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請復檢程序。考生查詢中考成績后海南高考總分,如對成績有疑議,可在6月26日12:00前攜帶準考證到中考報考所在市縣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提出檢查分數的書面申請,填寫《考生申請復檢普通中考各科目成績登記表》。檢查內容為答卷掃描是否確切,答卷是否漏評海南高考總分,成績統計合成是否有誤,以及提供給考生的成績是否一致等。我局將于6月27—28日組織專人進行復檢。
(四)檢查結果告知。對檢查后發覺分數有誤的考生,我局將對其分數進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績直接發送給考生本人。檢查后,分數無誤的將于6月30近日反饋給各縣縣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由各省縣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