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價對象
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學習成績優異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二年級及以上(含二年級)本科生、專科生。
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二年級及以上(含二年級)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大、專科學生。
國家獎學金的對象是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含當年入學的新生)。
2.審核要求
(一)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誠實守信國家勵志獎學金多少錢 怎么申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在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尤為突出。學生優秀學習成績的量化標準是學習成績排在前10%(含10%,下同)在選擇范圍內。 實行綜合評估分數排名制度的高校,綜合評估分數還應當作為國家獎學金評估指標,且綜合評估分數排名也必須在評選范圍的前10%之內。
對于學習成績和綜合評價成績不在前10%,但在前30%(含)的學生,如果在其他方面表現突出,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但需要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 其他方面的突出表現是指在道德、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學競賽等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現,具體如下: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力更生、自力更生的實際行動。 在學校和地區影響較大,在全國范圍內影響較大,有利于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當地及市級媒體宣傳證明、學校所在地或原戶籍地相關政府部門的表彰文件)
2、學術研究成果顯著,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錄,以第一、第二作者發表學術專著(需專家評審)。
3.在學科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國家勵志獎學金多少錢 怎么申請,在國際、全國專業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競賽中獲得一等獎(或金獎)以上。
4.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果,并獲得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或獲得國家專利(需經專家鑒定)。
5、在體育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為國家爭光。 非體育專業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并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和團體項目前兩名; 高水平運動員(特招生)參加國際、全國體育比賽并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和團體項目前兩名。 團體項目應有主要參與者。
6、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參加國際、全國比賽并獲得前三名,參加省級比賽并獲得第一名,為國家爭得榮譽。 團體項目應以主要演員為特色。
7、獲得全國三好學生、全國優秀學生干部、全國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全國十大杰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等國家榮譽稱號。
(二)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必須是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學生。 品學兼優者參照國家獎學金評審條件。 家庭經濟困難是指建檔立卡貧困學生和特困學生或少數尚未建檔立卡的學生。 而生活節儉、個人表現優秀、家庭突發災難的學生,經過班級商議,二級學院書記、輔導員、班主任共同研究提交材料,正式生成員——職工會議研究同意。
(三)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須經過嚴格的貧困生認定流程并建立檔案,根據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思想品德、學習生活、遵守學校紀律等情況組織審核和規則。
3. 評估程序
1.在學院一、二等獎學金獲得者中推薦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生(須在兩個學期均獲得一等或二等獎學金。國家獎學金用不完名額的,超出部分配額必須退還給學生工作辦公室,以便在學校范圍內重新分配。
2、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應按規定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并填寫《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見附件1)。 各學院將對申請者進行初審,推薦1-2名學生申請學校學生資助管理。 部門。 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認真組織審核,將學校國家獎學金推薦名單提交校領導集體審批。 學校將審核通過的名單在校內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公告無異議后,報省教育廳。
3、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應按要求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并填寫《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見附件2)。 各學院、各班根據學院下發的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名額和評選條件,對申請者進行初審,并根據學院獎學金評審情況提出意見,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認真組織審核,提出國家勵志獎學金推薦學生名單,報學校領導集體審批。 學校將審核通過的名單在校園內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公告無異議后,報省教育廳。
4、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須認真填寫《國家獎學金申請表》(附件3)并報所在學院。 各學院要根據學校分配的國家獎學金名額和申請學生的家庭經濟、思想品德、學習生活、遵守學校紀律和校規等情況組織審核,確定擬資助對象名單,并確定擬資助對象名單。資助級別(資助級別可分為2200、3300、4400三個年級,資助總額不能超過省下達的額度,已報到注冊的學生必須按照最高年級資助)并報學校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認真審核各學院提交的材料,經校領導集體研究批準后,正式確定資助學生名單和資助級別。 資金將在秋季和春季學期分配。
4. 材料申報
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個人申請表由學校資助中心統一油印發放。 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須按下列要求提交:
1.根據實際學校系統填寫表格中的“學校系統”欄。
2. 申請表為一張,雙面打印。 不允許有額外的頁面。 表格除申請人、推薦人、院系領導簽字外,必須手寫。
3、表格中“基本信息”和“申請理由”欄須由學生本人填寫,其他項目由學校相關部門填寫。
4、表中“獲獎情況”中的獲獎單位以獲獎證書上加蓋公章的全稱為準,按獲獎時間從前到后排列。 獲獎項目必須是在大學期間完成的。
5、表格中的“申請理由”應以第一人稱填寫,內容應全面、詳細,能夠真實反映學生優秀的學業成績、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 ,字數控制在180至220字之間。
6、表格中的“建議”填寫應簡明扼要,字數控制在80至100字左右。 推薦人必須是申請人的輔導員或班主任,其他人無權推薦。
7、表格中的“部門意見”必須與審核意見一起詳細填寫,不得填寫“同意”等過于簡單的審核意見。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部門必須齊全,不能用部門公章代替領導簽名。
8、表中學業成績和綜合考核成績排名范圍應以同一專業、同一年級為基準。
9、表格必須反映學校各級部門的意見,并須由推薦人及學校各部門分管學生工作的領導簽字(無部門的,由領導簽字)院系的推薦信由負責學生金融服務的學生工作處領導簽字)),其他人不得撰寫推薦信或代簽。 表格填寫完畢后,須加蓋院系和學院公章(無院系的,由學生工作辦公室和學院加蓋院系印章)。
10. 提交表格必須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復印件。 學業成績和綜合評價成績不在前10%,但在前30%的學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現突出,應復印獲獎證書等證明材料并附在申請表上形式。 所有證明材料均須經學校審核,出具加蓋學校公章的考試合格證書,并在初審名單匯總表上重點注明。 各學院報送的《國家獎學金申請批復表》材料請按照匯總表中的排列順序整理一式兩份,不要裝訂成冊。
五、材料提交時間及要求
1、各學院須于10月18日前完成國家獎學金的審核和公示,并將相關申請材料紙質件提交教務處勵志樓206辦公室王林老師。 學校經費管理中心應于10月20日前完成審核。 審核并報學校領導集體批準。 公示后,相關學院提交紙質版《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和導入的模板電子表格;
2、各學院應于10月26日前完成本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審核和公示(暫定,最終以省資助中心通知),將申請材料報送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并提交《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同時設立“勵志獎學金”。 《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紙質表格和導入模板電子表格;
三、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須于10月29日前向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以下紙質材料:
國家獎學金評審報告(評審依據、評審程序、名額分配、公示及評審結果等);
《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
《國家獎學金獲得者評審名單匯總表》一份;
4、《國家助學金學生申請表》的申請及匯總由各學院審核并公示,須于11月16日前完成申請(暫定,最終以省資助中心通知)。
六、其他事項
1.各學院應通過召開年級會、班會、網絡、報紙等形式加大宣傳力度,讓全體師生詳細了解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的政策、評選條件和程序,自覺接受老師和同學的監督。 要嚴格把控評選條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精心組織評審工作,確保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用于獎勵品德兼優的學生和學業成績,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得到切實幫助。
2.各學院要精心引導學生合理使用獎助學金,引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正確面對困難,自力更生,勤奮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以優異的成績回報社會。
3、各學院在申報材料時要注意核對,避免錯別字、遺漏。 不符合提交要求的材料在提交期間允許修改一次。 若超過提交期限,獎勵指標將自動放棄。
附錄:
1.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2.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
3.國家獎學金申請表
4.國家獎學金導入模板及詞典說明
5.國家勵志獎學金導入模板及詞典說明
6.國家獎學金導入模板及詞典說明
關于開展2021年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助學金審核的通知.zip
南京科技職業學院
學生事務處
2021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