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工作。組織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新政福建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起草并組織施行住房和城鄉建設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新政。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和新政建議。指導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推動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信用體系建設。
(二)負責全國城鎮住房保障工作。擬訂全國住房保障相關新政并指導施行,編制全國城鎮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施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及我省有關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資金安排,指導和監督市縣組織施行。
(三)承當推動全國住房制度變革的責任。指導全國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變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并指導施行。
(四)負責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工作。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擬訂全國房地產市場監管新政并監督執行,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新政。制訂房地產開發與交易、房屋租賃、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國有農地上房子征收等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發布全國房地產開發、交易信息。
(五)負責全國住房社保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社保新政、發展規劃并指導施行、制定住房社保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國住房社保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六)擬訂全國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規劃和新政并指導施行。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指導城市公路、橋梁、路燈、供水、節水、排水、燃氣、建設檔案等管理工作。指導全國城市軌道交通的專項規劃和工程建設工作。擬訂全國城市園林綠化新政并指導施行。
(七)負責指導城市管理工作。擬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市容環衛等城市管理的新政舉措,并施行業務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測和考評評價。指導、推進城市智能化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市容環衛設施的建設、維護及營運管理。指導市縣推動城市執法體制變革。
(八)負責規范和指導全國村鎮建設工作。配合施行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村人居環境治理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住房安全、危房整修工作。
(九)負責規范全國工程建設標準體系工作。依法組織擬訂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制訂和發布工程建設統一定額。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式、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指導和監督工程建設標準及定額的施行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十)負責監督管理全國建筑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推進建筑業發展工作。指導和管理全國建筑活動。指導、監督全國樓房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擬訂工程建設、建筑業、勘察設計的行業中常年發展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新政、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
(十一)承當全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設施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的責任。擬訂建筑工程質量、建設監理、建筑安全生產和完工初驗備案的新政、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車禍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筑業、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新政并指導施行。指導和監督樓房建筑和市政公用設施工程的抗震設防。
(十二)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和初驗工作。牽頭負責化工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負責化工建設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裝工程質量監督管理。
(十三)承當推動全國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城鎮降耗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筑節能的新政、規劃并監督施行。組織施行重大建筑節能項目福建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承當推動城鎮生活降耗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等的申報、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舉辦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依法組織協調本省建筑企業參與港澳臺、國際工程承包和建筑勞務合作。
(十五)負責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六)完成縣委和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負責人:朱子君
辦公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清華路242號
辦公時間:工作日(周二至周六)早上8:00--12:00早上3:00-6:00(夏令時:6月1日-9月30日)、2:30-5:30(冬令時:10月1日-次年5月31日)