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工業大學工程技術學院招生簡章已公布。 主要包括學校信息、招生計劃、申請條件、招生規則、收費標準、獎助學金等。 詳細內容如下。 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湖北工業大學工程技術學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及專科招生規定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認真實施高考招生“陽光工程”湖北工業大學招生網,嚴格規范全日制本科、專科生招生,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根據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湖北工業大學招生網,結合本法,制定本章程。學校的實際情況。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湖北工業大學工程技術學院(全國學校代碼:13238;湖北招生代碼:C233)。
第三條 學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南麗路28-1號(郵政編碼)。
第四條 學校招生電話:。
第五條 辦學性質和層次:由湖北工業大學主辦、經教育部批準獨立設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六條 學歷證書種類:符合我校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湖北工業大學工程技術學院畢業證書; 符合我校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授予湖北工業大學工程技術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架構
第七條 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是招生工作的領導和決策機構。 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政策,研究決定學校招生重大事項。
第八條 招生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 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主要職責是:起草招生計劃; 分解招生計劃; 組織招生宣傳; 落實招生錄取工作; 組織新生入學資格審查等
第四章 計劃編制及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德智體美勞綜合評價、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招生政策和相關規定。
第十條 在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應當根據自身辦學條件、就業情況、生源質量等確定招生省份、專業和生源數量,并制定科學合理的招生來源計劃。 我校按照教育部規定預留少量預案,用于生源質量控制。 預約計劃的使用堅持質量第一、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用于我校申請活躍、優質生源集中的省(區、市)。
第十一條 學校按照各省公布的招生模式,以錄取分數線作為專業錄取的依據,實行“分數優先、符合意愿”的原則。 當某一專業招生名額已滿,且已錄取考生報出的所有志愿無法錄取時,將篩選愿意轉學的考生,轉入符合要求且尚未招滿的專業。
第十二條 新生入學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三條 學校招收新生不限制男女比例、在校生和往屆生。
第十四條 英語專業只招收會說英語的考生。 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參加外語考試。 但原則上學生入學后必須以英語授課。 建議非英語考生仔細填寫申請表。
第十五條:藝術類專業招生規則:高考成績在當地資格線以上的藝術類專業考生,取得當地省級專業統(聯)考證書后,可向我校報考; 招生工作按照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六條 在有高考科目要求的省份,考生必須符合我校各專業的科目要求。 志愿細則遵循生源本地化原則,招生遵循省(自治區、市)相關政策。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七條 我校學費、住宿費按照湖北省物價政策和我校公布的標準執行。
第六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八條 新生應當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的報到時間辦理入學手續。 因故不能按時報到的,應當在報到日前請假。 未請假或逾期兩周未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但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除外。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規定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審核。 復試中發現學生有冒名頂替、弄虛作假行為的,將按規定取消其學籍。
第二十條 學校設立多種獎學金,獎勵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 同時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主,獎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為輔的資助體系。 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第二十一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者個人從事招生活動。 學校嚴格遵守招生工作要求,接受上級機關、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的監督(監督電話:)。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學校招生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解釋。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