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執業藥師考試2024年執業中藥師報名條件,這些考生都想了解2021年執業草藥師考試報考還要哪些條件?為了幫助廣大執業藥師考生及時了解,小編為你們整理出如下內容:
2021年執業草藥師考試報考還要哪些條件?
請你們參考2020年執業藥師報名條件
依據《制度規定》第九條,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批在我國境內就業的法籍人員,具有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出席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法學類、中藥學類專業本科文憑,在法學或草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
(二)取得法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學院碩士文憑或學士學位,在法學或草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三)取得法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結業或博士學位,在法學或草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四)取得法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碩士學位;
(五)取得法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文憑或學位的人員,在法學或草藥學崗位工作的期限相應降低1年。
從2019年開始,相關專業比法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在報名條件上,要求“在法學或草藥學崗位工作的期限相應降低1年”。即取得相關專業本科文憑,在法學或草藥學崗位工作滿6年;取得相關專業學院碩士文憑或學士學位2024年執業中藥師報名條件,在法學或草藥學崗位工作滿4年;取得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結業或博士學位,在法學或草藥學崗位工作滿2年;取得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在法學或草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出席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且有部份課目合格的本科及以上文憑(學位)的應試人員(不包括免兩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課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并根據四年一個周期延后至2021年。
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藥械監督管理局《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機制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施行方法〉的通告》(人發〔1999〕34號)(以下簡稱原34號文)要求的本科文憑報名人員,相關專業與法學、中藥學專業都執行過渡期新政:取得法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本科文憑,在法學或草藥學崗位工作滿7年,在2020年12月31近日可報考出席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原34號文規定的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止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