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 申請引進人才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身體健康。
(二)已依法繳納本市社會保險【符合本辦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一)、(二)項規定的除外】。
(三)遵守本市計劃生育有關規定。
(四)不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和活動,無犯罪記錄。
第六條 符合第五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并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廣東深圳人才網,可以申請人才引進:
(一)屬于深圳市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廣東深圳人才網,且符合該人才認定標準對應的年齡要求。
(二)出國(境)外學習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留學生,或在國(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工作(學習)一年以上的訪問學者、博士后;取得一定成績的進修人員,年齡在45歲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及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45歲的人員; 普通高等教育專科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35歲的人員。
(四)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50歲以下的人員; 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在45歲以下的人員。本項所稱人員還須具有中專以上學歷。 非廣東省考核頒發的專業技術資格(經國家統一考試取得的除外),須經本市(區)人力資源部門審核。
(五)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年齡在45歲以下; 具有技師職業資格,年齡在40歲以下; 具有高級技術職業資格并參加深圳市社會保險3年以上的人員。 35歲以下人員。本項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還須符合《深圳市技術人才引進緊缺職業目錄》的規定。 未參加本市考試(含國家和省統一考試)的技能職業資格證書,必須通過本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組織的相應級別綜合能力考試。
(六)在世界技能大賽和全國一、二級職業技能大賽中獲獎,或獲得“中華技能獎”、“全國技術能手”、“廣東省技術能手”稱號的人員”、“深圳市技術能手”,或受到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員。 本項所提及的人員年齡必須在 45 歲以下。
(七)《深圳市人才引進綜合評價得分表》得分達到100分且年齡不超過45周歲的人員。
符合前款第(一)項至第(六)項條件申請引進人才的,由人力資源部門批準; 符合條件(七)申請人才引進的,由市發展改革部門人力資源部門出具。 專項規劃指標范圍內予以審批。
如果您滿足以上條件,現在就可以申請深圳人才引進入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