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安排
1、考試時間:2023年4月15日-16日。4月7日起,考生可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下載打印《考試通知書》,如實填寫《江西省自學考試準考證》。 《考試通知書》底部的《考生健康安全考試承諾書》和《考試通知書》須用普通A4紙打印。 嚴禁偽造、篡改或未經授權的篡改。 考試時,考生須出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考試通知書》方可進入考場。 嚴禁在《考試通知書》正反面做任何標記。
2.自學考試必須安排在與國家、省、市網絡平臺互聯的標準化考場。 考點的設置必須遵循“教學與考試分離”的原則2024自考考試時間及科目,考生必須隨機安排考場。
3、殘疾考生按照教育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進行自學考試(教[2017]4號),考試機構在考試過程中需要提供信息。 為提供合理住宿,學生在報讀課程前應持二代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向當地招生考試機構(教育考試院、教育考試中心)提出正式書面申請。 。 申請完成后,不再受理。
4、所有考生必須自覺遵守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的防疫要求2024自考考試時間及科目,嚴格遵守當地疫情防控規定,按要求提供健康證明材料,自覺接受管理。 考試前,各考區要對考生開展考試防疫教育,向考生講解防疫措施、安檢程序、個人防護注意事項等,讓考生充分了解相關防疫要求。
5、考試成績將于5月中下旬在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 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疑問的,可在成績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向區、市教育考試中心(教育考試機構)申請成績查詢。 核對分數的原則是檢查是否有漏評、漏分或統計錯誤。 評分的嚴重程度不屬于評分檢查的范圍。
(二)專業安排
1、2023年4月江西省自學考試課程安排見附件2。考試課程安排中,專業名稱前標有“△”符號的專業為限報考專業。 名字前帶符號的專業為過渡專業,已停產,只能由老生申請。
二、2024年起,我省調整專業考試計劃。 根據教育部頒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目錄(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基本規范(2021年)》,專業和課程的結構。 我省將對已開考的專業及考試計劃作出相應調整,調整方案另行公布。 截至2023年12月,各專業仍按現行專業考試計劃畢業。 2024年起,所有考生將按照新專業基礎標準制定的考試計劃進行報考、理論考試、申請課程學分、參加實踐考核和申請畢業。
(三)暫停專業
一、2022年6月起,教育管理專業(本科,代碼: )、漢語言文學專業(專科,代碼: )不再接受新生申請。 老生可繼續報名參加上述兩個專業的課程考試,直至2025年10月。上述兩個專業的畢業證書將于2025年10月最后一次頒發。
2、2023年起,公共安全管理專業(專科,代碼:)不再接受新生申請。 老生可繼續報名參加專業課程考試,直至2023年12月。2024年起,不再頒發本專業畢業證書。
3、具體停考規定參見《關于我省教育管理專業(本科)、漢語言文學專業(專科)暫停自學考試的通知》(贛照委[2022]29號)。 10)和《關于我省公安管理學院暫停自學考試的通知》(贛照委[2022]16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