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5人
祁燕:本人意識到"掛證"的害處性,主動協商撤消注冊,公司以人員不足為由,拒絕補辦。經省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聯系后,該公司同意注銷,但在申領時該公司拒不接電話,不予配合。
盧兵:被獵頭公司侵吞本人身分證、畢業證、資格證原件,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將一級建造師注冊。
王丁衛:主動聯系中介公司沒有結果,現本人申請撤消注冊。
康成基:委托中介注冊,注冊時本人沒有簽字,也沒有簽署勞動協議。主動聯系中介公司及注冊公司沒有結果,現本人申請撤消注冊。
程穩:通過中介機構"掛靠"注冊,特此舉報。
決定:擬注銷三人的一級建造師注冊,并報批設部注冊中心審批,自注銷之日起其注冊證書和執業圖章作廢。
二級建造師23人
薛世棟:公司無故扣留證書,現本人申請撤消二級建造師注冊。企業稱新年后找到新的注冊人再行申領,鑒于建設部嚴打"掛證"自查自糾時間規定,現給以撤消公示。
魏龍:交于中介公司違法掛靠,中介和企業不配合注銷。
李紅:多次與注冊單位溝通協調,注冊單位拒絕轉出。
張蓁萁:2017年注冊時本人未在申請表上簽字,也沒有簽署勞動協議。
于學文:多次與注冊單位溝通協調,注冊單位不予搭理。
張彥勛:在2017年注冊時本人未在申請表上簽字,也沒有簽署勞動協議,系注冊公司偽造。
周瑞紅:注冊時沒有簽署勞動協議,2018年4月到期后也無續簽協議。現申請撤消注冊。
宗立舉:經過中介公司"掛靠"注冊,多次與中介公司和注冊單位溝通協調無果,現本人申請撤消注冊。
宋彥霞:未經本人同意,也未簽署勞動協議,在本人不知情情況下進行注冊,系注冊公司偽造造假。
王鵬龍:2017年取得二級建造師后,委托朋友領取證書,但未經本人同意將二級建造師注冊,也未簽署勞動協議,在本人不知情情況下進行注冊,系注冊公司偽造造假。
芮興龍:2018年2月辭職,此后要求申領二級建造師的注銷業務,公司仍然推諉不予申領。
魏春平:公司經營不善,現早已歇業兩年多,因本人工作須要變更注冊公司,但企業仍然未能聯系。
盧志剛:公司使用虛假手段提供注冊申請,申請表和勞動協議非本人簽字,現申請注銷注冊。
楊學斌:將證書交于中介公司,在注冊時本人沒有簽字,也未曾與任何單位簽署過勞動協議,多次和注冊公司聯系無果。
談源山:公司辭職后,未簽署勞動協議,也沒有申領任何辭職手續,辭職后與該公司協商建造師轉出無果。
張玉龍:辭職后與公司協商建造師轉出,電話難以接通。
寇寶才:將證書交于中介公司,然后的注冊本人沒有簽字,也沒有簽署勞動協議,多次和該注冊公司聯系無果。
王東琴:注冊時無本人簽字和沒有簽署勞動協議,屬注冊公司偽造造假。多次找該公司未能聯系,公司也搬遷了。
賈麗梅:本人實際工作單位與注冊單位不一致,現本人申請注銷注冊。
張益亮:注冊非本人簽字,工作也無下文,現本人在其他單位下班,多次和中介公司、注冊公司聯系仍然推諉。本人申請撤消注冊。
向勇:多次與注冊單位領導溝通,要求開具解雇證明,歸還二級建造師,每次都受到拒絕。
舒朝菊:轉注冊完成后,該公司負責人拒絕本人在其公司下班,后多次和該企業聯系遭拒,注冊中心調處后,依舊拒不補辦。
鄧增軒:多次和企業聯系遭拒,經注冊中心調處后,依舊不予配合。
決定:擬撤消23人二級建造師注冊,自撤消之日起其注冊證書和執業圖章作廢。
三、文件原文:
1、甘肅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擬注銷祁燕等5人一級建造師注冊的公示
2019年1月,我中心收到注冊一級建造師祁燕等5人投訴,申請撤消其二級建造師注冊。
一級建造師祁燕,2017年5月,轉注冊于湖南金鷹鋼結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本人陳述:自己違法"掛靠"一級建造師繳納費用,在建設部發布專項治理"掛證"文件后,本人意識到"掛證"的害處性,主動自我糾錯,多次和該注冊公司協商撤消注冊,該公司以主持人員不足為由,拒絕補辦,現本人申請撤消一級建造師注冊。中心1月21日和注冊單位聯系,該公司同意注銷且已告知祁燕本人;1月25日,祁燕告知中心管理人員,該公司拒不接電話,不予配合。
一級建造師盧兵,2018年11月,注冊于湖南長裕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本人陳述:2018年5月通過網上投寄簡歷求職期間,上海市中建企航信息咨詢有限公司自詡為獵頭公司,主動聯系本人是否有一級建造師,是否有醫保,在得悉本人是應屆結業生身分后,侵吞本人身分證、畢業證、資格證原件,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將一級建造師注冊于湖南長裕建設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11月發覺注冊后,立刻與該獵頭公司聯系,卻早已未能聯系到經辦人。本人又通過工商局查詢,發覺該注冊公司是一家空殼公司,公司注冊地人去樓空,且該企業法定代表人存在多起盜竊,法庭已將其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現本人申請撤消一級建造師注冊。中心與企業未能聯系,無從協調。
一級建造師王丁衛,2017年6月,注冊于湖南天澤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本人陳述:本人近日響應建設部專項治理"掛證"文件精神,主動聯系中介公司沒有結果,現本人申請撤消一級建造師注冊。中心和注冊單位聯系,該公司稱與王丁衛本人聯系。1月28日王丁衛打電話告知中心管理人員,注冊公司不配合。
一級建造師康成基甘肅執業資格注冊中心,2017年6月,注冊于湖南眾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本人陳述:2017年11月委托中介公司找工作,該中介將本人一級建造師注冊于湖南眾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注冊時本人沒有簽字,也沒有簽署勞動協議,近日響應建設部專項治理"掛證"文件精神,主動聯系中介公司及注冊公司沒有結果,現本人申請撤消一級建造師注冊。中心和注冊單位未能聯系,無從協調。
一級建造師程穩,2017年6月,注冊于湖南合元生建筑安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舉報人陳述:一級建造師程穩通過中介機構上海萬利江河科技有限公司,將其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掛靠"注冊于該注冊公司,嚴重攪亂建筑市場秩序,按照建設部專項治理"掛證"文件通知,為維護建筑市場秩序,特此舉報。中心和注冊單位及注冊師本人未能聯系,無從協調。
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3號)第三十四條
"以誤導、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由注冊機關撤消其注冊"
第三十一條
"注冊機關根據職權或則按照利害關系人的懇求,可以撤消注冊建造師的注冊"
第三十九條
聘用單位為申請人提供虛假注冊材料的,由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則其他有關部門給與警告,勒令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處以1億元以上3億元以下的罰金的規定,同時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關于舉辦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規違法行為專項治理的通知》(建辦市〔2018〕57號)文件精神,經中心研究決定:擬注銷祁燕(注冊號甘1)、盧兵(注冊號甘0)、王丁衛(注冊號甘3)、康成基(注冊號甘2)、程穩(注冊號甘0)一級建造師注冊,并報批設部注冊中心審批,自注銷之日起其注冊證書和執業圖章作廢。現給以公示,本人或則有關利害關系人如有異議,請于2月3近日與我中心聯系。
公示期:2019年1月29日至2月3日
青海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2019年1月29日
2、甘肅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擬撤消魏龍等23人二級建造師注冊的公示
2019年1月以來,我中心收到注冊二級建造師魏龍等23人投訴,申請撤消其一級建造師注冊。
經中心調查,二級建造師魏龍于2015年6月注冊在四川恒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人陳述:2014年考試通過后,將二級建造師交于中介公司違法掛靠,現響應建設部專項治理"掛證"文件精神,自我糾錯,申請注銷本人二級建造師注冊。中心聯系該注冊企業,企業同意盡早解決。但本人二次來中心陳述中介和企業不配合注銷。
二級建造師李紅,2015年4月注冊于湖南祥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本人陳述:現本人就職于蘇交科集團(河北)交通規劃設計有限公司。現響應建設部專項治理"掛證"文件精神,自我糾錯,多次與注冊單位溝通協調,注冊單位拒絕轉出。現本人申請撤消二級建造師注冊。中心多次與該企業所留電話聯系,機主離職,企業未回電,難以溝通協調。
二級建造師張蓁萁,2017年6月注冊于湖南昱興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本人陳述:在2017年注冊時本人未在申請表上簽字,也沒有簽署勞動協議,系注冊公司偽造,現本人申請撤消其一級建造師注冊。
二級建造師于學文,2018年6月注冊于湖南和盛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本人陳述:響應建設部專項治理"掛證"文件精神,多次與注冊單位溝通協調,注冊單位不予搭理。現本人申請撤消二級建造師注冊。中心與該企業聯系,拒接電話。
二級建造師張彥勛,2017年8月注冊于湖南南鴻建筑有限公司。本人陳述:2017年1月本人與中介公司大志天成簽署合同,求職二級建造師相關工作。在2017年注冊時本人未在申請表上簽字,也沒有簽署勞動協議,系注冊公司偽造,現本人申請撤消其一級建造師注冊。中心聯系該注冊企業所留電話為空號,難以協調。
二級建造師周瑞紅,2015年4月注冊于湖南叁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人陳述:注冊時沒有簽署勞動協議,2018年4月到期后也無續簽協議。現本人就職于太平洋第五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現申請撤消二級建造師注冊。中心與該公司聯系,該公司所留電話無人接聽,難以協調。
二級建造師宗立舉,2017年7月注冊于湖南時坤建筑安裝有限公司。本人陳述:2017年將二級建造師經過中介公司大志天成"掛靠"于該注冊公司,本人現就職于廣州粵建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現響應建設部專項治理"掛證"文件精神,自我糾錯,多次與中介公司和注冊單位溝通協調無果,現本人申請撤消二級建造師注冊。中心與該公司所留電話聯系,企業不配合申領。
二級建造師宋彥霞,2018年5月注冊于漢中市興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人陳述:該公司未經本人同意,也未簽署勞動協議,在本人不知情情況下進行注冊,系注冊公司偽造造假,現本人申請撤消二級建造師注冊,中心與企業聯系,企業原本答應配合,實則始終不配合本人處理。
二級建造師王鵬龍,2018年11月注冊于西安南方消防裝潢工程有限公司。本人陳述:2017年取得二級建造師后,委托朋友領取證書,但未經本人同意將二級建造師注冊于該公司,也未簽署勞動協議,在本人不知情情況下進行注冊,系注冊公司偽造造假,現本人申請撤消二級建造師注冊,中心未能聯系企業,難以協調。
二級建造師薛世棟,2017年5月注冊于民樂縣陽光水利水電工程有限公司。本人陳述,2018年12月與該公司代辦辭職手續,現就職于民樂縣水利水電工程局,民樂縣陽光水利水電工程有限公司無故扣留本人的二級建造師證,現本人申請撤消二級建造師注冊,中心與企業聯系,企業稱五一后找到新的注冊人再行申領,鑒于建設部嚴打"掛證"自查自糾時間規定,現給以撤消公示。
二級建造師芮興龍,2017年1月注冊于湖南福源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本人陳述:2018年2月辭職,此后要求申領二級建造師的注銷業務,該公司一致推辭不予代辦,目前已難以聯系該企業,現本人申請撤消二級建造師注冊,中心與企業未能聯系,難以協調。
二級建造師魏春平,2010年6月注冊于大同市大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人陳述:該公司經營不善,現早已歇業兩年多,因本人工作須要變更注冊公司,但企業仍然未能聯系,現申請注銷本人二級建造師注冊。中心與企業未能聯系,難以協調。
二級建造師盧志剛,2017年9月注冊于大同區長盛興業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本人陳述:該注冊公司使用虛假手段提供注冊申請,申請表和勞動協議非本人簽字,現申請注銷二級建造師注冊,中心未能聯系到企業,無從協調。
二級建造師楊學斌,2015年8月注冊于西寧市聯誼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本人陳述:2014年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后,將證書交于中介公司,在注冊時本人沒有簽字,也未曾與任何單位簽署過勞動協議,在建設部發布嚴打"掛證"文件后,意識到自己"掛證"害處性,自我糾錯,多次和該注冊公司聯系無果,現本人申請注銷二級建造師注冊,中心與該單位未能聯系,無從協調。
二級建造師談源山,2017年11月注冊于湖南眾鑫電力工程有限公司。本人陳述:2018年4月,從該注冊公司辭職,與該公司未簽署勞動協議,也沒有代辦任何辭職手續,辭職后與該公司協商建造師轉出無果,現本人申請注銷二級建造師注冊,中心與該單位未能聯系,無從協調。
二級建造師張玉龍,2018年10月注冊于湖南鑄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本人陳述:2018年11月,從該注冊公司辭職,辭職后與該公司協商建造師轉出,該公司辦公室電話難以接通,現本人申請注銷二級建造師注冊,中心與該單位未能聯系,無從協調。
二級建造師寇寶才,2018年12月注冊于湖南榮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人陳述:2014年報考二級建造師后,將證書交于中介公司。以后的注冊本人沒有簽字,也沒有簽署勞動協議,在建設部發布嚴打"掛證"文件后,意識到自己"掛證"害處性,自我糾錯,多次和該注冊公司聯系無果,現本人申請注銷二級建造師注冊,并本人承諾絕不"掛證"。中心與該單位未能聯系,無從協調。
二級建造師王東琴,2014年11月注冊在敦煌市誠成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本人陳述:報考二級建造師后,同學說是公司要用,就注冊在該公司。在注冊時無本人簽字和沒有簽署勞動協議,屬注冊公司偽造造假。多次找該公司未能聯系,公司也搬遷了,找法庭、人事仲裁無從代辦,現本人申請注銷二級建造師注冊,中心與該單位未能聯系,無從協調。
二級建造師賈麗梅,2014年9月注冊在四川剛勁裝潢設計有限公司。本人陳述:本人實際工作單位為中國市政工程東北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公積金也在該公司收取。現本人申請注銷二級建造師注冊,中心與該單位未能聯系,無從協調。
二級建造師張益亮,2017年5月注冊在四川伊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人陳述:2016年12月本人取得了二級建造師資格證,中介公司大志天成說有工作可介紹,前提為這個公司正在申請資質,須要先將證書遞交注冊,完了再簽署協議就職上崗,然后注冊非本人簽字,工作也無下文,現本人在其他單位下班,多次和中介公司、注冊公司聯系仍然推諉,目前正值國家自查自糾,本人申請撤消二級建造師注冊。中心與該單位聯系,電話無人接聽無從協調。
二級建造師向勇,2008年8月注冊在酒泉隆基建筑安裝有限公司。本人陳述:2007年本人就早已辭職,2010年就職于酒泉市酒泉鎮建筑安裝工程公司,公積金也在就職單位繳交。本人多次與注冊單位領導溝通,要求開具解雇證明,歸還二級建造師,每次都受到拒絕,目前正值國家自查自糾,現本人申請撤消二級建造師注冊。中心與該單位聯系,電話拒接甘肅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無從協調。
二級建造師舒朝菊,2017年9月轉注冊在四川澤瑞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本人陳述:轉注冊完成后,該公司負責人拒絕本人在其公司下班,后多次和該企業聯系遭拒,注冊中心調處后,依然拒不代辦,現本人申請撤消二級建造師注冊。
二級建造師鄧增軒,2015年4月注冊在四川營盤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本人陳述:現響應建設部專項治理"掛證"文件精神,自我糾錯,多次和該企業聯系遭拒,經注冊中心調處后,依然不予配合,現本人申請撤消二級建造師注冊。
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3號)
第三十四條
以誤導、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由注冊機關撤消其注冊
第二十六條第六款
注冊建造師不得有下述行為:同時在兩個或則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則執業
第三十一條
注冊機關根據職權或則按照利害關系人的懇求,可以撤消注冊建造師的注冊
第三十九條
聘用單位為申請人提供虛假注冊材料的,由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則其他有關部門給與警告,勒令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處以1億元以上3億元以下的罰金的規定,同時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關于舉辦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規違法行為專項治理的通知》(建辦市〔2018〕57號)文件精神,經中心研究決定:
擬撤消
魏龍(甘)、李紅(甘)、張蓁萁(甘)、
于學文(甘)、張彥勛(甘)、周瑞紅(甘)、
宗立舉(甘)、宋彥霞(甘)、王鵬龍(甘)、
薛世棟(甘)、芮興龍(甘)、魏春平(甘)、
盧志剛(甘)、楊學斌(甘)、談源山(甘)、
張玉龍(甘)、寇寶才(甘)、王東琴(甘)
、賈麗梅(甘)、張益亮(甘)、向勇(甘)、
舒朝菊(甘)、鄧增軒(甘)
等23人二級建造師注冊,自撤消之日起其注冊證書和執業圖章作廢,現給以公示。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