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程機制設計
1.課程機制結構
本專業課程分為基礎課程、主干課程、高級課程三個層次。基礎課程用以夯實專業基礎,囊括知識機制中的部份核心知識單元。主干課程是其他專業不可取代的專業選修課程,囊括知識機制中的大部份核心知識單元。初級課程可以是選修課程或必修課程,是反映學科前沿和反映學院特色的課程。若果某部份核心知識單元無法包括在基礎課程和主干課程中,則應將其加入到初級課程中。
為愈發清晰地描述教育技術學專業的培養目標和職業定位,本規范選用核心課程概念對課程屬性做逐步描述:核心課程應當覆蓋知識機制中的全部核心單元及部份必修知識單元。所有主干課程必定都是核心課程,部份基礎課程和部份中級課程也可以是核心課程。各專業點要按照自己的條件和師生就業區域的特性,將培養目標和職業定位詳細化后,設計包含相關核心課程的課程機制,適宜本專業點的要求。
2.主干課程設置
對詳細的教育技術學碩士專業點而言,要求主干課程的設置選用"3+5"方式。
機制中的"3"是指各專業點都應當統一開辦的3門主干課程,包括:(1)教育技術學概論:指教案好教育技術學專業的課程。(2)教學系統設計:教育技術學專業的核心理論課程。(3)教育技術研究方式:教育技術學專業的學院生創新訓練基礎課程。
本規范給出一組推薦主干課程,共15門,包括:教育傳播學,學習科學與技術,績效技術簡史,教學媒體的理論與實踐,信息技術教育應用,遠程教育應用,信息技術課程教學論,輪訓課程設計與開發,教育電視節目編導與制做,多媒體教案設計與開發,教育硬件剖析與設計,教育信息處理,教育武器系統規劃與集成,教育人機安裝工程,數字化校園規劃與推行。
機制中的"5"是指各專業點可以依照自己實際狀況,從本規范推薦的15門主干課程中選擇5門,并與應當統一開辦的3門主干課程組成8門主干課程。各專業點在此基礎上,按照各自的辦學特色,設置基礎課程、主干課程及初級課程教育技術學專業學什么,并據此確定教學計劃。同時,亦容許辦學點按照當地的社會需求,按照本專業的知識機制標準教育技術學專業學什么,對本規范推薦的主干課程進行適當的調整或拓展,但在評估初驗時應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