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原理
堅持需求招生、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寧可有空缺、不錄取不合格學生的原則。
2. 重新測試
1. 復試成績要求
我校參照教育部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初試分數線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線),結合生源、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了復試初試分數線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復試分數線),并在煙臺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
同一專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國家政策執行統一的復試分數線。
報考“退休高校學生碩士生專項招生項目”進入復試的考生初試成績要求以研究生處網站公告為準。
2. 重測率
按照教育部要求,復試采取差別形式進行,參加復試考生人數原則上不低于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的120%。
2. 復試資格審查
1.復試資格
按照教育部及我校今年招生簡章的相關要求,對進入復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復試前,考生須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并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位證書、學業(學籍)證明報告、思想政治品德鑒定材料等材料到參加復試的學院進行審查。各學院將安排專人對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如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復試。
應屆生須提供以下相關材料: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教育部網上學籍核查報告》;就讀學校教務處出具的成績單;所在院系思想政治素質鑒定材料、已有的科研成果。
往屆考生須提供以下相關材料: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和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備案表》、所在單位思想政治素質測評材料、已有的科研成果。
復試面試前,將通過“兩識別”(人臉識別、身份證識別)、“四比對”(報名數據庫、學歷學位數據庫、人口信息數據庫、誠信檔案數據庫數據比對)等手段確認考生身份。
2. 額外積分資格
符合教育部加分條件的考生,須主動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我校將依據教育部發布的2023年相關加分人員信息庫,對申請加分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退役大學生士兵入伍前須審查《入伍批準書》《退伍證明》及相關學歷證明材料。
3.復審形式和內容
各學院可根據學科特點、專業要求,在保證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確定復試方式,可采取現場復試和線上遠程復試相結合的方式。同一學院、同一專業、同一學習方式、同一批考生,復試方式須一致。各專業復試辦法須在學院復試錄取工作規程中明確,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公布并組織實施。復試內容主要包括綜合面試、專業測試、外語測試三部分。
1.綜合面試
考核主要為考生的專業能力、語言溝通和表達能力。各復試組將根據學科特點,結合考生提交的課程成績單、已有科研成果等材料制定面試考核實施細則、程序及各項考核指標分值,經各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并報研究處備案。面試時間不少于5分鐘,滿分為50分,考試成績計入總成績。面試綜合成績低于30分者,視為綜合面試不合格,綜合面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 專業測試
主要考察考生對專業基礎理論和專業基礎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專業測試內容應參考招生簡章中公布的筆試科目和相關內容,不得超出招生簡章中公布的考試范圍。專業測試由各個學院組織進行現場復試的專業測試一般為筆試形式,考試時間一般為90分鐘,滿分為150分。采用在線遠程視頻面試的專業,面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滿分為150分,測試成績計入總成績。專業測試成績低于90分者,視為專業測試不合格,專業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 外語測試
外語考試包括外語聽力和口語考試煙臺辦畢業證,由各學院專業復試小組組織,時間不少于5分鐘,滿分50分,考試成績計入總成績。外語考試成績低于30分者視為不合格,外語考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外國語學院各專業(領域)的外語測試方案由學校自行制定。
4. 附加測試
以同等學歷參加復試的考生、報考交叉學科考試的考生、成人教育本科畢業生以及復試時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網絡教育考生(報考法學(非法)專業考生除外)需額外選修兩門本科專業核心課程。加考科目以招生簡章公布的內容為準,加考由各學院組織實施?,F場復試的專業考試為筆試形式,考試時間為90分鐘,每科目滿分為100分。采用在線遠程視頻面試的專業,面試時間不少于10分鐘,每科目滿分為100分,考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60分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 實踐(實驗)能力考核
各招生學科專業可根據學科特點決定是否進行實踐(實驗)能力考核,主要考核實驗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特別是專業學位研究生更應重視對實踐操作能力的考察。實踐(實驗)能力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 注意事項
(1)復試組成員必須獨立評分,評分前可召開復試組會議,討論對考生的考核意見。復試過程必須記錄,當場給出分數和評價意見。面試現場記錄和考生成績不得更改,必須妥善保存。同一科目(類別)各復試組的面試方式、考試難度、分數評價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2)復試全過程錄音錄像,音像資料由招生復試小組組長、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負責人封存簽字后交研究生考試專用保密室保存煙臺辦畢業證,留存至入學后六個月備查。
(3)專業學位碩士生復試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分類復試、分頭組織、有重點”的原則和要求進行,注重專業知識和職業能力的應用,加強對考生實踐經歷和科研應用能力的考察。
(四)復審具體安排
復試時間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具體時間及安排請留意研究生處網站、學院網站及調整制度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修養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與道德考核應包括學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守信、學習和工作態度等。思想政治素質考核結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素質鑒定材料進行,考核表由各學院統一組織編制,考核結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記名,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
我校將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認真核查考生報考時填寫的作弊處分信息,把考生誠信情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受到嚴重??继幏?,處分期滿后繼續報考研究生的,由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在復試錄取過程中決定是否予以處理。
6. 體格檢查
我校參考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入學體檢工作指南》(教辦[2003]3號)和落實《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入學體檢中取消乙肝檢測的通知》(教廳[2010]2號)有關規定,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入學體檢中乙肝檢測的有關工作。
我校不再組織入學前統一體檢英語作文網,入學后將對考生進行逐一體檢,體檢成績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要求的考生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考生復試前須簽署《誠信復試承諾書》,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3. 調整
1.基本要求
某專業已錄取學生數達不到招生計劃的,將對該專業進行招生調整。調整應遵循統籌兼顧、合理調整、積極引導、以人為本的原則。調整的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
2.初試成績達到第一志愿專業所在領域的國家標準,同時滿足擬轉入我校專業(領域)規定的最低復試成績要求。
3.轉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屬于同一學科大類(不同學科大類學位授予專業可以在相應專業所屬的一級學科內跨類別轉入)。
4.初試科目與轉專業科目相同或相近,全國統考初試科目應與轉專業科目相同(全國統考初試科目涵蓋轉專業全部科目的,視為相同)。
5.轉學原則上應按同一統一考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專業考試科目或相近學科專業要求辦理,且初試成績須符合轉入轉出專業成績要求(“雙上線”),不得“線下轉學”。校內轉學與校外轉學要求相同。各學院具體轉學要求及復試比例由學院自行確定,并在轉學工作開展前報研究生處審核備案。
6.申請從其他招生院校轉學“退休高校學生碩士生專項計劃”的考生,其初次考試成績須達到我校規定的復試分數線。
7.轉學攻讀非全日制碩士生必須符合“原則上從在職人員中招收非全日制碩士生”的要求。
(二)調整程序
轉學工作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統一管理,統一辦理相關手續。所有轉學考生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招生轉學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轉學系統”)進行注冊。未通過轉學系統錄取的轉學考生,在入學考試中不予認可。對于報考我校同一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的轉學考生,我校將根據其初試成績確定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轉學申請提交的時間順序不作為確定依據。
調整程序為:
1. 招生辦公室通過轉學系統發布學生短缺情況和轉學要求信息。
2.各學院招生辦公室通過轉學系統審核后,發出重考通知書。
3、考生確認接受復試通知,并在規定時間內聯系所報考院校參加復試。
4、招生辦公室向通過轉學系統復試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5.等待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接受錄取通知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操作的,視為自動放棄錄取。
四、入場條件
各招生學院根據本學院復試錄取方案和實施細則,按照綜合評價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的原則,確定所有復試考生的最終成績及排名。經復試小組集體研究、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所有復試考生的最終成績及排名,并填寫《研究生復試匯總表》、簽字、加蓋學院公章,連同考生復試歸檔材料及時報送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復試結束后,考生須根據復試結果及時確認“待錄取”,未參加復試的考生將不予錄??;復試任何一項不合格的考生,將被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1. 總成績計算方法
轉學生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第一次測試加權成績+第二次測試加權成績
初試加權分數??計算方法:參加本專業復試的插班生中,每科目加權分數按照該科目原初試分數乘以權重N,折算為滿分500分計算;如本專業所有考生初試均為全國統考科目,則該專業成績按原初試分數計算。
權重N的值(0-2)由各個學院自行確定,并在復試前向研究生處公布。
第一次考試加權分數??=加權分數*(500/滿分加權后總分)
其中:加權分數=思想政治理論分數*權重N1+外語分數*權重N2+專業課一分數*權重N3+專業課二分數*權重N4。
復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最高50分)+專業測試成績(最高150分)+外語測試成績(最高50分)。
享受優惠政策加分的考生,將在初試加分基礎上附加相應分數。
2. 綜合排序法
按照專業或研究方向,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開排序。
2.第一志愿考生與插班考生分開排序,插班考生按剩余計劃從分數高到分數低依次錄取。
3、若總成績相同,則按初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課成績高低排序。
4、復試通過的考生若放棄錄取資格,將按上述順序依次替補。
5.報考“退役高校學生碩士生專項資金項目”的考生將單獨排序。
(三)其他方面
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學院提交的《研究生復試匯總表》進行審核,并發出“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有效期內及時接受“待錄取”,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我校將取消其“待錄取”資格;已取得我?!按浫 辟Y格的考生,未經我校同意,不得同意其他單位“待錄取”。
復試結束后《研究生復試總結表》經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集中統一保存,任何人不得修改。各學院應及時將復試結果告知考生并作出必要的說明。
我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有關規定制定,今后若有相關政策變化,我校將根據最新政策作出適當調整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