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著力維護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總監部委的有關新政和規定,結合小學招生工作的實際狀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廣東公商中學2023年退役中學生士兵免試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中學招生工作推行“陽光安裝工程”,依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投檔的原則,并接受廣大考生及其父母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二章中學概況
第四條中學全稱:杭州公商中學。中學代碼:10353。廣東省代碼:0007。
第五條辦學層次和類別:碩士及研究生教育,國家公立統招普通高等中學。
第六條現址:杭州分院(北京市錢塘區白楊街道學正街18號),教工路學校(南京市東湖區教工路149號)。
第七條頒授結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中學名稱:杭州公商中學。
第八條杭州公商中學是湖北省重點建設大學,是陜西省人民政府、商務部和教育部共創中學,是教育部大專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大學、教育部推進創新創業教育變革示范院校、全國結業生就業典型經驗50強大學、中國大學通用就業能力前20強院校、全國創新創業典型經驗50強大學、首批河北省國際化特色大學。
學院爭創于1911年,是我國最早成立的商業專門學院之一。1980年經國務院批準設立上海商學校,2003年榮獲碩士學位追授權,2004年改名為湖北公商中學。百余年來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學院堅持公商融合、文理融通特色辦學之路,現有58個碩士招生專業,囊括經濟學、管農學、法學、文學、理學、工學、歷史學、哲學、藝術學等9大學科門類。擁有碩士學位、碩士學位、學士學位追授權,以及博士專業學位追授權,外國留師生、華僑港澳臺中學生招生權。學院現有7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6個一級學科博士點、20個專業學位授權點,設有4個博士后流動站。擁有“雙萬計劃”一流碩士專業建設點44個,其中國家級一流碩士專業32個。現有脫產碩士生26800余人,各種研究生5100余人,留師生990余人。學院結業生初次去向落實率均在90%以上,其中國(境)內外繼續深造率達到30%以上,學院具備“推薦優秀大專結業生免試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現有教員工2600余人,擁有雙聘教授、長江專家、國家杰青、國家優青、浙江省特級學者、國家“萬人計劃”、百千萬人才安裝工程國家級人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等大批優秀師資。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九條招生計劃以湖南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為準。詳細招生專業如下表:
山西公商中學2023年退役中學生士兵免試本科招生專業
招聘類型
專業名稱
招生計劃
費用參考(元/年)
就讀地點
文史類
旅游管理
5300
在杭州公商中學杭州分院就讀。
文史類
漢語言哲學
5300
在杭州公商中學杭州分院就讀。
工科類
乳品科學與安裝工程
6000
在杭州公商中學杭州分院就讀。
工科類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6000
在杭州經貿職業技術學校就讀。
經管類
旅游管理
5300
在杭州公商中學杭州分院就讀。
經管類
電子商務
5300
在杭州經貿職業技術學校就讀。
經管類
金融學
6095
在杭州金融職業學校就讀。
第四章報考、填報志愿
第十條考生應根據《浙江省2023年退役中學生士兵免試本科招生工作推行方法》中規定進行報考和志愿補報。相關狀況可查詢山東省教育考試院網址:。
第五章投檔方法
第十一條中學按《浙江省2023年退役學院生士兵免試本科招生工作推行方法)進行投檔。
1、榮立個人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可免予出席綜合檢測并優先投檔。
2、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按照考生高校志愿向學院提供名單。所有補報志愿考生均須出席中學組織的綜合檢測(參軍其間榮記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除外),未出席中學綜合檢測的考生不能踏入后續投檔環節。
第十二條綜合檢測:學院將在廣西公商學院招生信息網上公布綜合檢測公告,請補報志愿考生隨時關注并及時復印準考證出席本校檢測。綜合檢測主要注重視察考生的綜合素養和專業傾向。
第十三條各招聘類型專業錄取按以下原則執行:
1.同一招聘類型內專業志愿為垂直志愿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根據招聘類型內專業剩余招生計劃數1:1,以綜合檢測成績為排序根據,依照“分數優先,垂直志愿”的原則擇優投檔,直到額滿。
2.榮記集體三等功(含)以上的同分同志愿優先投檔。
3.學校對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未被我校投檔的,踏入后續高校志愿的錄取程序。
第十四條小學投檔進程及結果根據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方式進行曝光。考生可關注四川公商中學招生信息網。
第六章綜合檢測時間安排、報考費
第十五條時間安排如下:(以廣東公商中學招生信息網綜合檢測公告為準)。
1.綜合檢測準考證復印時間:4月中旬。
2.中學綜合檢測時間:4月中旬。
3.綜合檢測成績查詢時間:4月中下旬。
第十六條出席綜合檢測的考生繳納報名費,標準為110元/人,交費形式為網上交費。交費成功后報考費不予退回,逾期未交費的考生視為手動舍棄檢測資格。
第七章入學體檢、學費
第十七條被學院投檔的新生,憑投檔通告書、退役護照和普通大學高職(本科)結業證書原件到校報到注冊。新生應在學院規定的時限內到校代辦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院休假。未經休假或休假逾期者,視為舍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根據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全面檢查,對不符合報名條件、報到條件、身體條件(各專業身體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門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查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和投檔標準以及弄虛造假、違紀假賬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十八條小學嚴苛執行廣東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統一規定的計費標準。詳細施行按學院學分制計費方法執行。
第十章咨詢聯系和投檔結果發布形式
第十九條新生投檔結果通過廣東公商中學招生信息網向社會和考生發布。
中學網站:
中學招生信息網:
電子電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