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白云學院教務管理系統相關內容:關于本學期課程成績錄入及上報的通知
教務處函[2016]138號
各教學單位:
為做好本學期成績錄入、上報和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成績錄入時間
課程考核后4天內完成(2017年1月14日前)
2.教師錄入成績步驟(見附件1)
III. 成績錄入須知
1. 特別提示
(1)對于不單獨記錄綜合成績的考生,在輸入常規成績、期末成績等(參考設定的分數結構)后,系統將自動計算綜合成績。
(2)在“備注”欄,可選擇缺席、緩考、取消資格、作弊、補考等選項。
(3)若您離開成績錄入界面或者超過3分鐘沒有進行任何操作,應該點擊“暫時保存成績”,否則已錄入的數據將會丟失。
(4)在輸入成績的過程中,您可以多次選擇“暫時保存成績”,以保存成績。
(5)成績提交后網校頭條,指導老師無權在系統中修改成績,請特別注意。
2、課程成績單經系(教研室)主任、教學副院長(主任)審核,在成績單審核(簽字)處簽字后,報送教務處,各學院(教學部)備案。
3、課程成績單一式三份,教務處、學生所在學院各一份,另一份裝訂在學生期末考卷內。
4. 必須認真做好成績錄入工作,成績一經提交廣東白云學院教務管理系統,無特殊原因不得更改。
若因特殊原因確需更正的,須按下列程序辦理:由任課教師填寫《廣東白云學院學生成績更正審批表》,經系(教研室)、教學副院長(主任)同意,全部申請材料報教務處審批后方可更正。根據學校有關規定,若更正成績的學生人數超過全班學生總數的3%,還需分管教學的副校長簽字。
IV. 形成*評估結果記錄并保存數據
1.形成與考核結果的記錄可以采用百分制或等級制。對于核心課程中的公共基礎課、學科基礎課、理論課,應主要采用百分制;在學習過程中,教師應客觀給出考核結果并記錄(形成與考核結果登記表見附件2),在課程結束后給出該課程的綜合形成與考核結果。
2.*評定結果必須真實、可靠、可驗證,*評定的內容和方法應嚴格按照學期教學計劃中制定的考核方案中的考核項目進行。
3.資料保存。課程形成性考核應建立檔案管理,留存教學和考核過程中的相關資料(紙質資料和電子資料),以備查閱和參考。階段性考試的試卷應采用學校統一的試卷格式廣東白云學院教務管理系統,其他形式的形成性考核統一采用A4紙。形成性考核文件必須有封面、學生成績登記表、評分標準或題目、任務和要求,學生答題紙或報告應按學生人數從小到大排序(練習冊除外)。形成性考核資料由各教學單位留存。
5.試卷分析表填寫說明
1、由于學校現行青國教務網絡系統中尚無考試分析報告,因此本學期的考試分析將統一采用附件3的格式。
2.必修課的試卷由各任課老師單獨分析,選修課(*選修課、公共選修課)的試卷以課程為單位進行分析。
3、此表由任課教師認真填寫,經課程所在系(教研室)主任、教學副院長(主任)審核簽字后,于課程考試結束后三天內交教務處學生注冊考試科留存。
請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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