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成都市戶口的往屆學生,應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和學歷證明到戶口所在地區(縣、縣級市)辦理注冊手續。 他們還可以在就讀的學校注冊。 報名時須提供原畢業學校及所在區(縣、縣級市)教育行政部門簽字的生物、地理考試成績原件及等級(A、B、C、D)所在地,以及綜合質量評價結果。 (水平),計入錄取分數。
借調考生、常住戶口不在成都市、但在成都市初中就讀的學生,原則上應返回原籍地報名參加中考。 因特殊困難無法回家鄉參加中考的,須填寫《成都市2012年中考借閱申請表》,經考生及家長簽字,經審核同意后就讀學校的試卷,必須在就讀的初中所在地借閱。 學校參與報名。 特別提醒:成都市考生的中考成績可供考生戶口所在地教育部門參考。 如果需要在成都就讀,則在填寫升學申請時只能填寫普通高中轉學計劃和民辦高中、中等職業學校計劃。 不能填寫高中統一招生計劃。 同時,根據四川省招生考試委員會、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教育廳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資格審查的通知》公安部等部門(川省招考委〔2009〕6號)規定東莞考試中心,自2012年起,參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必須在所在區(縣、縣級市)報名參加考試。他們的戶口所在地。 不得跨區(縣、縣級市)報名參加考試。
回城留學并返回現居住地報考的學生,須提供就讀學校的學籍證明,以及原成績和成績(A、B、C) ,D)生物和地理考試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等級)。 高考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經學校所在地區(縣、縣級市)教育行政部門簽字后,可計入錄取分數線。 辦理登記時,須持戶口簿、學生身份證明、生物、地理高考成績、綜合成績單到戶口所在地區(縣、縣級市)辦理登記手續。質量評價結果。 報到后,體育考試、理化實驗操作考試、政治歷史畢業考試均在居住地參加。 特別提醒:戶籍地在成都市其他區(縣、縣級市)但在主城區學校(含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東莞考試中心,如果申請在主城區參加考試,只能在主城區作為借調考生參加中考。 繼續教育只能填寫主城區高中轉學計劃和民辦高中、中等職業學校計劃。 不能填寫主城區高中和成都樹德中學光華校區等其他區(縣、縣)學校的統一招生計劃。 地級市)招生計劃。 戶口在主城區,在其他區(縣、縣級市)中學(含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放棄在本區(縣、縣級市)注冊的戶口所在地并在就讀學校當地注冊的,今后的考試招生只能在當地進行,不能參加主城區的考試招生。 戶籍在主城區的學生,返回主城區申請的,只能進入主城區學校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