴與按鍵鋼琴獨奏)、音樂演出(音樂劇)、音樂演出(流行演唱)、音樂演出(流行獨奏)、作曲與編曲技術理論、作曲與編曲技術理論(計算機作詞)、作曲與編曲技術理論(流行創作)專業,對省音樂聯考成績合格,文化分(即考生英語、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新政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達到江蘇省對通常本科院校(非30+15)校考專業省控線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注:作曲與編曲技術理論、作曲與編曲技術理論(計算機作詞)專業推行的是合并考試,成績通用。在投檔時,將按照兩個專業招生計劃數之和確定最低投檔專業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投檔專業。專業志愿未能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仍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13、我校與英國普利茅斯大學聯合培養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專科教育項目,第四學年起,符合條件的中學生可赴日本學習。使用江蘇省美術聯考成績投檔,對文化分(即考生英語、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新政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專業分均達省美術聯考本科批次省控線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與美術聯考專業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4、我校與蘇州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學院的“高職與普通本科聯合培養(四年制)”項目工藝美術專業,在蘇州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學院學習,畢業后頒授南京藝術學院專科文憑。使用江蘇省美術聯考成績投檔,對文化分(即考生英語、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新政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專業分均達省美術聯考本科批次省控線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與美術聯考專業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5、考生在補報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投檔的專業時,必須按考生本人出席校考并取得合格的專業補報,如由考生專業補報差錯形成的退檔由考生本人負責。
16、根據進檔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確定專業類別,按專業類別,采用志愿清、專業清原則確定考生專業。同分考生,參照中考文化分,如中考文化分仍相同,參考中考文化課目中的數學課目成績,如仍相同參照英文課目成績。
17、江蘇省考生優錄新政:
(1)考生報名我校按專業分擇優錄取的專業,對于江蘇省考試院錄取的考生,凡專業成績合格,文化中考成績(即英語、數學、外語三門原始分(不含附加分)與新政性獎勵分、照顧分之和)達江蘇省普通類本一工科省控線×90%,且第一志愿補報南京藝術學院的,優先投檔。
(2)音樂演出(聲樂演唱、中國鋼琴獨奏、管弦與嚴打鋼琴獨奏、鋼琴與按鍵鋼琴獨奏、音樂劇、流行演唱、流行獨奏)、舞蹈編導、舞蹈演出、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補報南京藝術學院,高考文化成績可分別照料本專業規定分數線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藝術學院確定為街舞演出、音樂演出(聲樂演唱、中國鋼琴獨奏、管弦與嚴打鋼琴獨奏、鋼琴與按鍵鋼琴獨奏、音樂劇、流行演唱、流行獨奏)專業“特優”考生,第一志愿補報南京藝術學院,高考文化成績可照料本專業規定分數線的20%。具體報名和選拔及獎勵辦法見《南京藝術學院專科招生優秀新生選拔辦法》。
18、凡未盡事宜參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1)報考我校的江蘇省考生必須依照江蘇省考試院的相關要求,按時補報中考志愿。
(2)江蘇省考試院有專業統考(或聯考)達標要求的,我校均依照執行。
(3)如與江蘇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公布的規則不同,按《關于印發江蘇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文件執行。
第十六條 南京藝術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對口單招江蘇省投檔辦法:
1、我校對口單招各專業均使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能考試成績。
2、環境設計、產品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對專業技能成績、文化聯考成績均達到江蘇省2020年普通院校對口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招生聯考省控線的考生,按照考生專業技能成績、文化聯考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投檔時,將按照以上專業招生計劃數之和確定最低投檔綜合分,在此綜合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投檔專業。專業志愿未能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仍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3、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編導、音樂學(師范)專業,對專業技能成績、文化聯考成績均達到江蘇省2020年普通院校對口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招生聯考省控線的考生,按專業技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按專業類別,采用志愿清、專業清原則確定考生專業。同分考生,參照江蘇省2020年普通院校對口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單獨招生文化聯考文化分,如文化分仍相同,參考文化課目中的數學課目成績,如仍相同參照英文課目成績。
第十七條 南京藝術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外地投檔辦法:
1、美術學、藝術設計學、藝術史論、文物保護與修補、美術學(文遺研究)、藝術教育、公共事業管理、文化產業管理、藝術管理專業在部份省招收普通類工科考生,具體招生計劃以相關省份教育主管部門批復為準。在各市投檔時,將按照以上專業招生計劃數之和確定最低投檔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投檔專業。專業志愿未能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仍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2、對校考專業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我校相應規定的外地藝術類考生,我校將根據下述辦法投檔:
(1)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投檔的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攝影與制做、戲劇影視文學、戲劇影視文學(影視企劃與制片)專業,對文化中考總成績達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工科或理科省控線9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投檔的音樂學、音樂學(師范)、音樂學(音樂傳播)、音樂學(樂器修造)專業,對文化中考總成績達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工科或理科省控線8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投檔的播音與主持藝術、戲劇影視導演、錄音藝術專業,對文化中考總成績達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工科或理科省控線8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投檔的書法學、舞蹈學專業,對文化中考總成績達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工科或理科省控線8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投檔的音樂演出(聲樂演唱)、音樂演出(中國二胡獨奏)、音樂演出(管弦與嚴打鋼琴獨奏)、音樂演出(鋼琴與按鍵鋼琴獨奏)、音樂演出(音樂劇)、作曲與編曲技術理論、作曲與編曲技術理論(計算機作詞)、音樂演出(流行演唱)、音樂演出(流行獨奏)、作曲與編曲技術理論(流行創作)、表演專業,對文化中考總成績達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工科或理科省控線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注:作曲與編曲技術理論、作曲與編曲技術理論(計算機作詞)專業推行的是合并考試,成績通用。在投檔時,將按照兩個專業招生計劃數之和確定最低投檔專業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投檔專業。專業志愿未能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仍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6)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投檔的書法、中國畫、雕塑、公共藝術、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裝設計、工藝美術、產品設計、藝術與科技、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攝影、動畫、數字媒體藝術專業,對文化分達考生所屬省普通類本二工科或理科省控線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注:繪畫、中國畫、雕塑、公共藝術、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裝設計、工藝美術、產品設計、藝術與科技戲曲影視美術、攝影、動畫、數字媒體藝術專業也稱為美術設計類專業,為合并考試,專業成績通用。在確定投檔的專業時,將按照以上專業招生計劃數之和確定最低投檔綜合分,在此分數線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投檔專業。專業志愿未能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仍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7)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投檔的舞蹈編導專業,對文化中考總成績達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工科或理科省控線6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8)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投檔的舞蹈教育專業,對文化中考總成績達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工科或理科省控線6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9)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投檔的舞蹈表演專業,對文化中考總成績達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工科或理科省控線5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0)面向山西伊犁州直對口援疆幫扶定向招收書法、服裝與服裝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考生,專業使用山西美術聯考成績。 文化分、新疆美術聯考分均達到自治區相應批次有關分數線的第一志愿考生,在投檔時,將按照以上專業招生計劃數之和確定最低投檔綜合分(文化分+新疆美術聯考專業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確定考生的投檔專業。專業志愿未能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調劑到仍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面向山西伊犁州直對口援疆幫扶定向招收音樂學專業考生,專業使用山西音樂聯考成績。文化分、新疆音樂聯考分均達到自治區相應批次有關分數線的第一志愿考生,按文化成績和山西音樂聯考專業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我校在山西招生只接受計劃類型為“普通類”的考生報名(即以漢語言出席中考的考生均可報名)。
我校面向山西“單列類”考生招收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協作計劃預科生,對文化分達山西普通本二工科批次省控線的考生,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考生在新疆師范大學預科學習1年,通過預科畢業考試后,第2年轉到我校一年級相應班級學習,學制四年。
(11)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9]10號)文件精神及2020年度招生工作文件規定,我校2020年專科招生所有中考加分項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考生所在市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相關專業須達到所在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我校按規定執行。
(12)考生在補報使用南京藝術學院校考成績投檔的專業時,必須按考生出席校考并取得合格的專業補報,如由考生專業補報差錯形成的退檔由考生本人負責。
(13)根據進檔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確定專業類別,按專業類別,采用志愿清、專業清原則確定考生專業。專業同分考生,參照中考文化分,如中考文化分仍相同,參考中考文化課目中的數學課目成績,如仍相同參照英文課目成績。
注:A.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擇優錄取,即按文化分比值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中考成績÷考生所屬省普通類本二工科或理科省控線。
B.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專業分之和擇優錄取,即按綜合分排序,
綜合分=考生文化中考成績÷考生所屬省普通類本二工科或理科省控線×專業滿分+專業分。
(14)考生所在省有專業統考(或聯考)達標要求的,我校均依照執行。
3、外省考生優錄新政:
(1)考生報名我校按專業分擇優錄取的專業,對于外地考試院(或市級招辦)投檔的考生南京藝術學院招生網,凡專業成績合格,文化中考成績達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普通類第一批次專科投檔控制分數線,且第一志愿補報南京藝術學院的,優先投檔。對于文化中考只籌建專科一條分數線的省份,不享受優錄新政。
(2)音樂演出(聲樂演唱、中國鋼琴獨奏、管弦與嚴打鋼琴獨奏、鋼琴與按鍵鋼琴獨奏、音樂劇、流行演唱、流行獨奏)、舞蹈編導、舞蹈演出、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前三名的考生,第一志愿補報南京藝術學院,高考文化成績可分別照料本專業規定分數線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藝術學院確定為街舞演出、音樂演出(聲樂演唱、中國鋼琴獨奏、管弦與嚴打鋼琴獨奏、鋼琴與按鍵鋼琴獨奏、音樂劇、流行演唱、流行獨奏)專業“特優”考生,第一志愿補報南京藝術學院,高考文化成績可照料本專業規定分數線的20%。具體報名和選拔及獎勵辦法見《南京藝術學院專科招生優秀新生選拔辦法》。
4、關于湖北省美術設計類、書法學專業考生:
因疫情緣由,我校經與湖北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溝通,在湖北省不再組織校考。美術設計類專業做定省計劃,使用省聯考成績投檔(即:省聯考專業成績達專科合格,文化分達考生所屬省普通類本二工科或理科省控線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省聯考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書法學專業因無市級聯考,且近3年均無校考合格考生,2020年該專業湖北省不投放計劃。
5、凡未盡事宜參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1)報考我校的考生必須依照考生所在省的相關要求,按時補報中考志愿。
(2)如有與各市招生機構公布的文件規定不同,按各市2020年普通院校招生工作意見執行。
第十八條 各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英語語種,但進校后我校只開辦英文、日語課程。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條 學校投檔的考生,經各市(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初審批準后,由中學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條 學校按照《關于南京藝術學院2000年收費標準的批復》(蘇價費[2000]171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民辦高等中學雜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14]136號)文件,經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準的標準按學年繳納費用(幣種:人民幣)。
各專業雜費標準如下:
學院
專業
學費
(元/學年)
美術學院
繪畫、中國畫、雕塑(5年制)、書法學
11000
美術學
9000
設計學院
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工藝美術
11000
公共藝術、服裝與服裝設計
10000
藝術設計學
9000
工業設計學院
產品設計
11000
藝術與科技
10000
音樂學院
音樂演出(聲樂演唱、中國鋼琴獨奏、管弦與嚴打鋼琴獨奏、鋼琴與按鍵鋼琴獨奏、音樂劇)
11000
音樂學(5年制)、音樂學(師范)
9900
作曲與編曲技術理論(5年制)、作曲與編曲技術理論(計算機作詞)
9000
流行音樂大學
音樂學(樂器修造)
12000
音樂演出(流行演唱、流行獨奏)
11000
作曲與編曲技術理論(流行創作)、音樂學(音樂傳播)
10000
影視大學
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
11000
戲劇影視導演、戲劇影視美術設計
10000
戲劇影視文學、戲劇影視文學(影視企劃與制片)
9000
舞蹈學院
舞蹈教育
10000
舞蹈演出、舞蹈編導
9900
舞蹈學
9000
傳媒學院
廣播電視編導、動畫
11000
影視攝影與制做、錄音藝術、攝影、數字媒體藝術
10000
廣告學
5200
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
26400
人文大學
文物保護與修補
10000
藝術史論
9900
美術學(文遺研究)
9000
藝術教育
5200
文化產業學院
藝術管理
9900
公共事業管理、文化產業管理
5200
高等職業教育學院
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
11000
舞蹈編導、音樂學(師范)
9900
數字媒體藝術
10000
與蘇州工藝美術職業技術學院聯合培養項目
工藝美術(與蘇工藝聯合培養4+0項目)
11000
注:數字媒體藝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第四學年起,符合條件的中學生赴日本學習,學費按英方標準繳納。
第二十一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600-1200元。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查。經檢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覺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學校設置多項獎助學金,激勵中學生勤勞學習。家庭困難的中學生可申請勤工助學崗位;特困中學生還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以上各項具體規定可登入我院學生工作處網站查詢南京藝術學院招生網,網址:
第二十四條 學校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號南京藝術學院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
招生咨詢電話:,
招生傳真:
招生監督電話:,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中考平臺和我校本科招生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類媒體摘錄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新政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南京藝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