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介紹
全省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由國家人事部、國家乳品藥械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執業中藥師考試培訓,日常工作委托國家乳品藥械監督管理總署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承當,考務工作由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國家乳品藥械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擬訂考試課目和考試大綱,撰寫輪訓用書,推行試卷庫及考試命題工作。根據輪訓與考試分開的原則,統一固化并組織考前輪訓。人事部負責組織審定考試課目、考試大綱和試卷。會同國家乳品藥械監督管理局對考試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并確定合格標準。
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考場須設在省各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總監行署所在城市。應試人員憑考試通告指定的時間、地點出席考試。請考生注意當地報紙、電臺、人事考試部委公布的通告。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推行全省統一大綱、統一考試、統一注冊、統一管理、分類執業,是法學專業相關人員必不可少的一種資格考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屬于職業準入考試執業中藥師考試培訓,該資格在全省范圍內有效。全省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由國家人事部、國家乳品藥械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