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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業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規定、招生計劃及歷年成績。
招生簡章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1條
為了規范招生行為,有效規范招生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河北省有關文件,特制定本章程。保障考生合法權益,并考慮學校實際情況。
第二條
學校基本信息:
1.學校名稱:河北工業大學
2.學校代碼:10080
3. 辦學層次:博士生、碩士生、本科生
4、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五、辦學歷史:始建于1903年,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大學。 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大學。 2016年入選河北省“全國一流大學建設”。 一級學校。2017年入選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大學。
6、學歷證書:學生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達到專業畢業要求的,由河北工業大學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認可的本科學位證書(證書類型為普通高等教育文憑); 符合學校授予學位條件:取得河北工業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7、學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區西平路5340號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河北工業大學普通本科招生。
第二章 組織架構
第四條
學校設有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 領導班子由學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五
招生領導機構下設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本科招生工作的實施。
第六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招生計劃分配:根據河北省教育廳批準的年度招生計劃和相關規定,結合學校辦學情況,編制并報送招生來源計劃。 招生計劃及專業申請要求以各省招生機構公告為準。
第八
我們學校2019年沒有預約計劃。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學校招生原則: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結合本章程有關規定河北理工大學分數線,招生以全國普通高考成績和德、智、體、美素質綜合評價為依據,擇優錄取。基于優點。
第十條
學校貫徹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衛生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的指導意見普通大學招生體檢。
第十一條
政策加分考生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實施的。 在安排專業時也是如此。
第十二條
對實行并聯志愿備案的省份或批次,學校按照并聯志愿備案政策招生; 對于不實行平行志愿備案的省份或批次,學校將按照考生的學校偏好依次錄取考生,即學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優先錄取。 如果第一志愿候選人不滿意,第二志愿候選人將被錄取。
第十三條
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規則如下:
1、江蘇省考生的錄取原則是:先成績,后等級。 最低學術能力測試水平要求選修科目達到2B或以上,必修科目達到4C或以上,并且技術合格。 如果分數和等級相同,理工科考生按順序比較數學、外語、語文、綜合科學,文史類考生按語文、外語、數學、綜合藝術順序比較。
2.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選拔”的招生原則。
第十四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高考文化課成績須達到考生所在省市劃定的藝術類專業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且藝術統考成績符合本科申請資格。 按省市藝術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 招生時藝術統考成績相同的,優先考慮文化科成績較高的考生。 在文化課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數學、語文、英語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
第十五條
對于入學考生的專業安排,按照成績優先的原則安排考生偏好的專業。 第一專業不能滿足的考生,按照第二專業擇優錄取,以此類推。 當考生不能滿足全部專業志愿時,服從專業調整的考生將轉入不符合招生計劃的專業。 不遵守重大調整的考生將被取消資格。 除江蘇省外,在申請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照考生專業偏好順序分配專業; 如果專業偏好順序相同,則優先考慮相關科目成績較高的學生。 理工科考生將按照數學、外語、語文、科學的順序進行比較。 文史類考生按順序比較語文、外語、數學、綜合文學。
第十六條
對于浙江省、上海市考生,根據高考改革實施意見,從2017年起,不分文理科分批取消招生,具體錄取原則按照當地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
國家農村專項計劃、地方農村專項計劃、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高中班以及學校承擔的對口支援招生等招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地區、直轄市)。
第十八條
部分專業具體要求:
1、建筑、城鄉規劃專業考生需有寫意畫基礎; 工業設計專業的考生需要有藝術基礎。
2、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物聯網工程(中外合作辦學)、環境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電氣工程與技術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 。 以上四位只招收有職業抱負的候選人。 具體要求參照我校國際教育學院《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實施辦法》執行。 詳情請參閱招生簡章及入學須知。
第十九條
收費標準(單位:人民幣):
各專業詳細學費標準請參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招生計劃。 待定專業學費標準由省物價部門批準。
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 根據新生錄取專業不同,住宿條件有所不同。 住宿費分為每個學生每年700元和800元兩個標準。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將對新生的入學資格和身體狀況進行審核。 對弄虛作假、不符合錄取條件的河北理工大學分數線,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一條
學校建立了獎、貸、補、補、減五位一體的資助體系。 設立多項獎學金,獎勵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 協助學生申請國家校園助學貸款和學生原籍地信用助學貸款; 開辟綠色通道,幫助貧困家庭學生順利入學; 并提供勤工助學補貼。 、臨時困難補助、安全資金等,開展各類專項資助活動; 對應征入伍、直招士官的學生實行學費減免、免征,對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三免一助”。
第二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