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利川市教育局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目錄序號項目名稱推行部委屬性設定根據詳細內容備注公辦普通中學、民辦職業大學成立、變更、終止許可市教育局行政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推動法》第11條、《貴州省民辦教育推動細則》第7《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推動法》第11條:舉行推行文憑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公辦中學,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委根據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舉行推行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輪訓、職業技能輪訓的公辦中學,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委根據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并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委備案。第53條:公辦中學的分立、合并,在進行財務清算后,由學院執委會或則監事會報審批機關批準。申請分立、合并公辦中學的,審批機關必須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方式答復;其中申請分立、合并公辦高等學院的,審批機關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方式答復。第54條:公辦中學舉行者的變更,須由舉行者提出,在進行財務清算后,經學院執委會或則監事會同意,報審批機關核準。第56條:公辦中學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必須中止:(一)依照中學章程規定要求中止,并經審批機關批準的;(二)被注銷辦學許可證的;(三)因資不抵債難以繼續辦學的。
《貴州省民辦教育推動細則》第7條第(三)項:成立公辦中學必須依照法定條件報有關行政機關審批:(一)普通高等本、專科高校根據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高等職業高校報省人民政府審批,并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委備案;非文憑高等教育學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助學機構報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委審批;(二)普通中等專業中學、職業中等專業學院,報市、州人民政府或則地區行政行署審批,并報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委備案;(三)普通初級小學、職業初級小學,報市、州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委或則地區行政行署教育行政部委審批。權限內運用互聯網推行遠程學歷教育的教育網校審批市教育局行政許可《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月29日曝光)《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2004月29日曝光)第22運用互聯網推行遠程文憑教育的教育網校審批,推行機關: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總監部委。分級管理市屬職業技術學院改變學制、新增專業、合并及停辦審市教育局行政許可《貴州省職業技術教育暫行細則》第12條第一款《貴州省職業技術教育暫行細則》第12條第一款:各級各種職業技術學院如需改變學制、新增專業、合并及停辦,報經原審批機關同意。
殘障人小學設置審批市教育局行政許可《殘疾人教育細則》(國務院令第161《殘疾人教育細則》(國務院令第161號)第46條:省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殘障人教育機構的設置,必須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殘障人小學的設置,由教育行政部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審批。分級管理大學班主任、中等職業學院班主任和中等職業學院見習指導班主任的資格認市教育局行政許可《教師資格細則》(國務院令第188第13條第一款《教師資格細則》(國務院令第188號)第13條第一款:幼兒園、小學和高級學校班主任資格,由申請人戶口所在地或則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委認定。初級小學班主任資格2023年貴州省畢節市教育局,由申請人戶口所在地或則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委初審后,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委認定。中等職業學校班主任資格和中等職業學院見習指導班主任資格,由申請人戶口所在地或則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委初審后,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委認定或則組織有關部委認定。普通中學學籍、職業技術學院師生學籍初審、畢業證書驗印市教育局行政服務《貴州省普通中學學籍管理方法(試行)》(黔教會考發〔2012〕405條、《貴州省中等職業學院師生學籍管理施行條例》(黔教學發〔2010〕217號)第58條、教育部《中等職業學院師生學籍管理方法》(教職成(2010)7《貴州省普通中學學籍管理方法(試行)第3條:普通中學學籍由省、市(州)、縣(市、區、特區)和學院分級管理。
市(州)教育行政部委負責管理本區域內普通中學師生學籍,確立本地普通中學師生學籍管理系統,驗印、核發普通中學師生結業證書、結業證書和肄業證書。縣(市、區、特區)教育行政部委按省、市(州)教育行政部委的有關規定管理所屬普通中學師生學籍。《貴州省普通中學師生結業標準(試行)》第3條:《貴州省普通中學結業證書》、《貴州省普通中學畢業證書》、《貴州省普通中學肄業證書》由省教育廳統一樣式(另文下發),市(州)教育行政部委統一膠印、組織領取、審核和驗印,學院頒授。《貴州省中等職業學院師生學籍管理施行條例》(黔教學發〔2010〕217號)第58條:我省中等職業學院結業證書推行教育行政部委驗印機制。省屬中等職業學院結業證書由省教育廳負責初審驗印,學院頒授。非省屬中等職業學院結業證書由學院所在市(州、地)教育局負責初審驗印,學院頒授。《中等職業學院師生學籍管理方法》第3條:中等職業中學必須強化師生學籍管理,推行建立學籍管理部委和相關機制,保障基本工作條件,落實管理責任,著力推進學籍管理。國家、省(區、市)、市(州)、縣(市、區)教育行政部委對學院學籍管理工作推行分級管理,市級教育行政部委具備統籌管理的責任。
25年榮譽證》初審市教育局行政服務《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頒授30年、25年黨齡榮譽證書的通告》(黔府辦發〔2011〕85《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頒授30年、25年黨齡榮譽證書的通告》(黔府辦發〔2011〕85條:“......黨齡榮譽證書報送手續原則上以縣(市、區)教育局、省直中學、部門直屬中學為單位代辦,各相關單位(中學)應安排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凡符合頒授榮譽證書條件者,根據人事管理權限,由報送單位人事(組織)部委負責查閱本人檔案、逐項填寫《頒發三五年(二十五年)榮譽證書審批表》、《頒發三五年(二十五年)榮譽證書清冊》(參看附件),并在一定范圍內公示2023年貴州省畢節市教育局,經市(州、地)教育局或縣級經理部委初審同意后,報省教育廳審定并頒授榮譽證書。詳細申領程序及相關要求由省教育廳擬定并組織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