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專業及招生計劃
注: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專業。
二、招生對象
2022年韓山師范大學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并獲得學士學位的應屆畢業生,以及2020年(含2020年)以后韓山師范大學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并獲得學士學位且目前處于待業狀態的畢業生安徽學士學位網,并符合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公民道德,擁護黨的路線和政策;
2.獲得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和就業指導中心注冊)和學士學位證書;
3.所報考的第二學士學位專業與原本科專業屬于不同學科;或與原本科專業屬于同一學科,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具體專業信息以《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為準;
4.身體健康,符合專業錄取要求。
三、報名方式及評選程序
1. 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時間:6月9日至6月15日。
2.使用方法:
(1)登錄韓山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下載申請表,并按照表格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信息。
(2)提交申請材料。將所有申請材料掃描成PDF格式,連同近期一寸藍底彩色免冠照片(JPG格式)發送至我校招生辦郵箱(),進行網上報名。請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完整、可讀(如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將不予受理,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郵件標題請注明考生姓名+申請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網上報名時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①《韓山師范學院2022年第二學士學位申請表》;
②個人身份證(正反面);
③畢業證明、學士學位證明(如尚未頒發,須提供學校本科教務處出具的確認學生能按時畢業并獲得學位的證明原件);
④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和就業指導中心的學籍證明電子報告;
⑤ 本科成績單(由本科院校教務處出具)。
(二)審計
對按照報名要求提交有效報名材料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按專業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分為通過和不通過。初審結果將于2022年6月20日在韓山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網站上公布。
(三)檢測
招生專業所在學院對初審合格的考生進行面試。面試內容為綜合素質和專業素質測試,以現場面試形式進行。試題為綜合性、開放式。面試主要考核考生所申請專業基礎知識、基本技能以及邏輯思維能力、創新潛能、心理素質等(總分100分)。考試時間初定于6月26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教務處考試服務中心通知為準。
(四)錄取方式及程序
1.根據廣東省有關文件要求,學校在招生委員會指導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安徽學士學位網,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在招生計劃范圍內擇優錄取。
2.錄取名單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信息平臺”上公布。
3.錄取結果以廣東省教育考試中心審核通過為準。
四、報名與審核
1、新生報到:經我校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我校報到注冊。
2.入學審核:新生入學后,我校將按照教育部、國家衛生計生委、中國殘聯聯合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的體檢標準對新生進行體檢,不符合要求或故意隱瞞信息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五、培訓及管理辦法
1.第二學士學位學習年限為兩年,全日制,納入學校學籍管理系統。
2.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原則上不安排專業實習。
3.第二學士學位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按照現行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學位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4.在學制規定期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者,發給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未達到畢業要求者,不延長學習時間、不留級,發給結業證書。對于中途退學的學生,我校可發給結業證書或現實學習證明。
5.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按當年應屆畢業生身份派遣,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退學時,如以應屆畢業生身份錄取,則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6.第二學士學位學生的資助及費用按相應專業本科生同等規定執行。
6. 費用說明
1.學費:學費按照《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的通知》(粵發改辦粵財稅〔2016〕367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關于印發粵發改辦粵財稅〔2021〕10號》的規定執行。漢語言文學專業學費為4590元/生·學年;心理學專業學費為5190元/生·學年。
2、住宿費:住宿費為每生每學年650元至1600元人民幣,入學后根據實際住宿情況結算。
3.以上費用及數額為上一年度價格標準,學費如有調整,按省政府批準的標準執行,其他費用按相應本科專業收取。
七、特別提示
1、申請者須承諾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取消其第二學士學位注冊、考試和錄取資格;如已被錄取,將按教育部和我校有關規定處理。
2.參加考試的考生須在考試前簽署《韓山師范學院2022年第二學士學位誠信考試承諾書》。
3.申請者體檢結果不符合教育部要求,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4.學生入學后,因具有其他本科生、研究生學籍或其他原因無法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和就業指導中心登記學籍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5、我校對第二學士學位注冊和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6.我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相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8. 其他
1.考生須對其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等行為,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上級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
2.我校第二學士學位錄取招生培養工作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執行,政策如有調整,按新的規定執行。
3.我校將根據全國疫情防控情況英語作文網,保留調整第二次本科招生考試考核方式、內容、時間、地點的權利。
4.本招生考試辦法由學校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凡與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